“三化”建设|烟台:构建“四位一体”法治保障体系 助力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

  请点蓝字关注,助力全面依法治省

  

  烟台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司法厅“规范化正规化数字化”建设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省市两级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坚持法治思维引领,强化法治要素保障,积极构建行政立法、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法律服务“四位一体”保障体系,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和绿色产业发展。

  一是坚持“科学化”立法,构建制度政策支撑体系。以立法支撑生态建设,围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需求,加快生态保护立法进程,先后出台山体保护条例、水源地保护条例等15部法规规章,为“山、水、林、海、岛”提供一体化的生态立法支撑。以立法保护海洋生态,推动省级层面制定出台《山东省长岛海洋生态保护条例》,创新长岛法治生态机制,支持长岛打造全国海洋生态文明海岛样板。以立法推动产业创新,制定《烟台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为产业基础研究、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提供立法保障,护航产业创新升级。

  二是坚持“前置化”把关,完善决策风险防范体系。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及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大行政决策优先论证、优先审查,先后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现代水网建设规划”等9个重大决策事项列入目录。建立快审机制,推行绿色低碳产业政策合法性快审快办,先后为智能低碳城市建设行动方案、实施城市低碳清洁供暖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核。组织定期清理,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实施,坚持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发展理念,及时评估清理不适合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需要的规范性文件。

  三是坚持“规范化”执法,构建企业公平竞争体系。强化严格规范执法,加强生态环境、海洋渔业等重点领域执法队伍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新修订行政执法裁量基准,以严格执法解决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突出问题。强化涉企执法监督,创新打造“涉企联合检查平台”,构建“系统自动匹配、部门联合到企”的涉企联合检查机制,完善涉企检查评价机制,组织涉企行政执法评估,营造规范检查、无事不扰的执法环境。强化柔性执法监管,全面落实“不罚轻罚”清单,完善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针对市场监管、交通、文旅等领域22项轻微违法事项建立不予行政强制清单,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印发。

  四是坚持“高效化”供给,构建便捷法律服务体系。优化律师服务,组建法律服务企业专家团(库),指导律师事务所为裕龙岛炼化一体化、国家电投核能总部、国电投莱阳核电等零碳重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优化公证服务,在全市公证行业开展“暖心公证·护企同行”活动,走访联络崆峒胜景、套子湾污水处理厂、中集来福士、渤海轮渡等重点项目、企业290家,办理涉企公证1900余件,涉标的额超300亿元。优化普法宣传,在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以《黄河保护法》《山东省长岛海洋生态保护条例》等绿色低碳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系列活动,引导群众牢固树立生态文明法治观念。

  供稿:烟台市司法局

  原标题:《“三化”建设|烟台:构建“四位一体”法治保障体系 助力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