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委多措并举防民办教育机构疫情风险

  一是停止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所有培训机构不得组织学员集中培训,防止因人员聚集带来传染风险。区教委对全区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进行了抽查,均无开展线下集中学习。

  二是要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不得提前开学。按教育部和市教委要求,疫情发生期间延迟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延迟开学期间,所有民办学校(含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学生返校参加任何形式的教育教学活动,学校要加强学生在家学习指导,进一步增强家校联动,通过网络渠道给予在家学生在线答疑辅导,实现停课不停学。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教育网、家长群等渠道,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加强师生的教育管理和关怀引导。

  四是落实相关责任和要求。按《重庆市荣昌区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落实学区工作职责,检查督促辖区内民办教育机构落实各项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措施情况,指导民办学校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

  (撰稿:胡远洋 审核:陶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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