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吴忠市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寒暑假时间来了

  「本文来源:宁夏新闻网」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寒暑假工作的通知》(宁教基办〔2021〕26号)精神,为加强假期管理,引导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平安、文明、愉快、充实而有意义的假期生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一)寒假。按照教育厅放假安排,2022年市直属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10日至2月20日;普通高中放假时间为1月17日至2月20日;考虑到毕业复习考试,初三年级放假时间为1月17日至2月20日;高三年级放假时间为1月24日至2月20日。2022年春季统一开学时间为2月21日(星期一)。

  (二)暑假。市直属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暑假放假时间为7月11日至8月28日,2022年秋季开学时间为8月29日(星期一);普通高中放假时间为7月11日至8月21日,2022年秋季开学时间为8月22日(星期一)。

  (三)严格遵守时间安排。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假期严格实行封闭管理,严格遵守假期起止时间,一律不得安排学生返校或补课。校外培训机构寒暑假期间严禁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

  二、强化疫情防控工作

  各学校(含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吴忠市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校园管控不放松、全面摸排不放松,切实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正确引导师生外出,从严把握出访、境外旅游等活动。

  三、严格落实“双减”要求

  各学校(含幼儿园)要切实将“双减”要求从学期延伸到假期,严格控制各学科假期作业总量,提高作业布置质量,倡导给学生布置探究性、实践性、体验性、创新性作业,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让学生度过一个充实快乐的假期。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日常检查、督查巡查,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严肃查处资质不合格、违规培训、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违背教育规律培训等问题机构。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严禁兼职兼课参与有偿文化补习或专业培训等行为。

  四、指导学生科学安排假期生活

  各学校(含幼儿园)要密切与社区、家长联系,及时将假期时间安排告知家长,要将校园公共活动场所向周边居住的中小学生免费开放。要引导家长科学安排好学生的假期生活,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科普活动,培养探索科学奥秘的兴趣和崇尚科学的创新精神。要引导学生主动参加各类文体劳动、亲近自然、志愿服务等活动,使广大中小学生在丰富多彩的假期活动中增长知识、增强体魄、陶冶情操。

  五、统筹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各学校(含幼儿园)要根据放假时间安排,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合理安排放假前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严格按照《中共吴忠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吴党教发〔2021〕4号)要求,有序组织教育教学工作,全面落实“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小学三至六年级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一次期末考试,初中毕业年级可在总复习阶段组织1-2次模拟考试”的规定,严格控制考试次数,本学期市教育局将不再组织统一的教学质量监测,期末考试由各学校按照统一时间自行组织,保证工作质量。确保各项教育教学任务顺利完成。开学前要组织教职工按时到岗,提前谋划新学期工作计划,做好准备工作。

  六、切实做好假期安全工作

  各学校(含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假期校园安全工作,放假前召开一次假期校园安全部署会,成立假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假期值班带班制度,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及时处理;要组织一次安全大排查,对校(园)舍建筑物、电力消防设备、实验室、食堂等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建立台账,及时整改;要上好一堂假期安全教育课,对学生防火、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欺凌暴力、防触电、防交通事故等方面开展安全防范教育,切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确保每个孩子健康快乐的度过假期生活。

  七、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严禁强制或暗示学生购买教辅软件或资料。严禁中小学校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开学工作准备中,学生自愿购买本地区评议公告目录内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的,学校可以统一代购,但不得从中牟利。

  八、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市教育局将继续畅通举报电话,如有发现校外培训机构违规情况、教师有偿补课、学校征订评议目录外的教辅资料等违规行为,市教育局将从严查处。

  举报电话:20379762037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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