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县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安排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平稳有序入学,落实“义务教育有保障”要求,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商教发〔2020〕116号),县科教体局《关于印发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丹科教体发〔2020〕12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入学政策

  (一)平台管理。丹凤县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通过“商洛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网络平台”预约登记、录取入学。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审核、同步招生、阳光招生。

  (二)招生对象。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对象为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初中七年级招生入学对象为2020年完成小学六年义务教育且具有本县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三)计划管理。县科教体局编制招生计划,公、民办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提前录取新生,民办学校不得跨县区招生;招生过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招生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免试入学。所有公、民办学校不得以考试或变相考试等形式确定生源、“掐尖招生”。

  (五)学区划分。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按照丹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和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丹政办发〔2020〕38号)精神执行。城区以外义务教育学校,大班幼儿就近升入当地小学一年级(具体按照镇办中心小学确定的学区招生);镇办范围内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按照对口直升的方式免试升入对应初中或九年制学校七年级。

  (六)民办学校招生。育才学校预约登记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直接录取;网上预约登记人数超过招生计划,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

  二、招生入学程序

  (一)网上预约登记(8月10日8:00—8月12日18:00)

  按照学区范围和就近原则,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商洛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网络平台”(幼升小:http://61.185.136.231:9000,小升初:http://61.185.136.231:8000)的“学生登录”端口,阅读登记条款。输入学生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家庭住址、房产证编号或购房合同编号、毕业学校(幼儿园)、法定监护人信息(姓名、手机号码、工作单位),选取1所公办或民办学校预约资审。家长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类别(政策优待类、人户合一类、人户分离类、随迁子女类),申报民办学校的学生家长,在平台统一选择“随迁子女类”。

  (二)现场资格审核(8月17日-8月24日)

  1.资格审核时间:8月17日 政策优待类、人户合一类

  8月18日-19日 人户分离类

  8月20日-21日 随迁子女类

  8月22日-24日 调查与核实

  2.资格审核地点:

  (1)申报公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按预约学校通知审核时间到对应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2)享受公办学校政策优待类的适龄儿童,于8月17日到县科教体局普教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地点:丹凤县科教体局普教股

  联系电话:0914-3386835

  (3)申报育才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统一由县科教体局选派专人在育才学校设立资审点进行资审。

  地点:丹凤县育才学校

  联系电话:13991405778

  (三)网上招生录取(8月25日-8月27日)

  1.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依据审核所属类别依次录取。

  第一类:政策优待类。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商洛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办法。

  第二类:“人户合一”类。符合“两个一致”(即法定监护人与子女共同具有学区内户籍,其家庭住房在学区内,且实际居住地与房产信息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类:“人户分离”类。城区各公办学校在学位许可的前提下,有序安排“人户分离”类适龄儿童就近入学:一是户籍优先。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儿童少年均有学区户籍,以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学区为准。二是居住地为主。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均无学区户籍,但在学区购置房产,以法定监护人居住地所在学区为准。

  第四类:“随迁子女”类。城区各公办中小学根据学位情况可适当录取学区内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城区以外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对口直升原则录取辖区内学前大班毕业生、小学毕业生。

  3.待资审结束后,根据育才学校报名实际情况,由科教体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凡已被育才学校录取,但放弃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得参加公办学校派位。

  (四)统筹派位调剂(8月28日)

  对未被育才学校电脑派位和所预约公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县科教体局调剂到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学位已满的,按照就近入学原则,调剂到较近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公办学校,不得择校。

  (五)查询录取结果(8月30日)

  家长通过“商洛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网络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六)秋季开学报名(9月1日)

  学生持户口本到学校,依据网上平台录取结果,办理入学手续。

  三、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一)民办学校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①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全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②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公办学校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①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全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房产证(法定监护人房产证;购置商品房暂无房产证或购置小产权房须提供购房合同、交款收据;单位集资购房须提供单位购房证明、职工社保卡、工资卡等;居民自建房须有土地、规划部门审批的手续或宅基证等)。

  ⑤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须提供务工就业证明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务工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缴纳的社保票据原件和复印件、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工作要求

  (一)实行阳光招生,严禁各学校向家长收取任何与入学相挂钩的费用。

  (二)学生逾期不按时网上预约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各学校要提前制定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成立应急小组,建立会商协调机制,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平稳招生、平安入学。

  (四)各学校根据学生异动情况,不得通过组织考试等形式招录其他年级插班生,年级总人数不得突破该年级在一年级招生时的计划总数,且班级人数不得出现大班额。

  (五)强化学籍管理。城区各学校务必在9月10日前将正式录取学生名单纸质版一式两份(含电子版)上报县科教体局普教股审核备案,并于9月30日前完成新生学籍建档工作。

  (六)县科教体局畅通招生咨询电话:0914-3386835,开通举报电话:0914-3386834。

  (七)严肃招生纪律。招生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各学校必须通过“商洛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网络平台”招生,对于违规招生学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严肃追责。

  丹凤县科技和教育体育局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