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观察:幼儿"变脸"乞丐 育儿安全谁来保证

      为平安孩子家长息事宁人

      新疆新纪元律师事务所律师曾万民对记者说,育幼人员未经家长同意,擅自将幼儿带到公共场所乞讨,博取他人同情从而达到获利的目的,这种行为侵犯了孩子的健康权,也损害了孩子的形象、尊严和名誉权。

      曾万民表示,家长可以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保姆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进行经济赔偿。

      经历了最初的惊惧和愤怒后,邓健一家人反复商量,决定放弃法律诉讼。邓健觉得,就算自己胜诉,小郭赔礼道歉,可是对孩子的伤害和社会影响很难消除,至于经济赔偿,小郭从外地来打工,如果她赖着说“没钱”法院也很难执行。

      更重要的是,邓健担心小郭打击报复。“她知道我们家的地址、电话,也知道默默的长相,如果用各种手段报复我们,那我们就永无安宁了。”

      28岁的王婷也有多次雇请保姆的经历。周围有孩子的朋友说过许多“可怕”的事:有的保姆偷偷喂孩子吃小剂量安眠药,成天昏睡的孩子会减少工作量;有的会把孩子的营养品全部吃光,只给孩子吃稀饭、米糊;还有的甚至把脚指头当安抚奶嘴喂到孩子嘴里被家长当场撞见……

      王婷无奈地说,两岁以下的孩子几乎没有自我保护能力,而保姆没有固定单位管理,出了事可能连人都找不到,她只能经常在上班时间回家“突击检查”,十分影响工作。

      对于目前雇主和保姆之间的关系,有8年保姆工作经验的李萍也有一肚子委屈。她对记者说,现在的孩子都是“金疙瘩”,家长带孩子的要求很高,观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在有的家里,老人要按老传统带孩子,年轻人要采用新的科学方法,双方常常吵得不可开交。“他们自家人都吵架,对我们这样的外人还能有好脸吗?保姆太难干了,活累钱少,没有人尊重,但凡能找到其他工作,谁来干保姆呀?”

      谁来保障孩子的健康和安全

      曾万民律师说,一些和邓健有类似遭遇的家长向他咨询相关法律后许多都放弃了诉讼,这反映出育儿服务行业整体缺乏规范和监管的现状,国内法制建设仍需完善。

      在乌鲁木齐经营了10年的金凯通咨询服务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公司所雇请的保姆长的有七、八年,短的有一个月,大部分是外地务工人员。公司按照规定对新签约的保姆进行了备案,但服务能力、人品需在实际工作中逐渐了解,近年来劳动部门刚刚开始对服务公司在岗人员实施培训,而直接面对保姆的培训仍未开展。

      目前,照顾未满月婴儿的月嫂市场相对成熟。新疆爱之星母婴护理中心现聘有300多名月嫂,公司按照工作能力和顾客口碑将这些月嫂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和金牌四个等级,初级月嫂的月薪在2000元左右,而金牌月嫂的月薪则达到4500元,能力强的月嫂不仅收入高,供不应求,而且受到公司和雇主的尊重。

      孩子是千万家庭的幸福所系。为保障幼儿的健康和安全,业内人士认为劳动部门应尽快有组织地对保姆实施培训,发放育儿资格证,有不良记录的保姆应取缔从业资格;同时可借鉴月嫂体制,对保姆资质进行等级划分,能力和责任心越强者薪酬越高,借此鼓励和约束从业人员。

      曾万民还表示,当孩子的权利受到侵犯时,家长要勇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对于敬业、有爱心的保姆,社会应大力宣传,引导社会评价,提高保姆的社会地位,这样才能吸纳更多优秀的人进入该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