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高校教师被教育部通报!其中1位是高校研究生自杀身亡事件学生导师!

  近日,教育部对8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其中,包括3名高校教师。

  

  这8起典型问题是:

  一、天津市咸水沽二中教师肖某某在课堂上歧视、侮辱学生问题。2021年2月,肖某某在课堂上发表通过家长收入水平质疑家长素质以及歧视、侮辱学生等言论。肖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给予肖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岗位等级处理并调离岗位;撤销其教师资格,收缴教师资格证书,将其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二、河北省石家庄市第十二中学教师刘某开办校外培训班、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问题。2018年,刘某开办“金冠艺术培训中心”,利用晚上和周末为本校及校外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刘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十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刘某做出行政警告处分,扣除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取消其两年内评优评先资格、全校范围内作出检查的处理。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

  三、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第三小学教师赵某某体罚学生问题。2021年3月5日,因某学生作业中一道数学题未带计量单位,赵某某欲用卷成筒状的书本打手训诫,在该生闪躲后,将书筒从讲台扔向该生,导致该生右侧面软组织挫伤,右眼及面颊部挫伤。其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给予赵某某党内严重警告、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的处分,并调离教师岗位。对学校校长给予全县通报批评,责令其向县教体局作出书面检查。

  四、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中学教师吴某教学方式不当问题。2020年4月16日,吴某在上网课点名时要求学生实名登陆,一学生以“肖战糊了”的网名登陆后,吴某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时方式不当,言语有失教师职业身份,造成不良影响。吴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四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吴某责令检查、全县教体系统通报批评、取消两年内评奖评优资格的处理。对学校校长在全县教体系统进行通报批评。

  五、安徽省黄山市歙县聪明屋少儿服务中心教师潘某某伤害幼儿问题。2020年11月,潘某某在制止幼儿追逐过程中将幼儿拎起落地,致其左手大拇指受伤,后受伤幼儿两名家长对潘某某实施了殴打。潘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潘某某解除聘任合同的处理;撤销其教师资格,收缴教师资格证书,将其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对于殴打潘某某的两名幼儿家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5日以下行政拘留。

  

  七、河南大学文学院教师侯某某性骚扰女学生问题。2020年8月30日,侯某某借约学生到其办公室讨论问题为由,对该生实施了骚扰行为。侯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侯某某调离教师岗位、撤销文学院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取消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处理;撤销其教师资格,收缴教师资格证书,将其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文学院党政负责人向学校党委作出深刻检讨。

  八、太原师范学院教育学院教师王某、武某不正当关系问题。未婚教师武某长期与已婚同事王某存在不正当交往。两人的行为均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二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王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武某行政记过处分,停止两人教学岗位工作,并取消两年内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资格。

  六、南京邮电大学教师张某某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问题。2019年,张某某多次要求研究生为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从事运送货物、分装溶剂、担任客服、处理财务等工作,且在日常指导学生过程中方式方法不当、简单粗暴,有辱骂侮辱学生的言行。

  

  张某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张某某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撤销专业技术职务、解除人事聘用合同的处理;撤销其教师资格,收缴教师资格证书,将其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南京邮电大学被曝光教师

  系南邮研究生焚火自杀学生的导师

  小募注意到,被通报的南京邮电大学教师张某某,就是2019年12月底发生的研究生实验室焚火自杀学生的导师。

  2019年12月26日,南京邮电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三学生在实验室身亡。

  据新京报微博报道,起因是研三学生不堪导师张某某三年长期以来的谩骂压榨,人格侮辱,不给改文章,逼迫学生在承诺书签字延期毕业,甚至要求学生赔偿3200元的氮气实验费用,帮自己打工等,导致重度抑郁三年,最终不堪重负,在实验室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图源:微博

  

  疑似签订的跟毕业相关的条约

  随后,2020年1月5日,南京邮电大学官微发布通报,学校已经成立专门工作组,调查身亡同学导师张某某的相关问题。

  后经过学校调查,导师张某某确实存在开公司,让学生送货的行为。并且也确实有辱骂学生的行为。但是学校也表示,学生自杀事件是否与导师辱骂有直接关系,还需要进一步的调查。

  

  来源:新京报采访视频

  当时,通过南邮的官网我们可以了解到,张某某系南邮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主要从事半导体光电子器件与器件物理的研究工作,主持承担过教育部、科技部,以及参与多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据学生说,张某某批评学生很厉害,有时候隔着实验室都能听到骂学生的声音,同时存在让学生赔偿实验用品费用的情况。

  事情最后,学校表示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张某某研究生导师资格,并根据学生意愿将张某某指导的在读研究生全部转由其他导师指导。至此,再未有更多后续通报。

  一直到2021年4月19日,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公开曝光8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其中,第6起案例表示:

  六、南京邮电大学教师张某某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问题。2019年,张某某多次要求研究生为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从事运送货物、分装溶剂、担任客服、处理财务等工作,且在日常指导学生过程中方式方法不当、简单粗暴,有辱骂侮辱学生的言行。张某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张某某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撤销专业技术职务、解除人事聘用合同的处理;撤销其教师资格,收缴教师资格证书,将其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通报截图

  我们可以看到,张某某不光是存在开公司行为,其确实多次要求研究生为公司从事运送货物、分装溶剂、担任客服、处理财务等工作。最后,教育部的处理决定是:

  张某某取消研究生导师资格、撤销专业技术职务、解除人事聘用合同的处理;撤销其教师资格,收缴教师资格证书,将其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被安排过多杂事?

  研究生要学会说“不”

  据知乎上匿名南邮学生的诉说,这位被曝光的开公司的导师张某某,把学校实验室作为自己公司的仓库,公司也没正式员工,劳动力都是手底下的学生。还做好了分工,让男生去进货、送货、分装溶剂,女生则负责记账。

  更过分的是,让学生干活还不给发钱。当然,一毛不发肯定是不会的。她的学生表示,帮导师干活,每个月会多发一、两百元,和助研费一起发。

  这样算下来,她开公司几乎没啥成本。但对于学生来说,既要负责这么多的杂事,又要专心学业,还要日常忍受做不出实验的辱骂,心理压力可想而知。

  无独有偶,就在前几天,网传大连理工大学一博士服用安眠药自杀, 因为在空间发了类似遗书的文章引起周围人的注意。最后人被及时找到送医,目前没有生命危险,在医院治疗中。

  根据网上所传的文章截图,这位博士不光要完成自己的课题实验,还要帮老师手底下毕不了业的硕士生做实验,结果最后自己实验结果不理想,实验进度慢,老师直接表示再有两周完不成就换课题。这对于博士来说,成了压垮精神的最后一根稻草,课题慢是因为完成诸多导师安排的“杂事”,按目前的工作进展根本不可能两周完成,都快10月了被换课题。再加上实验室的诸多事情,导师的严厉话语,他决定自杀。

  

  文章全部截图:(上下滑动可查看)

  

  

  

  

  

  

  

  

  

  所幸这篇文章被同学及早发现,最终博士被及时找到送医,目前人没事。

  而从这些我们就发现,因为导师掌握着研究生能否毕业的最后决定权,所以很多研究生对于导师的要求,即使很多时候并不合理,也往往不敢拒绝。可不拒绝带来的绝不是光明前途,很多时候反而把自己逼上了绝路。

  小募就有一位师兄,被称作实验室的“螺丝钉”“万能胶”,博士前两年,他一直做着琐琐碎碎的杂事,直到第三年,他才有了自己的课题。他是我们之中最忙碌的学生,却因为临近毕业,手中没有一篇paper,而忧愁得整夜整夜睡不着。

  这位师兄就是对大小导师有的安排,无不点头称是,从未有过异议,更别提拒绝了。

  原因是师兄觉得千万别对“老板”说不,说了也没用,就是找骂,多丢人呢,而且讨价还价对自己没什么好处。

  最后,师兄被被延毕了半年。原因就是因为活干的好,反而被安排了更多的杂事,导致自己的paper迟迟无果,但是师兄又不敢和导师表达先做自己课题,不做杂事这样合理的诉求。最终导致了延毕。

  作为距离师兄最近的“旁观者”,我还是觉得我们应该积极主动出击胜过消极被动躲避,我们得敢于与导师沟通!礼貌地对导师的安排提出异议。毕竟绝大多数导师虽然严厉,但本质上还是乐于帮助学生成长,愿意理解学生苦衷的。

  一味地接受,妥协,沉默,即使导师再多贤良,又有何用呢?毕竟导师的精力在全局,不在你我,恐怕他前一秒刚记起某某学生的课题还未定下,后一秒就出国开会了,那他还能顾得上考虑,给谁安排的事情多了,谁的少了么?只要我们不说话,导师一般是默认为没有问题的,所以,我们的诉求,务必要说出来。

  再退一万步讲,万一遇到上述这种很奇葩的,完全压榨学生的导师,勇敢点也是有益处的,毕竟人们总喜欢挑软柿子捏,虽然换导师制度在很多高校都不健全,但在最坏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做此打算的,毕竟忍气吞声换来的,未必是海阔天空,也有可能是变本加厉。

  加上教育部这回的案例曝光,很明显是传达了一种要加强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持续加大查处和通报力度,深化巩固师德师风治理成果的风向。

  相信在未来,相应的监管制度会更加的完善,投诉反馈渠道会更多。

  当然了,绝大多数的导师还是很负责的,希望这种健康的导学关系能越来越多,但愿,我们都能遇见良师,也希望,我们都能不卑不亢地,面对我们的导师。

  (来源:教育部 版权属原作者 谨致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