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文职招考公告发布!还有,唐山事业编选聘信息!

  

  导 读

  1、2023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公告发布,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8:00至17日18:00。

  2、高新区选聘事业编制教师3名。

  2023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公告

  为延揽社会优秀人才为军队建设服务,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将组织实施2023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军队文职人员的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者社会人才。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23年毕业且在当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是指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21年、2022年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定向招考对象为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

  2023年主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七级文员以下岗位的管理类文职人员和中级以下岗位的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政治条件。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标准条件。

  (二)学历条件。一般应当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在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岗位,以及特殊岗位可不作全日制要求。驻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单位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除教学、科研、工程、医疗专业技术岗位外,报考学历要求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报考护理、艺术、体育专业岗位的,可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三)资格条件。应当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职称和职业资格。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外,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博士研究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作资格条件要求。

  (四)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的标准条件。

  (五)年龄条件。报考九级文员以下管理岗位或者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报考八级文员、七级文员管理岗位或者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六)其他条件。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前提下,具体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考岗位需要确定。

  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其中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截止时间可以为录用时间,但不得超过2023年12月31日。

  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军队文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军队用人单位或者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聘用为文职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军队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军队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岗位。

  三、招考程序

  (一)公布招考信息。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向社会发布《2023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岗位计划》、《2023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明确招考人数、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注意事项等信息。报考人员对发布招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

  (二)报名及初审。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8:00至17日18:00,报名资格条件初审截止时间为1月18日18:00,缴费截止时间为1月19日18:00。

  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文职人员招考信息,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选择用人单位和招考岗位,确认无误后申请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一般2天左右反馈初审结果。申请报名资格条件初审并通过初审的,不能修改报名信息或者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内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1月17日18:00至18日18:00期间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的报考人员即可缴纳报名费和选择考试城市,报名费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每门考试科目人民币50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并打印出报名回执方为有效报名。报名缴费后不予变更报考信息和退费。

  对招考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以及“双一流”建设高校或者建设学科的理学、工学、医学硕士研究生的岗位,符合学历学位等规定报考条件且通过报名初审的报考人员,经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审批后,可以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其中面试人员名单统一在军队人才网公布。这类报考人员报名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1月19日18:00前打印报名回执,不需缴纳报名费。

  对艺术、体育岗位实行先面试后笔试。报考人员根据全军统一发布的招考岗位计划和文体用人单位报考指南,先到用人单位报名参加面试,合格者方可获得报名参加全军统一考试资格,于2023年1月19日8:00至18:00登录军队人才网缴纳报名费和打印报名回执。

  资格条件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名费不予退回。

  (三)统一笔试。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2月14日9:00至19日14:00,通过军队人才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全军统一笔试。

  全军统一笔试于2023年2月19日进行,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1门相应专业科目,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可登录军队人才网浏览和下载。其中,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历史学、理工学、农学、医学、图书档案学、艺术学、管理学等13类45个专业。

  公共科目考试时间:2023年2月19日9:00-11:00;

  专业科目考试时间:2023年2月19日14:00-16:00。

  笔试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部分较大城市设置考点。为便于考生参加考试,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尽量选择本人工作地或者学习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考点的城市。如本人工作地或者学习地所在城市未设考点,或者该城市设有考点但已满最大承考人数,尽量选择在邻近设置考点的城市参加考试。

  (四)确定入围人员名单。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按照90%考生上线的比例,划定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考岗位入围比例(1:3或者1:5),对达到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的,再按照全军统一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试入围人员名单,并在军队人才网公布名单。

  公共科目或者专业科目单科考试成绩为零分或者缺考的,不列入考试入围人员名单。

  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现役军人、2023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的社会用工、服役年限满5年的退役军人,以及参加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批准的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社会用工和退役军人,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且取得全军统一笔试有效成绩的,享受公共科目加分优待政策。

  (五)面试和体检。用人单位对考试入围人员的基本情况、学历学位、专业资质、工作经历、准考证等原件或者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依据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意向、资格条件审查等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名单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汇总审核后,由用人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面试。面试结束后,由组织面试单位现场告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

  体检在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3日内,向用人单位申请一次复检。其中,对于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承检医院不予复查,体检结论以初检结论为准。符合规定需要复检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确定预选对象。全军统一笔试的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其中,公共科目、专业科目、面试成绩分别占30%、30%、40%。各科目成绩和总成绩可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用人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数量一般应当多于招考岗位计划人数,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120%的比例确定,并及时告知本人是否被确定为预选对象。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确定排名。

  艺术(含艺术专业教学岗位)、体育、播音岗位的预选对象,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按照上述规定确定,并通过军队人才网进行公示。

  (七)政治考核。预选对象的政治考核,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政治考核以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为主,重点考核拥护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原则问题、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宗教信仰、社会交往、诚实守信和出国(境)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

  (八)成绩查询。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2023年4月上旬左右提供全军统一笔试成绩查询。考试客观题和主观题的阅卷工作均依托国家专门机构进行,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合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成绩复查申请;属于成绩复查范围的,按《报考指南》规定程序和时限申请查分;复查期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复查申请。

  (九)确定拟录用对象。对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确定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统一审核后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和军队人才网同步对外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对象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考岗位和录用分数线,同时公布监督受理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报考人员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后,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或者经核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从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其他预选对象中确定拟录用对象,并按照规定进行公示;拟录用对象人数仍未达到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从面试不低于60分、体格检查合格的入围人员中依次递补,并按照规定进行政治考核和公示。

  对军队社会用工中的业务骨干,以及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现役军人配偶、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十)办理录用审批手续。2023年6月中下旬,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选,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审批,并报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备案。新录用人员通过审批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其到岗工作。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时间一般为6个月。其中,专业技术岗位的新录用人员,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起算时间按照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招考岗位要求学历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的拟录用人选,取消录用资格。

  (十一)组织补充录用。对未能按计划招满的岗位,用人单位可以逐级申报补录,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审批并在军队人才网统一发布补录岗位计划和公告。除首轮录用人员和政治考核结论为不通过的外,其他报考人员均可凭当年全军统一笔试有效成绩,报名符合相应条件的补录岗位。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按照规定比例和要求,审核确定并下发补录入围人员名单。有关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办法,遴选确定拟补录对象和组织公示审批。

  补充录用公告、岗位等,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适时通过军队人才网发布。

  四、特别提示

  本次全军统一笔试和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报考人员可依据军队人才网发布的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做好相关准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为本次考试信息发布、网上报名、成绩查询等唯一指定网站。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文职人员笔试命题组、退役命题专家、考试教材委员会、全军文职人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辅导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许诺“内部指标”、“考试包过”,通过其他网站组织报名缴费、考试咨询、权威解读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文职人员主管部门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2023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工作最终解释权归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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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2年专项选聘第二批事业编制教师的

  公 告

  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教师的需求,按照《唐山市2022年教师专项选聘工作实施方案》(唐教人〔2022〕10号)文件要求,结合各校教师队伍现状,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师范重点院校和“985”、“211”大学选聘事业编制教师3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民主、公开、择优的原则

  3.坚持综合考核、注重实用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

  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省级重点师范大学和“985”、“211”大学2023届及以前年度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毕业生选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国办发〔2018〕75号)精神,免费师范生或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国家统招计划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对学历有具体要求的,以《唐山高新区2022年专项选聘第二批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的要求为准);

  

  (六)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具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七)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唐山高新区2022年专项选聘第二批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唐山高新区2022年专项选聘第二批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列为选聘对象: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3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含在读研究生);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4.失信被执行人;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6.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调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名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1月9日起在选聘范围内的相关大学就业网站和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www.tsgxq.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月15日。

  2.要求:应聘人员须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形成压缩文件后发送到指定邮箱(gxq2022jyc@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标题统一使用:(专业)—(学历)—(学校)—(姓名)—(应聘岗位)如:数学—硕士—北京师范大学—张三—专技岗位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提交报名材料:

  (1)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扫描件一份。

  (2)毕业证、学位证(二者缺一不可)扫描件一份。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且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3)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扫描件一份。

  (4)其他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一份。

  (5)唐山高新区2022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附件2)。

  4.联系方式及报名邮箱

  0315-5776241

  gxq2022jyc@163.com

  (三)资格审查

  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面试

  考核采取到现场或线上的形式组织实施。包括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实行百分制(其中试讲60分,答辩40分),当场赋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试讲教材为相应学科相应学段现行教材。

  (五)体检

  考核结束后,按照体检人数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教师资格证级别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查阅拟聘人员档案,按照《公告》和《唐山高新区2022年专项选聘第二批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岗位条件和岗位要求,审核拟聘人员资格条件,并进一步对拟聘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www.tsgx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签约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

  如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聘用

  拟聘人员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相应资格证书、毕业生完整档案材料,经审核无误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相关事宜

  1.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方案的各项规定。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登录网址

  “https://www.tsgxq.gov.cn/info/10347/category/12”查看

  附件1 唐山高新区2022年专项选聘第二批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

  附件2 唐山高新区2022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

  

  来源:军队人才网 中国唐山网站

  编审:宋威

  唐山发布(tangshan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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