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标准及对象

  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标准及对象

  学段

  资助项目

  享受标准

  享受对象

  义务教育

  “两免”(免收学费和教科书费)

      免收学费和教科书费的实际费用额

      全体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一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寄宿生: 500元/每生每期(小学);625元/每生每期(初中);

      寄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在籍在校就读寄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原建档立卡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含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子女)五类学生必须纳入资助范围,在指标名额范围内、资金足额的情况下,再优先资助城镇低保家庭学生、城镇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等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非寄宿生:250元/每生每期(小学);312.5元/每生每期(初中)

      非寄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对象为原建档立卡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含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五类”学生。在指标名额范围内、资金足额的情况下,再优先考虑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说明:以上学生资助项目内容主要依据2022年8月31日关于印发《湖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2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