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木渎司法所荣获全省司法所分类建设表现突出单位

  日前,江苏省司法厅下发《关于表扬全省司法所分类建设表现突出单位的通报战争片》,我区木渎司法所榜上有名。

  

  

  近年来,木渎司法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按照司法所分类建设要求,在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化解、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先后获得“苏州市标杆司法所”“江苏省优秀司法所”等多项荣誉,连续四年获评吴中区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并涌现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柳亚民等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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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建引领、组织保障,扎实筑牢司法行政工作基础

  坚持以“党建+”模式强化党员干部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建设一支全新理念、全新技术、全能服务的党员人才队伍。按照大型司法所体系建设要求,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在公共法律服务大厅配置无人律所、自助服务一体机、电子触摸屏等智能化设备,满足群众可视化、即时化、自助式法律服务需求。政法专编人员足额配备,其中3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配备专职社工5名,专职调解员2名,做到队伍完备、分工明确、专人专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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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聚焦使命、突出重点,一体发挥基层司法工作职能

  扎实推进“八五”普法,积极开展“法律七进”等主题宣传活动。灵岩村等5个村(社区)相继获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有效提高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全力推动“12345+网格化+信访+人民调解”深度融合,形成“四零工作法”木渎调解经验,有效发挥了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作用。狠抓特殊人群管控,完善矫正流程,规范执法行为,加强科技手段应用,推进损害修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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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耕细作、服务大局,创新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路径

  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深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网上运行工作。一体推进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非诉服务中心与“一所五站点”建设。成立全区首家社区矫正分中心,高效承担吴中西片区的社区矫正工作。发挥好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专业力量服务基层法治建设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聘请25名法律顾问,有效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机制。扎实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累计培育法律明白人264名,充实全镇法律服务队伍力量。优化服务方式,在大厅设置公证便民服务窗口,延伸公证服务触角。

  

  拟稿人:姚瑶

  审核人:王永春

  发布人:周淑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