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原则上全日制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贷款最长期限为20年,还本宽限期3年(宽限期内只需还利息、不需还本金)。

  1.提出申请。

  需要申请贷款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机构提出申请,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并准备好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交回中国银行。

  2.所在学校进行初审。

  学校会先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同时会根据自己本年度的贷款额度及比例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初审,由于贷款金额有限,所以并不是所有的贫困学生都能申请到国家助学贷款。

  3.中国银行审批。

  中国银行在收到学校统一提交的借款合同及借据后进行再次审核,然后对审核通过的签署正式合同,并将签署完毕的借款合同送达学校机构。学校机构在收到借款合同及借据后发还给借款学生本人保管。

  4.签订合同。

  贷款申请被批准后,学校根据中国银行提供的借款学生名册,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学生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的工作,并提交中国银行。

  5.发放贷款。

  学校将协助银行为每名借款学生办理一张借记卡或活期存折。

  6.偿还贷款。

  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会组织他们与中国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学生在毕业后应按中国银行规定按时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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