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举行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发布会

  

  4月28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王璟同志在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要点

  各位媒体朋友,上午好!

  今天这个新闻发布会,我想主要介绍一下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主要想解决的问题、方案的特点和基本原则,以及方案的总体框架和目标任务。

  首先,介绍一下我市改革实施方案研究制定的背景和过程。

  考试招生制度,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关系到每一个考生的切身利益。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注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中央政治局分别召开会议听取改革方案。2014年9月,《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式颁布,对我国的考试招生制度进行了顶层设计。

  我市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认真领会改革精神,学习试点省市经验,把握改革的总体方向,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进行了充分的研究论证。经过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分别面向教育专家、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学生家长等多方征求了意见和建议。共历时11个月,召开座谈会20余场,形成我市改革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深改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报教育部备案。2016年2月,教育部复函同意备案。

  第二,向大家简要介绍这次改革主要想解决的问题。

  本次改革方案,看重解决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解决学生和高校的选择权问题。学生可以选取考试科目,高校可以对招收的学生提出选考科目的要求。二是解决评价方式问题。由单纯的看分数转变为多元评价。三是解决一考定终身的问题,给考生提供的机会在增多。四是解决招考更加公平问题。减少和规范加分,完善高校自主招生办法,落实农村贫困地区招生专项计划等。坚持问题导向,促进考试招生工作的科学、公平,是我们制定本次改革方案的基本出发点。

  第三,向大家介绍一下我市改革实施方案的总体框架。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建立科学、公平,符合教育规律,顺应发展要求,具有天津特点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

  改革的主要任务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改计划”,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进一步促进机会公平。二是“改考试”,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更好地引导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三是“促规范”,规范高考加分、自主招生,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等等。四是“强监管”,改进监督管理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考试招生全程监督。五是“改录取”,探索“两依据、一参考”的多元录取机制,“两依据”是指“依据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一参考”是指“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改革的实施时间是:从2017年起全面启动。

  第四,介绍一下我市改革实施方案的主要特点。

  一是系统性:在改革领域上,改革涵盖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等各阶段;在改革主体上,涉及了教育行政、招考机构、高校、中学等各方面;在改革内容上,包含了计划分配、考试形式、录取机制和监管机制等各方面,形成了一系列链条式的改革举措。

  二是选择性:对于学生而言,在升学途径、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上有了更多选择,可以“学其所好”、“考其所长”、“扬长避短”;对于高校而言,在录取模式、限考科目、综合评价等方面有了更多的自主权;对于高中而言,可以在教学安排、课程设置上有了更多的特色。学生从限学限考到选学选考,高校从选分数到选学生,高中从统一安排到多元设计,体现了对人才成长规律、人才选拔规律和教育发展规律的尊重。

  三是综合性:普通高校录取实行“两依据、一参考”;自主招生高校依据学校自主考核结果,参考综合素质评价;高职分类考试实行“文化+技能”的评价方式,这些都将推进评价选拔模式由单一向综合转变。

  四是过程性:英语科目“一年两考”,弱化了一考定终身;学业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纳入招生评价体系,实现了过程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的结合。

  五是公平性:改革实施方案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完善选拔机制和监管体系,减少区域、城乡入学机会的差距,进而促进教育公平。

  最后,向大家介绍我市推进改革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宏观管理。我们将认真制定各项改革实施细则,健全管理制度和评估体系,引导基础教育积极开展素质教育,引导高校发挥招生选拔主体作用。二是健全保障机制。市教委和各区县将加强高中设备设施、师资配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加强对高考和学业考试的保障条件,加强命题评卷场所和标准化考点建设,满足改革需要。三是做好宣传指导。我们将组织高校、基础教育和招生考试机构分条块进行培训,使大家清楚改革政策和举措,提前做好准备;同时加强政策解读,使社会各界和学生了解、理解改革的目的和内容,支持改革。

  对于改革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会出现的新情况,我们也会进行追踪调研,及时发现问题,总结得失,使改革方案的实施更加顺畅。

  我主要向大家介绍这些内容,谢谢大家!

  孙志良同志在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要点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

  下面,我主要就考生和家长比较关心的“高考综合改革”,向大家做以介绍。

  一、关于高考综合改革的主体内容

  高考综合改革的主体内容可以概括为“不分文理;两依据,一参考”,主要涉及到考试科目和招生录取机制的调整。

  1、关于改革考试科目设置(不分文理、英语一年两考)。现行的高考是文理分科的,考试科目设置为语文、数学、外语和文综(或理综)4门。实施高考改革以后,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开始,将取消文理分科。从2020年起,统一高考科目将调减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考试时间仍安排在每年6月份。其中,英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2、关于改革招生录取机制(两依据、一参考)。现行的高校招生录取主要是依据4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进行。实施高考改革以后,从2020年起,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学生自主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基本依据。招生录取总成绩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也就是说,从2020年起,高等学校将依据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3、关于学生填报志愿。实施高考改革以后,由于不再进行文理分科,学生在选报志愿时,自主选择的等级性考试科目与招生院校的科目要求至少要有1门相一致,方可报考;同时,学生还要关注招生高校对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要求填报志愿。也就是说,学生要综合考虑自身兴趣特长和高校选才要求两个方面的因素进行志愿填报。若高校没有确定等级性考试科目范围,表明学生在报考该专业(类)时无科目限制,均可报考。

  二、关于统一高考内容改革的主要方向

  我市继续实行高考自主命题。高考内容改革将坚持能力立意,注重基础性、突出综合性、把握时代性、反映地方性。将加强命题管理队伍和专家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能力和水平。同时将改进评分方式,加强评卷管理,完善成绩报告。

  三、关于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

  从2017年起,市属高职院校在津招生计划主要安排在春季招生,分别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学校毕业生,春季招生将成为市属高职院校在津招生的主渠道。基本形成与统一高考相对分开、符合职业教育特征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被春季高考录取的学生,可不再参加统一高考。

  高职院校通过春季高考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将依据学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职业适应性测试将由现行的1科综合能力,增加为综合能力和技术两科,实行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考、统一评卷。

  高职院校通过春季高考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依据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成绩进行录取,测试实行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考、统一评卷。其中,文化基础考试科目保持不变,仍为语文、数学、外语;职业技能考试由现行的统一类别细分为工程技术类、管理服务类和艺术体育类,学生可自主选报1个职业技能类别。

  四、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和部署,主要采取如下措施:一是高校自主招生安排在统一高考后进行。二是申请学生要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达到相应要求,接受报考高校的考核。三是试点高校依据高考成绩和学校自主考核情况,参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四是符合高校要求的学生在公布高考成绩后单独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在本科一批录取前完成录取。五是要进一步规范录取程序和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公示,确保公平公正。

  五、关于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的具体要求

  一是高校要进一步完善招生章程,在招生章程中详细列明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并提前向社会公布。二是加强高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三是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四是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五是建立招生问责制,由高校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

  六、关于改进和完善录取方式

  统一高考继续实行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逐步合并高校招生录取批次。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探索高校与学生双向选择的录取模式。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探索应用型本科专业通过春季高考招生的录取办法。

  七、关于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的具体措施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我市已于2015年4月出台了《天津市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大幅减少、严格控制高考考试加分项目,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取消了全部7项鼓励类加分项目,保留了4项全国性扶持类加分项目,完善了1项地方性扶持类加分项目。同时,进一步严格加分资格审核,严格认定程序,严格监督管理,做好信息公开公示。

  八、关于改革监督管理机制方面的一些具体措施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自觉接受学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二是加强制度保障。强化教育考试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健全政府部门协作机制,健全诚信制度,加强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管理,提高考试招生法制化水平。三是加强违规查处。加强考试招生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孙惠玲同志在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要点

  各位媒体朋友,上午好!

  在《改革实施方案》编制的同时,市教委有关部门会同市考试院制定了《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两个配套文件。这两个配套文件与我们基础教育息息相关。下面,我就基础教育比较关心的几个问题,向大家做个解读。

  一、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主体内容

  改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本次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改革后的学业水平考试设置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

  1、关于考试科目与内容。合格性考试内容以国家发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必修课程的规定及要求为依据,共设置14门科目(语数外、理化生、史地政、音体美、信息技术与通用技术),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必修课程,避免严重偏科。

  等级性考试内容以国家发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的必修和选修课程的规定及要求为依据。学生在完成必修内容的学习,对自己的兴趣和优势有一定了解后,根据自身爱好与特长及所要报考高校的要求,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作为等级性考试科目。

  2、关于组织方式。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语文、数学、外语9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的等级性考试,由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

  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两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由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评卷,分区县统一组织;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3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外语科目单设的听力合格性考查,以及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单设的实验操作合格性考查,由全市制定统一考核目标、考核范围和考核要求,分区县统一组织,各中学具体实施。

  3、关于成绩呈现与使用。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合格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

  等级性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位次由高到低分为A、B、C、D、E五等。学生自主选择的3门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将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在计入录取总成绩时,每门科目成绩由五等细化为21级,相邻两级之间的分差均为3分,起点赋分40分,满分100分。

  4、关于考试安排。合格性考试安排在每学年的第二学期举行,实行全科开考,高中学校和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教学实际和学习状况,合理安排考试时间;每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学生一般只能报考一次;对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再提供一次考试机会,与该科目下一次合格性考试同时进行。

  等级性考试限参加当年高考的学生参加,考试安排在高三年级第二学期的5月中下旬举行。每门科目的等级性考试,学生只能报考一次。

  二、为什么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纳入高校招生选拔体系?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检验学生学习程度、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避免严重偏科的一项制度设计。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纳入高校招生选拔体系,与促进多元评价、弱化一考定终身等改革价值取向密切相关。一是有利于促进评价方式多元化,使高校招生对学生的评价向前延伸到高中教育过程,实现过程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的结合;二是有利于减轻学生的心理压力,高校对学生的评价机会增加,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学生的学习和考试压力。

  三、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体内容

  1、关于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突出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察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关于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从2020年起,高校招生录取要将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重要参考,在高校招生录取、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中使用。高等学校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并提前公布。招生时要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做出客观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

  四、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高校选拔中的作用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开展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是促进学生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培养个性、特长,扭转“唯分数论”。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升学的重要参考,并将具体使用权交给高校。在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中,高校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选拔录取参考,纳入到综合评价内容;在高校自主招生试点以及教育部批准的高校综合评价录取试点中作为报考和初次遴选的重要依据;在统一高考招生中,高校可事先对学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作为录取参考。

  五、确保综合素质评价规范有序、真实可信的措施

  一是规范成长记录档案。教师将指导学生如实记录能够体现其综合素质发展的具体活动和表现,收集典型事实材料、标志性成果和其他佐证材料。二是严格实施程序。普通高中将成立评审小组,每学期末对申报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经审核和公示无异议的材料通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导入信息管理系统。三是健全管理制度。高中学校将建立健全个人诚信承诺制度、公示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加强监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对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要在一定范围通报。对于弄虚作假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