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典型交通事故案例,生命不可重来,请勿侥幸!

  交通安全,事关每一个人!

  交通事故,往往发生于瞬间!

  当你在开车时,分散注意……

  当你通过路口,没有减速……

  当你乘车时,没系安全带……

  当你想转弯时,突然变道……

  你以为,你只是很小的动作?

  其实……其实危险已经来临!

  以下十大典型道路交通事故

  血的教训,将敲响安全警钟!

  望大家引以为戒!

  分心驾驶“开空调”致事故

  在开车过程中使用手机、与乘客闲谈、化妆、吃东西或是抽烟等一切与开车无关的事情,都会影响到安全驾驶。这些行为都可能造成对车辆掌控能力变低,应对突发应急的时间也会变短,视线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所以开车过程中应该时刻保持专注力,时刻注意道路情况,避免危险情况的发生。

  斑马线未减速、停车礼让

  事故导致行人死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道,应当停车让行。”

  礼让斑马线,礼让出的是互相的平安,礼让出的是整个社会的安稳文明。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引以为戒,行至斑马线处,礼让!礼让!!礼让!!!

  电动车闯红灯

  引发交通事故,全责!

  

  大多数电动车驾驶人都有一个误区,就是车小、轻便、速度快,因而有不少电动车驾驶员都觉得“路口没车”闯红灯没关系,要知道,闯了红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仅电动车驾驶员自己最受伤,责任也是闯红灯一方更重噢!

  摩托车山区弯道超车酿惨剧

  未佩戴安全头盔,一死两伤

  在山区道路上要文明行车,安全行车,在山区道路上无论在什么地方超车,都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大弯、暗弯、急弯的路段不得超车。在有弯道的路段,车辆的行驶车速不得超过30公里每小时。

  虽说本案中弯道超车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但是摩托车乘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也是加重本次事故损害后果的原因之一。

  电动车突然变道酿事故

  突然变道容易让正常行驶的后车反应不及时,驾驶员在变道之前,应及时打转向灯向其他车辆示意,特别是电动车转向前还要观察周围车辆,确保安全车距。

  老人突然横过马路

  小车反应不及出事故

  “鬼探头”堪称马路上的一颗定时炸弹,害人又害己。一旦驾驶员两侧的视线被挡,或行人突然窜出,“鬼探头”就极易发生。请驾驶员驾驶的时候谨慎一点,速度放慢一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一方交通安全意识强一点,为他人多考虑一点。

  行人随意横穿马路酿事故

  斑马线就在不远处,行人却选择就近横穿终酿事故。

  随意横穿马路意味着将要从行驶的车流中通过,即便非常小心左顾右看,也会受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如驾驶人未注意观察瞭望、夜间视野受限、驾驶人因车速过快采取措施不及或不当等,均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客运车辆乘客未系安全带

  事故导致多人受伤

  

  安全带虽然看起来不起眼,却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车辆碰撞时安全带能对驾乘人员进行约束,避免驾乘人员与车内设备等发生二次碰撞或飞出车外,减轻驾乘人员事故中的伤害并有效降低伤亡率。事故发生往往就在一瞬间,切勿因行程短而抱有侥幸,养成良好习惯,上车就系上安全带!

  儿童横过马路突然奔跑酿事故

  停止的客运车辆遮挡了来车方向驾驶人的视线,儿童从车辆前面突然跑出来,后面的来车根本来不及做出反应,非常危险。

  平时家长一定要有意识的引导教育少年、儿童,过马路要“一停、二看、三通过”,千万别等孩子受到伤害才后悔!

  货车路口未减速遇上车辆转弯

  避让不及冲下河岸

  路口左转弯车辆应观察情况后让直行车先行,且车辆行经路口一定要减速慢行!大货车更要重视安全意识、安全驾驶,对自己和他人都负责!

  十大危险瞬间,都是血的教训

  警钟长鸣

  每一名交通参与者都应

  牢记覆车之戒,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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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强律师,毕业于江苏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取得双学位,毕业后在苏州市级行政执法部门从事法制工作十余年,对行政复议、诉讼等具备丰富的经验。从事律师职业后,李强律师对公司法类、侵权类、财产类刑事案件等业务了也进行了系统打磨,具备相关理论与实践经验,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