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退休后,还可以拿到年底的奖金吗?

  所谓的年终奖,指的是用人单位在其自身的经营绩效或者工作绩效基础上,在对其进行考核之后,再以考核的结果为依据,按照一定的级别,对不同级别的员工展开年终激励的一项重要措施,在一些地区,这些措施被称作年终奖,有些地区被称作年终绩效,还有一些地区被称作绩效奖金。

  

  年终奖主要是给在岗的员工,它是一种对工作成果的奖赏,从理论上讲,退休人员退休之后,就与原来的工作单位没有太大的联系,只有退休后复聘到原来工作单位的工作人员,他们的工作业绩可以享受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终奖,但是,如果他们离开了工作单位,他们就不能享受到,这其中就包括了已经退休的教师。

  在教师退休之后,要根据有关的制度来进行退休,所谓的退休,也就是从工作岗位上下来,去休息。在教师退休之后,人们仍然会称呼他们为“老师”,但他们的身份已经变成了“退休”的工作人员。

  

  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教师,在2014年10月以前办理退休的,是按照老制度的规定,养老金待遇是根据本人退休前的工资总量与工龄的比例来计算的,工资总量越高,工龄越长,获得的养老金就越高,领取的是退休金。

  在2014年10月之后,在新旧体制之间进行了过渡,这是一次离休。退休中人的养老金是根据新老两种方法进行比较的方法计算。原计算方法与新方法相比,新方法与旧方法相比,新方法与旧方法相同;如果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比老办法计算的要高,则根据新办法计算的结果,但比老办法计算的部分,要按10年过渡期的比例计发,在2024年9月30日之前,按100%的比例计发到位。

  

  根据新的办法,养老金由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组成。在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当前,超过老办法计发的养老金、职业年金等,在各地都已基本实现了每年的发放,与同级别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职工相比,退休教师的养老金整体上属于中等偏上的水平。

  退休教师退休后,他的养老金只有两个部分,一个是基本养老金,另一个就是职业养老金。因为他在退休后不在原来的工作岗位上,也不在原来的工作岗位上,所以从理论上来说,他没有理由再去享受原工作岗位上的年终奖金。尽管在他的退休前,他对原工作岗位的教育工作做出了比较大的贡献,但这都是过去的事情,他的贡献已经在养老金的计算中得到了反映。例如,工龄视同为缴费年限,专业技术职称在视同缴费系数中,最终将其与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相结合。

  

  从理论上来说,退休教师不能再享受单位的年终奖金,也没有相应的政策来做支撑。但在许多地区,在考虑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年终绩效奖励时,会对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进行一些补贴,但名义上肯定不是年终奖,而是在年底计发的。因此,许多退休教师拿到这些资金时,都以为是年终奖,其实是以生活补助的方式发放的。

  年底发放补贴的办法,并不是所有的地方都有,我的家乡,一个公务员,一年能拿到几千块的奖金,还有一个公务员,一年能拿到5000块,而四川的一些乡镇,一年能拿到5000块的奖金,就已经很不错了。

  

  总之,从整体来看,教师退休后所能享受到的待遇以养老金为主,而退休教师的养老金是通过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来支付的,但是,在养老金的统筹项目中并不存在年终奖。一些地方的政府,在考虑到在职工作人员的年终奖时,会考虑对所有的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包括退休教师,进行一定的补助,虽然也有年终奖的成分,但其实质是补助,并非所有的地方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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