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泉州PGT实验室工程投标邀请书
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泉州PGT实验室工程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泉州PGT实验室工程
项目编号:FZDY 2023 003 Q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50599305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东海院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先生 1350599305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林18960469866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304-322号法石东拓小区1号楼201C
一、采购项目内容
江苏前沿医用净化工程有限公司、上海东鹏净化空调有限公司、江苏百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泉州PGT实验室工
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
院,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
医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
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东海院
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1093865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总造价1093865元,主要内容
包括装配式工程、装配式建筑工程中的安装工程;具体详
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093865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
(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
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
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
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
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无需要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
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
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
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
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
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
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
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23日09时00分00秒
至2023年03月29日17时00分00秒到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
价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304-322号法石
东拓小区1号楼201C)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
价 300 元,售后不退。联系人:小林 ,联系方式:
18960469866。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
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前现场提交;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0000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的形式密封于信封内随投标文件一起在截标时间前现场提交,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未中标的投标单位,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回。(用信封包封,封面写明工程名称、开标日期,封口处盖单位公章)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注: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
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提交履约担保(招标文件中规定中
标人需提交履约担保的)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
无息退还中标人。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年04月06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密
封的投标文件送至交、开标地点: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
咨询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304-322号法石东
拓小区1号楼201C)。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并出示授
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应随带营业执照复印件),上述资料复
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
签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3年03月29日17:00
前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
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地址: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东海院区,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
电话:13505993059,传真:/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304-322号法石东拓小区1号楼201C,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fzdyzj0595@163.com
电话:18960469866,传真:0595-28065766
联系人:小林
二、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6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
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电子姓名章)
年 月 日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09.3865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