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环岛西路(经二路-田海路)道路及综合配套拆除清运工程招标

  标》环岛西路(经二路-田海路)道路及综合配套拆除清运工程招标公告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招标人:青岛市城阳区红岛街道办事处资金来源: 其它金额:万元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受青岛市城阳区红岛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环岛西路(经二路-田海路)道路及综合配套拆除清运工程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1.项目编号:2.项目名称:环岛西路(经二路-田海路)道路及综合配套拆除清运工程:3.招标控制价: 3794026.22元4.供应商资格要求: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4.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4.3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5投标人须具有青岛市各区(市)主管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或市市政公用局)核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投标人不具备以上垃圾运输资格的,须持有《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5》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同时应提供垃圾运输合作协议及加盖垃圾运输合作单位公章的《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朽》或《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提供的垃圾运输合作协议应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并注明合同的事人、签订时间、有效期等内容:4.6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4.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及信用青岛查询,米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4.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日投标: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采购文件的获取:6.1时间:自2023年3月23日09:00起至2023年3月29日16:00止,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 (北京时间,下同);6.2投标企业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提交受托人属于本投标单位人员近三个月内的有效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直接打印;非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打印后由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社保网不能打印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须加盖公章);(3)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须加盖公章);(4)承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受托人属于本投标单位人员近三个月内的有效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直接打印非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打印后由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社保网不能打印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5)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6)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山东及信用青岛、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纸质版并加盖公章。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7)投标人须具有青岛市各区(市)主管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或市市政公用局)核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投标人不具备以上垃圾运输资格的,须持有《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同时应提供垃圾运输合作协议及加盖垃圾运输合作单位公章的《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提供的垃圾运输合作协议应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并注明合同的当事人、签订时间、有效期等内容;注: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第(1)-(7)条要求的相关材料,否则报名将被拒绝,报名截止后再次提交资料无效。6.4未按规定获取的采购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负。7.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4月12日9时30分:8.开标时间: 2023年4月12日9时30分。注:请与联系人获取投标备案登记表联系人:徐 莉电话:18210207527邮箱:xszl85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