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给孩子的“安全大礼包” | 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3月27日是第28个 “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守护孩子出行安全 呵护孩子健康成长 一起先来看看 下面这些常见的交通行为

  您“中招”过吗?

  0 1 步行安全篇走路不乱跑,提高安全意识

  走路上学的学生,一定要提高自身交通安全意识,不要在道路上嬉戏打闹、乱跑、随意横穿道路、翻越隔离护栏等危险动作。

  

  路口时要遵守交通信号,走人行横道横过道路时要从人行横道通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横过道路时,要“一停二看三通过”,确认路口所有车辆是否都停了下来再通行,千万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猛跑。

  

  最正确做法是,举手示意,最好和司机有目光接触,确保眼不离车、车不启动,这样才能安全通过路口。横过道路时,除可以走人行横道之外,还可以走过街天桥。

  0 2 骑行安全篇骑乘非机动车有年龄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正确的做法:

  孩子不满12周岁,家长应监督、约束孩子不能骑车上路。

  如已达到骑行年龄要求,家长也应教会孩子骑行上路的相关规则,骑行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安全头盔,不要逆行,不闯红灯,遵守交通规则。

  骑非机动车驮带人有讲究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加剧了车辆重心不稳定性,在遇到危险或紧急状况时,驾驶人难以控制车辆平衡,容易发生事故且乘员被动伤亡的比例更高。

  《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不满十八周岁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不得载人;已满十八周岁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可以在固定座椅内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因此,骑行电动自行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家长需注意,一辆电动车只能搭载一名未满12周的孩子。

  骑乘电动车都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时,驾驶人以及乘车人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正确佩戴的做法:

  打开束带;

  将头盔水平于头上,缓慢收紧束带直到感觉舒适;

  调整束带置于耳朵下方;

  束带调整好后,拉紧束带紧贴下巴;

  家长在骑行电动自行车载乘一名12周岁以下的孩子外出时,两人均应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切不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为图方便将孩子置身于危险之中。

  各行其道,守法骑行

  骑行非机动车上路,要在非机动车道内通行,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沿道路右侧行驶。骑行过程中,应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逆行。

  

  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下车推行、走斑马线,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0 3 乘车安全篇未满12周岁不得乘坐副驾驶座位《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驾驶人不得允许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副驾驶座位。 未满12周岁的孩子要坐在汽车后排,而且要根据儿童身高体重和年龄选用儿童安全座椅,系好安全带。

  教会孩子右侧下车,先观察再开车门

  如果孩子在下车时没有注意后方车辆情况,直接打开车门,很可能与后方行驶来的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碰撞。 各位家长,要告诉孩子如何正确开车门,以免发生交通事故。孩子应从车辆的右侧上下车,开车门时先观察后方情况,将车门开一条小缝,不要一下全部打开,再次观察周围情况安全后,打开车门下车。小心汽车盲区,不要从车前通过下车或过马路时,注意观察左右来车,不可以从刚下的汽车前面通过,因为车身挡住了后方来车的视线,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