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迈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片SMT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龙环许〔2023〕12号

   

  安徽迈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批的《年产1000万片SMT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代码:2206-340302-04-05-134428,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内容,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严格采取《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二、你公司应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执行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各项污染物的收集和污染治理设备维护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定期开展对危险源的设备检修、维护以及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防范环境风险和事故排放。

  3、对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强化全过程管理;做到分类及时、合理处置,严禁乱堆乱放、随意倾倒。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库,项目运行前,应与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签订协议。

  4、项目竣工后,应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三、《报告表》批准后,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请龙子湖区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环境执法范围,将污染防治落实情况、排污许可事项和管理要求等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作为检查重点。

   

    

   

  2023年10月19日

  信息公开类别:予以公开                                     

  抄送:蚌埠市龙子湖区发改委、蚌埠富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