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综合分投档规则及综合分计算

  类型

  计算原则

  计算公式

  美术类专业

  (使用统考成绩)

  专业成绩占70%

  文化成绩占30%

  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音乐类

  (使用统考成绩)

  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

  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文学编导类

  (使用统考成绩)

  专业成绩占30%

  文化成绩占70%

  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播音主持类

  (使用统考成绩)

  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

  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书法类

  (使用统考成绩)

  专业成绩占40%

  文化成绩占60%

  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40%+文化成绩×60%,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舞蹈类

  (使用统考成绩)

  专业成绩占80%文化成绩占20%

  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80%+文化成绩×20%,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