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综合分投档规则及综合分计算
类型
计算原则
计算公式
美术类专业
(使用统考成绩)
专业成绩占70%
文化成绩占30%
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音乐类
(使用统考成绩)
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
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文学编导类
(使用统考成绩)
专业成绩占30%
文化成绩占70%
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播音主持类
(使用统考成绩)
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
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书法类
(使用统考成绩)
专业成绩占40%
文化成绩占60%
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40%+文化成绩×60%,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舞蹈类
(使用统考成绩)
专业成绩占80%文化成绩占20%
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50/300)×80%+文化成绩×20%,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