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发文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划红线

  剑指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虚假夸大”广告问题,省教育厅等五部门日前联合印发《河南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我省将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打击违法违规发布虚假广告行为,净化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市场,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建立监管长效工作机制,促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规范有序发展。

  针对七大方面

  开展专项整治

  利用各大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新媒体平台、自媒体平台、APP(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刊登、播发虚假夸大广告。

  未经高校法人书面授权或省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审查备案的相应广告及其他违法违规信息。未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书面授权或审查备案信息。校内二级学院和高校设置的函授站、校外学习中心(含公共服务体系学习中心)自行开展或授权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开展的广告宣传。

  发布与审批备案和实际业务不一致的广告。

  发布或变相发布以教育咨询、学历提升服务等为名义的相关广告。

  发布含有“无需学习”“无需上课”等虚假违规内容,出现“快速取证”“免考包过”“考不过退款”等对教育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以及模糊自学考试助学活动与主考学校学历教育的关系区别,混淆技师学院、专修学院、研修学院等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与开展学历教育高校的性质区别的广告。

  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培训授课内容的广告;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广告。

  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违背党的教育方针、有损人民群众利益、涉及意识形态问题、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的广告。

  坚决清理取缔

  分三阶段进行

  2021年12月底前建立机制并组织自查自纠。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自学考试管理机构、社会助学机构等开展自查和排查,各相关高校组织函授站、校外学习中心等开展自查和排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严格督促有关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违法违规广告宣传自查自纠,各有关高校对本校开展或委托开展的学历继续教育宣传广告开展自查和排查。

  2022年1月底前完成集中整治和开展专项督查。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委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安厅针对自查自纠情况,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网站、平台、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开展集中整治,清理违法违规的网络不良信息,关停取缔不符合要求的账号、网站,查处曝光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例,打击发布虚假、夸大广告的违法犯罪行为。对重大线索和严重问题要挂牌督办、跟踪督查、一盯到底,确保专项行动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抽调人员组成专项督查组,通过明察暗访、听取汇报、实地察看、座谈走访等形式,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在督导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效,并采取适当形式在全省通报。

  第三阶段为巩固总结和建立长效机制阶段,于2022年2月20日前完成。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各地将建立部门间沟通协调、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监督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运用行政处罚、刑事打击、信用监管等手段进行综合治理。另外,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通过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广泛征集问题线索,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郑报全媒体记者 张竞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