窨井“吃人”事件何以再上演

  陈广江

  小井盖事关“脚下安全”,不容许有任何盲区、死角,不容许有任何侥幸心理

  5月12日21时左右,在陕西西安未央区惠西村村口,一名3岁男童掉入下水道被冲走,截至5月15日上午仍下落不明。事发后,西安市和未央区多个部门紧急对失联男童展开搜救,并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目前搜救工作仍在进行中。

  世界上最痛苦的事,莫过于眼睁睁看着至亲身陷绝境而无能为力。据男童父亲杨先生讲述,儿子是从自己手中“溜”下去的,路面有个下水道口,没555电影网盖盖子,“我手和头都已经探进去了,看到孩子坐在那哭,但就是够不着”,艰难尝试了几次未果后,眼睁睁看着儿子被冲向远处,直至消失。

  据报道,事发地本无下水道,因桥

  洞地面地势低洼,下雨常常积水,交通不便,有人便在桥下打了一个洞,用于排水。平时涉事井盖是关闭的,只有下雨需要排水时才打开,因此未进行固定。事发当晚下过雨,井盖被打开排水或者井盖被雨水冲走,正巧杨先生一家路过,现场又没路灯,于是悲剧瞬间发生了……

  不管井盖是被人为打开的还是被雨水冲走的,相关方面都难辞其咎。如果是前者,则性质更恶劣,在一片漆黑的环境中,打开井盖排水,连个警示标志或简易围挡都不设,如此“坑”人已涉嫌犯罪。

  如果井盖是被雨水冲走的,或者其他因素导致井盖松动、移位,相关管理者也难逃法律惩罚。最高检等

  三部门《指导意见》指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规定,擅自移动窨井盖或者未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定罪处罚;对窨井盖负有管理职责的其他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人员坠井等事故,致人重伤或者死亡,以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此外,相关管理部门若存在失职渎职行为,也依法追究刑责。

  小井盖事关“脚下安全”,别一再用悲剧验证“海恩法则”了。无论什么性质的设施、由谁管理的道路,安全既是底线也是红线,不容许有任何盲区、死角,不容许有任何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