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秘书科

  负责文电处理、公文核稿、印章管理、机要、档案、资料和文印等工作;承担市党政公文交换、政府公文管理(含电子公文)、政务培训、内部简报(期刊)准印和保密等工作;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工作制度的修订和督促落实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工作业务指导和制订市政府年度发文计划;负责制定办公室机关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协调办公室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办公室主要领导的公文登记、流转;负责办公室领导日常活动的协调安排;负责与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及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的工作联系;负责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室务会议的会务工作和办公室重大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编辑市政府大事记;负责编辑办公室年鉴及大事记;负责办公室机关普法、法治建设等方面工作。

  (二)会议科

  负责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领导班子碰头会和市政府召开的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系统会务工作指导;负责编制市政府年度会议计划;承办需经市政府和办公室批准召开的各类会议和领导活动安排的审批;负责市政府重大活动的具体安排及服务工作;参与中央、省领导来赣州视察调研的有关服务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同志活动安排;负责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日常服务工作;办理市政府人事任免等方面的文件;为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服务,承担市政府新闻发布会的会务工作。

  (三)调研科

  负责市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综合性文稿、市政府党组民主生活会班子有关材料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开展相关调研工作;负责监察方面的文电、会务办理和督查调研工作。

  (四)综合科

  负责苏区振兴、发展改革、军民融合、重点工程、财税、审计、人事编制、应急管理、统计、机关事务、医疗保障、信访、行政审批、政务信息与公开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办理和督查调研工作;联系市委有关部门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分管副市长的对口联系和服务工作;协助分管副市长联系市人大、市政协、赣州军分区方面的工作。

  (五)秘书一科

  负责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利(水土保持)、林业、果业、交通运输、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民生工程、扶贫、气象、水文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办理和督查调研工作;负责分管副市长的对口联系和服务工作;协助分管副市长联系国土资源部赣南扶贫中心方面的工作。

  (六)秘书二科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管理)、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商务、烟草、电力、地质调查、市政府驻外机构、对外合作、海关、石油、盐业、贸促会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办理和督查调研工作;负责分管副市长的对口联系和服务工作;协助分管副市长联系市总工会、市工商联方面的工作。

  (七)秘书三科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环境保护、城市客运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管理、铁路建设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办理和督查调研工作;负责分管副市长的对口联系和服务工作。

  (八)秘书四科

  负责负责科技、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体育、残联、供销、外事、侨务、台办、邮政、人防、发展研究、社科研究、地方志、综合行业管理、赣州市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妇女儿童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办理和督查调研工作;负责分管副市长的对口联系和服务工作。

  (九)秘书五科

  负责公安、国家安全、司法、武警、保密、民族宗教事务以及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办理和督查调研工作;负责分管副市长的对口联系和服务工作;协助分管副市长联系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方面的工作。

  (十)秘书六科

  负责国有资产管理、金融、保险、大数据、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精神文明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办理和督查调研工作;负责分管副市长的对口联系和服务工作。

  (十一)政策法规科

  负责拟订或组织拟订重要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调研工作;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有关政策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编辑《赣州市人民政府公报》、《经济分析与情况研究》。

  (十二)政务公开与信息化科

  负责政务公开、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和电子政务方面的文电、会务办理和督查调研工作。负责向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报送政务信息。指导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总体规划的实施工作。负责市政府领导同志办公室和办公室机关计算机网络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编辑《每日汇要》、《政府信息公开月报》。

  (十三) 行政科

  负责办公室机关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以及公务用车调度工作;承担市政府领导同志和办公室机关干部职工的生活服务工作;承担内宾接待工作;负责办公室机关安全保卫、爱国卫生、公共机构节能、综治、信访工作。负责编制在办公室的市政府领导同志的人事工作;负责办公室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教育培训、职称评聘、出国(境)手续办理等工作;负责办公室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工作;负责办公室机关绩效考核工作。

  (十四)市政府总值班室

  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督办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领导指示;协调、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请假报备工作。

  (十五)市政府督查一室

  负责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组织拟订市政府督查室工作制度,指导和协调办公室有关科(室)的经常性督查工作。

  (十六)市政府督查二室

  参与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负责《政府工作报告》责任分解及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件办理的督促检查;督促办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省政协、市政协提案。

  (十七)外事科

  宣传贯彻实施党和国家外事工作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因公出国(境)管理政策和规定;承办市级领导及以下人员因公出访计划制定、报批、执行工作;负责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审核工作;负责邀请外国人来我市审批、审核工作;负责因公出国(境)证件的管理工作;负责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审核及管理工作;协调处置涉外突发事件,协调处理涉及我市公民和机构海外领事保护案(事)件;配合有关单位协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市活动,指导管理市内民间组织涉外活动;负责接待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邀请来访重要外宾;统筹安排市级领导出席外事活动,承办市级领导出访相关工作;承办在我市举行的国际会议和外事活动的有关事宜;承办我市国际友城工作,指导我市民间对外交往活动,协助赣州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日常工作;负责与外国驻华使领馆的联络协调工作;负责外国记者来我市采访的管理工作。

  (十八)国际交流和港澳事务科

  负责与外国及国际组织的交流工作;负责国际友好城市的缔结与交流工作;承担外宾、港澳重要人士的邀请和接待工作;负责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来我市的公务接待与交往;统筹安排市级领导出席外事活动,承办市级领导出访相关工作,指导我市民间对外交往活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港澳工作政策法规;负责统筹、指导我市与港澳各领域的交流合作;指导有关单位做好外事礼宾工作。

  (十九)市外事办秘书科

  负责处理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二十)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负责办公室机关、市政府驻外机构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办公室机关文化建设和宣传工作;负责办公室机关文明城市和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负责办公室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联系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方面的工作。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