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补齐乡镇寄宿学校和小规模学校短板 每个农村义务教育学区选聘1名特级教师
齐鲁网·闪电新闻3月3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促进山东省城乡融合发展,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结合山东省实际,提出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放开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限制,加快推动已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济南、青岛中心城区尽快放开落户限制。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确保有意愿的未落户常住人口全部持有居住证。
均衡配置城乡教育资源,开展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完善城镇大班额防控长效机制,补齐乡镇寄宿学校和小规模学校短板。实施学前教育三期行动计划和农村幼儿园建设提升工程,按照省定幼儿园办园标准提升办园条件,扩增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城乡共享。为每个农村义务教育学区选聘1名乡村特级教师,落实县乡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有关政策,核定教育系统绩效工资总量时向农村中小学倾斜。
闪电新闻记者 高亚南 报道
想爆料?请登录《阳光连线》( http://minsheng.iqilu.com/)、拨打新闻热线0531-66661234或96678,或登录齐鲁网官方微博(@齐鲁网)提供新闻线索。齐鲁网广告热线0531-81695052,诚邀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