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民办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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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记者粟裕
3月2日,封面新闻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日前教育部印发了《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要求,对民办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全面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没有发生严重的师德师风事件。
图片来源:教育部
《办法》指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完善。农村地区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有一所公办中心园,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人口分散地区根据实际情况举办流动幼儿园、季节班等。
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落实幼儿园(含民办)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园普遍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没有发生严重的师德师风事件。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负责人表示,督导评估包括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3大方面,共17条具体指标和标准。主要着眼于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完善、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规范、财政投入到位、收费合理、教师工资待遇有保障、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健全、监管制度比较完善等。
《办法》要求,教师工资待遇有保障。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园相应教师工资收入。
对民办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完善年检制度;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建立3—5年一轮覆盖所有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落实到位;全面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民办园没有上市、过度逐利等行为。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负责人还表示,凡存在任一抽查县明显不达标、群众对学前教育投诉举报多、负面反映强烈、数据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的,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终止对该省(区、市)当年的评估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