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醺快乐水”属含酒精类饮品 购买需谨慎

  本文转自:江苏新闻

  夏季是各类茶饮的销售旺季。奶茶、果茶的种类也不断翻新,最近市场上又出现了一种被称为“微醺快乐水”的饮料。

  

  【属于含酒精类饮品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

  6月16日上午,记者在南京老门东景区附近的一家饮品店内发现了三款“微醺快乐水”在出售。它们分别叫“野格柠檬绿”“百利甜可可”和“甜橙伏特加”。

  据了解,“微醺快乐水”的制作过程不复杂。制作者将不同种类的小瓶洋酒倒插在已经调制好的饮品封盖上,待酒水缓缓流入杯中完全与饮料混合。用来制作这三款饮品的分别是20毫升的野格利口酒、50毫升的百利甜酒和50毫升的伏特加酒。虽然酒是稀释在其他饮料中的,但仍然有酒精度数。

  现场的饮品店员工称,“百利甜”是巧克力口味的,酒精度数是1.7度;“野格柠檬绿”的酒精度数是1.4度;“甜橙伏特加”的酒精度数是4度。

  

  在收银台,记者看到了店方张贴的“未成年人禁止购买含酒精饮料”的提醒。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主动提醒消费者。

  如此的提醒真的能杜绝未成年人购买此类含酒精的饮品吗?记者随即搜索了这家店在某平台的外卖业务,发现这家店目前在南京有两家。这两家店的外卖单中,都有这三款“微醺快乐水”销售。虽然店家在描述该产品时也做了相关的提醒,但并未主动设置购买年龄限制,也就无法杜绝未成年人购买此类产品。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 要求商家做出整改】

  而在南京新街口商圈,记者也发现了不少饮品店有此类产品在售。一家奶茶店销售的“酒瓶柠檬茶系列”38元买一送一,三种口味可任选两种。不过当记者现场询问饮品中酒精含量是多少度时,店员却无法给出准确回答。南京秦淮区市场监管局五老村分局执法人员表示,根据《饮料酒术语和分类》的规定,酒精度在0.5%vol以上的酒精饮料称为饮料酒。

  

  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管局五老村分局副分局长唐嫣说:“如果是含有酒精的饮料,要明示出来该产品含有酒精。第二。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要有警示语表明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另外,酒精加了多少也要公示出来。”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9条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执法人员要求该商家在销售含酒精饮品时,应明确标注“此类饮品含有酒精”“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等提示,并立即做出整改。

  执法人员提醒,作为消费者在购买“酒精饮料”时要关注酒精含量,如果需要驾车切忌摄入“酒精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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