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珍妮:认清合约恋人的隐性危害

  今年38岁的徐州人高某在家里算是剩男,一直在浙江打工。连续两天看到“租女友回家过年”的新闻,昨天有个租女友回家,收了男方家6000元红包拒还的新闻,今天这则,则是女方收到男方“蝌蚪”,“摊上大事了”的新闻,包括还有租男友回家过年的。(中国网 2月18日)

  租个女友回家过年,看上去有些荒诞,但细想一下却是无奈之举。不少网友吐露心声因身在异乡打拼,又迫于工作压力很难抽出时间和精力去找对象,另外有些人坚持宁缺毋滥的态度,不想和伴侣凑合过一生,所以一直在等待属于自己的爱情。随着年龄的增大,面对双亲早日完婚的焦急期盼,于是乎每年的年关变得越来越“难过”,所以催生了“租女(男)友”回家过年的举动。从最早2010年春节期间的出现一直延续至今,“逼婚”促使了这个异样租赁市场的火热。

  从“租赁”到“相爱”的升华,编剧们把人们期望的美好心愿搬上了电视荧幕,24集电视连续剧《租个女友回家过年》讲述了男女主人翁机缘巧合在误会中相识,因家人急切盼望男主人翁能带女友回家过年,无奈下他开始网上租女友,于是俩人便展开了一段曲折浪漫的“合约情人”情缘,最终喜结连理。这种皆大欢喜的美好剧情在电视剧里可以频繁上演,但在现实社会却是可遇不可求的。

  有婚恋专家认为,“合约恋人”这是一种新的交友或相亲方式,没必要用传统和道德的眼光审视它。但从这则新闻中我们看到“租”的背后仍隐藏着不少关乎道德和法律的问题。租的意思是:出代价暂用别人的东西。而不论男女都不是商品,如何花钱租用?是租用身份还是租用身体?卖艺不卖身的想法固然是好的,但谁又能保证租用合同的安全合法性,一旦身体受到过分举止的侵犯又该找谁维护?这万一要是被诈骗集团的人卖了,更是得不偿失,所以承租人不要被“租金”蒙蔽了双眼,忽视了此做法暗藏的危害性,但凡一失足成千古恨到那时就追悔莫及了。

  有句歌词写的好,爱情不是你想卖,想买就能卖。其实,亲友们的“逼婚”也是为了小辈好,常言道先成家后立业。而小辈们不是不想找女友或男友,只是没有碰上意中人,感情之事本就不可强求,古语有云强扭的瓜不甜,为了宽慰亲人们很多年轻人选择以高薪方式租朋友真是无奈之举。家人传统观念与小辈现代思想的矛盾,就关乎一个情与爱,父母应给予子女更多的宽容,而子女要给予家人更多的关心,相互理解才是解决矛盾的长久之计。

  稿源:荆楚网

  作者:林珍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