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未满18岁打扮入时太早熟 寻芳客不被起诉

    台海网(微博)6月5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一名少女日前在网路找援交,自称已年满18岁,结果透过网路即时通,先后和6名男子进行性交易。事后警方介入调查,发现少女还未满18岁,检方依违反儿少法、与16岁以上、未满18岁的之人性交易移送。但检方认为6男在和少女性交易前,不知对方未满18岁、加上对方自称已届满18岁与打扮时尚,无法辨识其真实年纪,因此做出不起诉处分。

  检方调查发现,该名未满18岁的少女,去年2月至11月间,透过网路即时通声称已满18岁,先后与6名男网友交往。6男陆续约少女外出后,分别在基隆市、宜兰县等多处汽车旅馆发生性关系,之后再给予2500至3000元不等的价码;其中一男花了1.2万,和少女发生3次性关系,警方循线逮捕。

  调查发现,少女并未满18岁,被警方依儿少法“与16岁以上未满18岁之人为性交易罪”的法条移送。根据《自由时报》报导,检方认为少女自称已年满18岁,加上打扮入时,6男从外貌无法辨别实际年纪,因此判决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