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公诉人有点儿“飒”——张婷婷

  阳光讯(记者 郭璟霖)近年来,未央区检察院的女干警们以饱满的热情和精神,务实进取的作风和干劲,在各行各业、各条战线上领新风、塑形象、创业绩。芳芳如许,灼灼其华,日前,我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张婷婷被区妇联授予“未央区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今天,让我们一起了解公诉席上最美的她。

  

  她,与检察有约,为正义而战。2018年荣获“第二届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标兵”称号;2019年被西安市委评为“全市最美公务员”;还曾被西安市妇联、西安市综治办评为“西安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2017年负责的涉罪女性权益保障工作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

  

  让每一棵正义的秧苗得到更多的营养

  说起张婷婷,只要她一开口,就忍不住会弹出那种带着气场的“飒”范儿——也不知是站公诉席太久,还是天生的表达天分,你会觉得,嘿,“女公诉人”什么样?就是她这样!仗义不矫情、走路带风,说话做事绝不拖泥带水。从检十三年,办理刑事案件逾千件,无一错案。作为主办检察官之一曾办理了辛某302公交车杀人案等重大案件,立足职能参与社会综治,向市公交总公司发出检察建议,为平安创建建言献策。业务过硬,撰写的理论文章荣获省级奖励。

  “我们代表着国家的司法,是公权力的行使人,必须要以公平公正的立场,对每一件案子负责,绝不冤枉一个好人,也绝不放过任何一个坏人”。2018年11月,张婷婷作为主办检察官,办理了吴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强收黑车司机管理费一案,她和同事细致的案件审查工作,历经审查、研判、补充侦查、再次审查至提起公诉,追诉漏犯4名、发出侦查建议90余条,最终,被告人吴某等10人被做出有罪判决。

  

  做坚定的“拾星者”让每一只遗落的海星重回大海

  张婷婷曾任我院未检办主任,带领成员深入打造未成年人工作品牌,形成企业帮教、学校帮教、异地帮教的多维帮教方式,帮教涉罪未成年人30余人,被省检察院和团省委推荐为“全国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试点工作示范基地”。与辖区中小学密切配合,开展法治进校园宣传活动,通过法治小剧场的形式开展体验式普法,深受师生好评。在多所中学开展法律知识竞赛,获得社会各界好评。负责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予以表扬,曾应邀在国家级、省市级未成年人工作会议上发言,介绍工作经验和具体做法。

  说起她与“未检”工作不解之缘的起点,那是一次被感谢的犯罪。2007年,刚刚考上大学、前去健身的男孩蓝天(化名)鬼使神差般的用自己的钥匙打开了别人的柜子,盗取了柜子中5000余元的现金和一块价值600余元的男士手表。起诉,意味着一个男孩的人生从此将完全改变。救还是不救?张婷婷选择了背负责任,给男孩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面对叛逆不配合的蓝天,张婷婷想尽一切办法去教育、感化。经过一年漫长、揪心、琐碎的帮教与监护,男孩发生了令人惊喜的改变,在宣布不起诉决定的那一刻,孩子的爸爸甚至由衷地说:“我真得感谢这次犯罪,还给我一个懂事、有责任感的好儿子!”“感谢犯罪”,这个听起来明显的悖论,让张婷婷感慨不已,并为她的“未检”之路提供着不竭的动力。

  

  以人为本、春风化雨做女性维权的导航人

  张婷婷负责部门品牌“巾帼维权岗”的创建工作,注意在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特别是对因特殊原因走上犯罪道路、人身危险性小、具有帮教条件的女性,充分体现宽缓政策,通过不起诉最大限度地为涉罪女性回归社会创造条件。

  注重打防并举,编写了女性犯罪预防手册,通过庭审进社区等形式发放。与区妇联、辖区爱心企业共建了涉案女性帮教基地——“姐妹驿站”,探索“2+1”社会帮扶教育机制(检察、妇联+企业)的运行模式,通过在基地劳动改造,专人进行帮教,使涉罪女性在劳动改造的同时学习技能,为日后回归社会打基础,先后帮教涉罪女性10余人,均在帮教后顺利回归社会、回归家庭。其中两人因表现良好被参与帮教的爱心企业留用,并积极参与后续被帮教人员的矫正工作,效果显著。该项工作经验被《中国妇女报》等国家级媒体转发介绍,全国妇儿工委的领导曾前往基地参观视察。

  鏖战烽火已尽,而又绝无尽时。做公诉人,每个案件的质量是他们的追求,每个当事人的人生是否被守护是他们的追求,每一天是否问心无愧是他们的追求,这便是作为一名公诉人的初心使命。

  编辑:薛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