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化:父母置气将25岁“幼女”留法院 法官以情促执

  “妈妈不要我了,妈妈不要我了……”7月13日下午,在福建省宁化县人民法院的二楼大厅里坐着一名25岁的女孩,神情落寞,低着头喃喃自语道。

  这名女子名叫铛铛(化名),是一名智力残疾2级的女孩,父母离婚后,铛铛大部分时间随母亲一起生活,期间因为她的抚养费问题,父母吵过许多次,在法院都打了两次官司。铛铛虽然智力有缺陷,但她的内心是敏感脆弱的,这一切她都知道。看着难过的铛铛,陪在她身边的赖法官和法警小关也感到了无比的辛酸,她们安慰她:“铛铛不怕,妈妈不是不要你,她有事情先回去了。放心,我们一定会把你送回家!”

  铛铛的父母结婚5年后生下了铛铛,原本这是一个幸福的开始。可是,在铛铛三岁的时候,就被查出患有难治性癫痫病,智力发育也比较迟缓,后经鉴定智力残疾二级。父母带着她到处求医,可是还是没有办法治愈。2006年,铛铛的父母协议离婚,铛铛和妹妹与母亲在一起生活。因为父亲没有按时支付抚养费,2010年7月母亲代理铛铛把父亲告上了法庭。经过调解,铛铛的父亲承诺每月支付铛铛抚养费300元,直至铛铛年满18周岁止,并一次性的支付了铛铛此前的医疗费60000元。2020年1月,因父亲没有按约定支付抚养费,法院进行了强制执行,父亲支付了2010年7月至铛铛年满18周岁止的抚养费11100元。

  2020年3月,因铛铛不能独立生活,母亲再次代理铛铛起诉父亲,要求其支付铛铛年满18周岁之后的抚养费。法院审理后认为,父母对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所以依法判决铛铛的父亲支付铛铛自2013年8月至2019年12月的抚养费45200元,并自2020年1月起每月支付铛铛抚养费800元直至铛铛能独立生活止。判决生效后,铛铛的父亲再次拒绝支付抚养费。铛铛向法院申请执行后,法院再次进行了强制执行。

  2020年7月13日,宁化法院执行干警组织双方到法院进行协商。因为在法院判决后,铛铛随父亲生活了一段时间,双方就此期间的抚养费是否需要抵扣的问题产生了争议。铛铛的母亲一气之下甩手离开了法院,把铛铛独自留在了法院,而父亲及其亲属也没有将她领回家。这才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面对突发的情况,法院一方面安排两名女干警陪在铛铛左右,安抚她的情绪、照料她的身体,一方面加强执行,通过电话联系铛铛父亲及其他亲属做工作,督促他们尽快履行法定义务,同时多方联系铛铛的母亲、家属和所在地村两委干部,让他们把铛铛接回家。最终,在执行干警十几个小时的努力下,铛铛被安全的送到了外婆家,父亲谢某的继子也替谢某把拖欠的50000余元抚养费交到了法院,并承诺今后会按月支付铛铛的抚养费。案件顺利执结。

  父母之于孩子,亲缘血脉,情生供养,这一份亲情,不应该因为感情纠葛、年龄大小、智力水平、健康状况而有所改变。正如《婚姻法》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即是法的旨意,也是爱的真谛。真心希望所有的父母,奉法而行,遵情而为,善待好每一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