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8岁学生禁办信用卡

  银监会规范信用卡业务,信用卡激活前不收费

  未满18岁学生禁办信用卡

  本报长沙讯昨日,银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督促和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信用卡各业务环节的操作规范和风险管理,《通知》重点从信用卡的发卡营销管理、收单业务与特约商户管理、催收外包管理以及投诉处理等四个方面提出了规范要求。

  通知对信用卡收费行为进行了明确规范,未经持卡人授权,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信用卡激活前,不得扣收任何费用。通知还对信用卡发卡适用对象做出了进一步明确。银监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遵循审慎原则向学生发放信用卡。不得向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发放信用卡(附属卡除外)。向经查已满18周岁无固定工作、无稳定收入来源的学生发放信用卡时,须落实第二还款来源,第二还款来源方应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信用卡前必须确认第二还款来源方已书面同意承担相应还款责任,否则不得发卡。

  在收单业务和特约商户管理方面,《通知》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落实特约商户管理,切实强化信用卡欺诈、套现等风险的防范责任,采取必要的监督管理和纠正措施。针对涉嫌信用卡违规行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负面名单制度。在催收外包管理方面,《通知》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针对催收外包机构的业务管理制度和选用标准,并进行持续的监督管理。记者邱玉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