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检察蓝+她力量”家庭教育指导平台

  

  巨鹿县检察院联合团县委开展暑期“预防校园欺凌”法治宣传活动。

  

  巨鹿县检察院聘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对涉案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

  今年1月1日施行的家庭教育促进法中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挥职能作用,配合同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河北省巨鹿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多方协调沟通,搭建起“检察蓝+她力量”家庭教育指导平台,合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搭建平台,细化衔接机制。巨鹿县检察院联合该县妇联、关工委共同设立4个家庭教育联合指导平台。平台集家庭教育指导、涉案未成年人帮教、法律咨询、心理疏导、法治宣传等功能于一体,为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提供固定场所,有效降低未成年人再犯罪及被侵害风险,为广大家长提供“家门口的家教指导服务”。该院细化了工作衔接制度,牵头与县妇联、关工委联合印发《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细则》《关于联合设立家庭教育指导平台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原则、工作流程、工作职责,为完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提供机制保障。

  坚持教育服务专业化、多元化和规范化。巨鹿县检察院联合县妇联、社区等将涉案未成年人帮教工作与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相结合,要求父母陪同孩子共同参加义务劳动、法治宣传等活动,强化教育效果;联合县妇联共同制发督促监护令,当面送达监护人,督促其有效履行监管责任,并对家庭教育开展情况实时跟进了解,要求“家庭教育协会”的成员单位和指导人员及时向检察机关和县妇联出具《家庭教育指导回执》,反馈完成情况。

  联合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巨鹿县检察院联合县妇联、团县委开展法治进校园宣传活动,围绕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校园欺凌、预防性侵等专题进行宣讲,结合身边真实案例,寓教于乐,收到较好的效果。该院联合县妇联组织检察官、法官和律师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以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家长的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为切入点,将规范精细的法律条文与通俗易懂的生活经验相结合,帮助家长提升家庭教育能力,提升监护管理水平。该院将相关学校老师和家长拉进群里,由具有教育学、心理学、法律专业背景的讲师,围绕“家庭教育、亲子关系培养、反家庭暴力”等话题,开展讲座,并录制相关视频,供大家共同学习讨论。

  “检察蓝+她力量”家庭教育指导平台成立以来,该院与县妇联成功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案4件,联合制发督促监护令2件,帮助2名未成年人监护人提高监护意识和监护能力,帮助1名涉案未成年被害人就学,开展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20余次,收到较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张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