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教育”与“素质教育”对比,结果……

  “传统教育”是一个相对含糊的概念,同时又是一个相对动态的概念。这里,暂且将“传统教育”界定为:历史地形成的并且已运作相当长的时期的教育。这界定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前提,即:“传统教育”是以往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是人类教育与以往的社会发展相协调、相适应的产物,是对社会发展作出历史性贡献的一种推动力。这是我们对“传统教育”应首先达成的认识。

  传统教育派主要教育观点是:教育的最高目的是道德和性格的完善。教育学要根据伦理学建立教育目的论,根据心理学建立教育方法论。教育要培养学生多方面兴趣,发展学生多方面潜能。教学可以按照明了、联想、系统、方法四步去进行,这就是所谓“四段教学法”。传统教育派还认为“训育即道德教育”,认为道德教育的态度应该是温和的,方法是进行道德行为训练。传统教育派强调教师和书本的权威作用,素质教育是相对于传统教育提出的,主要突出强调了“素质”。素质教育就是以学生为本,激发学生的主体意识,使学生创造性的接受教育者所传播的科学文化知识。从而在生理素质、心理素质、文化素质诸方面得到全面系统的提高和发展。而传统教育,由于受考试制度的约束,突出了文化素质而忽视了其它素质的培养,但是同时也能看出,传统教育和素质教育,并不是对立的,它们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因而在推行素质教育的过程中,必须弄清两者的关系,处理好传统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过程。

  在传统教育中对已有知识条理、扎实的传授,在向素质教育转变过程中同样也应强调。“只有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才能看得更远”。基础是一步一步积累起来的,基础知识需通过严谨的方式加以系统的掌握。这正是传统教育的优势,正如杨振宁先生概括的,以继承为中心的教育,可以使人少走弯路,使人一步一步完完整整地把一门学科学好。然而,在完成具有扎实的基础知识任务时,应注意不束缚学生个性思维的发展,应意识到,知识学习的目的,不在于其本身,而在于撷取其中的精髓。所以,教学的形式及学生的接受,不能过分拘泥。如若过分强调形式,就会束缚学生的思路。

  因此,传统的传授应摆脱框架。抓住精髓,使学生的创造性得到发挥。

  作为一种新的教育观念或者说新的教育思想,“素质教育”出现在当代并非是偶然的。在一定程度,“素质教育”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对学校教育提出的一种更高的要求,是对原有教育的一种否定或革新,也是当代教育对当代社会出现的一些新质所作出的一种主动顺应。

  “素质教育”之所以要提出,是因为我们原有的教育中存在着许多的缺陷,这些缺陷已使我们的教育不能发挥出最佳的功能,不能与整个社会的发展情势相吻合。因此,原有的教育(或者可称为“传统教育”)需要变革。然而,原有的教育是历史地形成的,是在特定的社会发展背景中渐次演变而来的,在一定意义上,它也是历史发展进程中的一种选择,反映了某些必然的联系。

  素质教育主要教育观点是:教育即生长,教育即生活,教育即经验的改造。教育的目的应该来自教育过程之内,即从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教育的步骤,而不应该从教育的外部去寻找一个目的强加给教育,即教育的目的就是使学生能够不断地生长下去。教育应该从儿童的兴趣出发,以活动组织学习,从做中学,不断改造自己的经验。教育理论应该排除“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把各种看似矛盾的二元论(比如工作与游戏、劳动与闲暇、普通科目与职业科目、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等)有机统一起来。

  

  “素质教育”是在社会进入现代化的时代,人的社会性更为突出的环境下提出来的教学目标模式,是建立在传统教育的基础上,是对原有教育模式的改革、完善与发展。我们应冷静的对待素质教育的改革,在“育人”、“树人”这个贯彻于教育历史中的主题下,继承发扬传统教育中对人才、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要求;拓宽课堂范围,使因材施教走向正轨。同时,改革传统教育中大一统的制度,重视学生的个性、特长、爱好;改革教育方法,改革考试制度和评价标准,精减教学内容,让学生各展所长。做为教育工作者,我们应认真了解和处理好传统教育的关系,抓住内在联系,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做好传统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轨,为素质教育的推进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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