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评】解决未成年人直播打赏问题 家长应肩负第一责任

  

  近日,“法院认定未成年人直播打赏无效”话题冲上热搜。此前,最高法曾公布典型判例,认定一例未成年人直播打赏无效,平台返还160万元打赏款项,成为推动解决这一问题的积极信号。

  未成年人在进行巨额直播打赏时,与其认知水平明显不相适应,在未得到法定代理人追认的情况下,其行为被认为无效,是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公民财产的保护。法院的判例让不少被此类问题困扰的家长略感心安,但也应该认识到,该判例没有足够的普适性。在很多时候,家长要举证证明自己对打赏行为并不知情,孩子未取得其允许,存在一定困难。

  未成年人网络打赏问题成因复杂,家庭、网络平台、网络主播都应承担起相应的责任,相关监管也要落到实处。但问题发生归根究底还是因为打赏者——未成年人的心智不成熟所导致,而在这个过程中,往往伴随着家长教育监护角色的缺失。很多家长没有对孩子进行足够的金钱观和网络媒介素养教育,对孩子的精神关怀也有欠缺,甚至为了省心把手机给孩子当玩具,最终导致了未成年人打赏行为的出现。

  要厘清未成年人巨额打赏责任,靠事后举证乃至诉诸法律,显然是治标不治本,与其事后与平台、主播“扯皮”,不如把事前预防做到位,从源头上严防死守。家长应该切实肩负第一责任,绝不能当“隐形人”“甩手掌柜”。这不单单指家长应该妥善保管手机支付工具、密码,更要求家长要多关心陪伴孩子,言传身教如何正确“触网”,避免未成年人沉迷网络,陷入因网络互动活动所导致的困局。(央广网评论员 李江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