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升学指南|“就近入学”是“近”哪里?

  #统筹各市区情况

  01椒江区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录取学校登记缴费报到,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录取机会,不得参加其他民办学校补招,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入学。

  02路桥区根据省、市有关学籍管理规定,新生报名入学时自愿放弃就读划定的学区学校,选择就读于其它学校,后因各种原因要求转回原籍就读的,则不再视作原学区学校的学生,由区教育局和镇(街道)统筹安排。

  03黄岩区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学区学校无空余学位无法入学的,由属地乡镇街道参考监护人意愿在辖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不含区实验中学和“公参民”转公学校)中统筹安排入学(安排在相关学校本批次招生之后);乡镇街道内无法统筹安排的,由区教育局参考监护人意愿在邻近乡镇街道有空余学位的学校间统筹安排入学(安排在相关学校本批次招生之后)。

  国家、省、市、区规定的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由相关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审核、汇总后,将名单和相关材料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学。

  04温岭市太平街道区域公办学校、温岭市九龙学校初中部、温岭市九龙学校小学部、温岭市九龙小学神童门校区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市教育局组织在太平街道、城东街道、城西街道范围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统筹录取。

  05临海市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新生若放弃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入学资格,选择就读其他学校(含公办民办学校)的,视作自动放弃本学区学校入学资格。若有正当理由需中途转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的,则视户籍所在地学校学位情况予以统筹安排。

  临海市直属公办初中:经审定的下列四类对象,由市教育局负责统筹安排入学:(1)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子女;(2)按学校征地、拆迁协议规定需要照顾入学的对象;(3)本校正式在编的教职工子女;(4)国家、省、地(市)和市有关政策规定确需统筹安排入学的对象。

  06玉环市学区在环山小学状元桥校区的一年级新生,可由家长根据居住位置和就学方便需求在招生当年向原属学校提出转校申请,经教育局同意后统筹至有空余学额的其他学校或校区。

  07仙居县城区公办:前三类户籍条件但由于户籍所在学校学额招满而未被录取的儿童少年,教育局根据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额的学校。

  07三门县下列三类对象由县教育局负责统筹安排入学:①符合县人才办相关文件规定的入学对象;②上年度实际入库税收500万元以上企业的高级技术人员、副总经理及以上的子女;③其它符合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的入学对象。

  08天台县因历史遗留或县重点工程拆迁移民等问题无法确定学区的,经有关单位资格审查后到县教育局教育科报名,由县教育局根据有关规定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