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家庭農場:意義重大難題待解

  發展家庭農場:意義重大難題待解

  全國兩會前夕,江蘇省無錫市錫山羊尖工商分局的工作人員來到村民於永軍家中,給他創辦的“錫山區先鋒家庭農場”頒發了工商營業執照,這是江蘇省首個明確身份的家庭農場。於永軍夫妻承包了55畝土地成立了花卉園藝場,專業從事仙客來等盆花的生產和銷售。

  自今年中央1號文件發布以后,“家庭農場”便成為“三農熱詞”。據了解,農業部在去年確定了33個農村土地流轉規范化管理和服務試點地區,到目前已有家庭農場6670多個。然而,圍繞家庭農場的經營主體、經營規模、法人地位以及政策扶持等諸多問題,爭議頗多。帶著這些疑問,記者採訪了部分代表委員及業內專家,他們指出,發展家庭農場是我國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創新之舉,是農業生產走集約化、規模化和現代化的重要載體,對發展現代農業意義重大。然而,作為一種新型的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存在的諸多問題也亟需破解。

  家庭農場是什麼?

  家庭農場是一個起源於歐美的舶來詞,通常定義為: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從事農業規模化、集約化、商品化生產經營,並以農業收入為家庭主要收入來源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人們普遍注意到,今年中央1號文件首次提到了家庭農場。對此,農業部部長韓長賦說,我國農業發展真正到了從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型跨越的新階段,農業生產經營方式真正到了由傳統小農生產向社會化大生產加快轉變的新階段。今年農業部將加大對種養大戶、家庭農場、專業合作社和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的扶持力度。

  “家庭農場是迄今為止世界上農業生產中最可靠、最有效率的經營模式。提升了農業生產者的人均耕種面積,很大程度上可以降低生產成本投入,提升人均產出,並可為城鎮化發展提供更多人口和勞動力。家庭農場是中國農業生產中一次專業化和經營化發展方向的轉變。這種轉變也必然推動農資供應體系的進步和發展。”全國政協委員、浙江省林業廳副廳長吳鴻告訴記者。

  專家表示,農業家庭經營之所以具有如此廣泛的適應性,是基於農業生產的特殊性質和家庭經營的特殊優勢。這種模式解決了農業生產中的合作、監督、激勵,以及農產品追溯等問題,是農業生產經營的先天最佳組織形式,也是世界各國農業生產中佔絕對優勢的經營形式。

  據農業部一項調查顯示,現階段種糧戶的經營規模達到百畝以上時,土地利用率會提高10%以上,經濟效益會提高25%以上。此外,農戶經營規模提高以后,還會提高我國農業的資本裝備水平,有利於降低農產品成本,提高農產品質量。

  對於規模種植的好處,全國人大代表、安徽省太和縣種糧大戶徐淙祥深有體會,他給記者說了這樣一個順口溜:“規模種植后,優質產量高,多收又多賣,畝增400塊。”從2003年起他承包了4000余畝土地種植小麥,他說:“小地塊生產的弊端就是抵抗自然災害能力差,打藥治虫費用都高,銷售時價錢還上不去。要想搞規模生產,必須走家庭農場之路。”

  一些代表委員認為,家庭農場能夠有效解決城鎮化進程中農村人口大量外流而導致的土地閑置拋荒問題,作為一種新型經營主體保証了“農地農有、農地農用”,避免了農地“非農化”傾向,能夠促進農業經濟的發展,是中國特色現代農業的發展方向。

  規模多大才合適?

  李春風是上海市鬆江區泖港鎮腰涇村村民,五年前就開始跟著父親承包土地搞家庭農場。“現在政府服務很好,軟件、硬件都具備了,就是覺得目前140畝地種植規模太小,利潤不高,機械化能力得不到發揮。”

  李春風感到地不夠種,這也是不少農場主的心聲。經營家庭農場,到底多大規模才合適?

  農業部經管司巡視員關銳捷認為,從世界范圍來看,家庭農場的經營規模是不一樣的,在西方國家,它的家庭農場的規模都比較大。中國人多地少,而且短時間之內很難讓大量的農民都轉移出來,這涉及到社會保障、就業崗位等一系列問題,在這些問題沒有得到根本解決的情況之下,我們家庭農場的規模是要有一個綜合的考慮。

  “整體上看,家庭農場的規模不可能很大,發展進程也不可能很快。”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宏觀經濟研究室主任黨國英認為,“考慮到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速度、管理水平、現有技術裝備水平與配套服務體系等,我國平原地區耕作大田作物的家庭農場一般不宜超過300畝,蔬菜規模不宜超過30畝。如果規模過大,就會出現二次轉包土地的情形。”

  “在多年的探索中,鬆江在家庭農場的規模上一直強調‘適度’兩字。家庭農場的大小,應與家庭‘自耕農’這個定位相適應,也要與整體農業的生產率和機械化率等基本因素相匹配。根據測算,鬆江的家庭農場平均規模目前確定在100至150畝之間。”上海農業部門專家認為。

  全國政協委員、遼寧省營口市副市長高煒告訴記者:“是農場就要有規模,這個規模每個省每個地區的標准定位應該是因地制宜的。但有一點必須明確,耕地主要還是由農民自己來耕種,是有定位、有規模、有組織的經營主體。”

  中國農業大學教授朱啟臻認為,規模是個相對概念。山東棲霞果農,一對夫婦全部精力都用在果園上,最多隻能經營5畝規模,每年純收入4萬多元,可以申請注冊為家庭農場。黑龍江農民開著拖拉機每個勞動力可以種300多畝地,一戶如果有3個勞動力,這個家庭農場的規模可以達到近千畝。

  有專家認為,我國家庭農場是在原有的專業大戶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目前經營規模在50畝以上的專業大戶全國有270多萬戶,其中超過

  100畝的大概有七八十萬戶。因此,家庭農場的規模也不是越大越好,要以一個家庭所能顧及的范圍為限,如果家庭農場的經營規模超過自身經營能力,則資源利用率、土地產出率和經濟效益都可能下降。

  與種養大戶區別是什麼?

  家庭農場與種養大戶的主要區別是什麼?有學者認為,最重要區別就是前者是經工商登記的法人,而后者是自然人。

  “隻有獲得認定,有了一個明確身份,才能成為被扶持對象。”通過採訪記者感受到,家庭農場主在盼望優惠政策的同時,更盼望能獲得一個名正言順的法律地位。

  山東省膠州市經管站站長劉丕舜認為,應該盡快給予家庭農場應有的法律地位,這樣他們才能放心大膽地去經營。未來家庭農場要發展,政策上的優惠和法律上的保護,應該兩手抓。但目前家庭農場連統一的定義都沒有,要獲得法律上的認可和保護,實在是任重道遠。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農業大學校長柯炳生說:“家庭農場的培育發展還有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當務之急是著手研究培育發展家庭農場的基本原則和實現途徑,開展家庭農場統計工作,指導地方穩步培育推進。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率先建立家庭農場注冊登記制度,明確家庭農場認定標准、登記辦法,制定專門的財政、稅收、用地、金融、保險等扶持政策。”

  實踐証明,凡是對家庭農場進行了認定,並開展工商注冊的地區,扶持政策也相對完善。

  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將家

  庭農場定義為“經濟作物達到30公頃以上,旱田作物達到50公頃以上,經農業部門認定並工商注冊的農業生產經濟組織”,直接賦予其法律地位。安徽省宿州市是家庭農場先行試點之一,並出台了《宿州市家庭農場認定管理暫行辦法》,對不同產業的大型、中型、小型家庭農場設定了標准,對家庭農場認定程序進行了規范。自2012年11月啟動認定工作以來,全市共認定家庭農場295家。

  全國人大代表、宿州市市長張曙光認為:“發展現代家庭農場是促進農業轉型升級、發展現代農業的有效抓手,具有重要意義。我們對認定批准的家庭農場,實行動態管理,兩年審定一次。對出現違紀違法行為的家庭農場,撤銷其資格,收回資格証書。在認定的基礎上,市政府出台扶持意見,加大家庭農場土地流轉獎補。優先安排承擔各類農業項目,優先安排國家各類支農補貼,市、縣區級財政及各類資源予以傾斜扶持。”

  配套政策怎麼完善?

  從記者對部分農場主及種養大戶的採訪來看,他們反映最多的是土地承包、融資貸款等難題,目前最迫切希望出台認定管理、稅收、用地、金融、保險等相關政策。

  全國人大代表、浙江省寧波市市長劉奇告訴記者:“寧波市家庭農場的雛形最早出現在上世紀80年代中后期,90年代后期隨著效益農業發展,出現了一大批從事蔬菜、瓜果、畜禽養殖等多種經營的規模大戶,其中一部分通過工商注冊登記成為家庭農場。到2012年底全市從事種植、畜牧養殖的家庭農場687家。”

  “但是,寧波市家庭農場發展也面臨諸多難題。一是擴大規模難。近年來,由於土地稀缺,農民惜租,土地流出農戶逐漸減少,造成流轉土地減少,農場難以擴大經營規模。二是土地集中難。剛通過土地流轉取得的土地,是農田基礎設施條件較差的田地,零碎插花不集中。三是流轉價格上漲快。特別對從事糧棉油等產業的農場而言更是不堪重壓,而由此帶來的農地糾紛也成為農場主必須面對和解決的事,影響了農場主的生產積極性。”劉奇代表說。

  徐淙祥代表對此也深有感觸:“現在包地越來越難,給錢一般是兩年一簽,給糧食一般是十年八年一簽,我現在租的地是每年1000斤麥。希望政府在兼顧村民、農場主利益的同時,制定有利於農業發展的租地政策。”

  “家庭農場在經營初期一次性投入比較集中,資金需求較大,多數農場資金實力不強,加上固定資產不多,大部分投入無法通過資產抵押等方式獲取銀行貸款,建議給家庭農場實行貼息或無息貸款。”徐淙祥代表建議。

  “土地是基礎,資金是保障,人才是關鍵。”全國人大代表、浙江省寧波市農科院副院長馬榮榮對記者說,“現在有部分沒有經營願望和能力的人反而能拿到土地,然后轉包,而有生產能力有願望的人由於資金所限拿不到地。因此,家庭農場應設置人才准入門檻。”

  一些代表委員認為,農場主經營素質還需要進一步提高。盡管大部分農場主多年從事農業生產,實踐經驗豐富,但受學歷、理念等因素影響,難以有效承擔現代農業發展重任,需要進一步提高經營素質。

  劉奇代表告訴記者,寧波市打算每年安排2000萬元資金用於扶持家庭農場,爭取到2017年底培育示范性農場1000家。在項目扶持上,適宜家庭農場申報的農業項目優先安排家庭農場﹔鼓勵農業科技人員和大中專畢業生到家庭農場工作。同時,健全土地流轉服務體系,為供求雙方提供法律咨詢、供求登記、信息發布、中介協調、指導簽証、代理服務、糾紛調處等服務,為土地流轉搭建便捷的溝通和交易平台,積極有序地推進農村土地流轉。

  吉林省延邊州的家庭農場發展已經取得了寶貴的經驗,尤其是在政策扶持方面有著自己的探索。全國人大代表、吉林省延邊州副州長李景浩告訴記者:“為確保家庭農場風險最小化,我們實施了七項扶持政策。一是貸款貼息,專業農場貸款的利息由政府補貼60%,州和縣市政府各承擔30%。二是享受各項國家農業財政補貼政策。三是在原一次性3台套農機具購置補貼標准基礎上,擴大到可以一次性享受5台套農機具購置補貼。四是設立專業農場專項保險,提高農作物保險額度。五是捆綁使用政策性支農資金。六是實施稅收優惠政策。七是在倉庫、晾晒場、農機具庫房等生產經營用臨時建筑物上給予土地政策支持。”

  據了解,農業部已著手研究培育發展家庭農場的基本原則和實現途徑,開展家庭農場統計工作,指導地方穩步培育家庭農場。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率先建立家庭農場注冊登記制度,明確家庭農場認定標准、登記辦法,制定專門的財政、稅收、用地、金融、保險等扶持政策。 本報記者 曹茸 宋修偉

  (來源:農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