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通市委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创建更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规划的通知

  通委发〔2009〕11号

  崇川、港闸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通市创建更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规划》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创建更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规划

  全国文明城市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的发展阶段,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全面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绩显著,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和谐程度的综合性荣誉称号。在成功摘取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的基础上,积极创建更高水平的全国文明城市,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产生极大的推动作用,是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南通由全面小康达标向基本现代化迈进历史进程中的“龙头工程”。为加强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指导,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08年版)》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操作手册(2008年版)》,特制定南通市(市区,不含通州区,下同)创建更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规划。

  一、基础和形势

  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市始终站在全局、战略的高度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使之成为党委政府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重要途径,成为关注民生、维护民利、实现民愿的最有效抓手,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市先后获得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科技强警示范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水环境治理优秀范例城市、保护臭氧层示范城市、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安杯”等一系列荣誉;以“凡人善举”为特色的精神文明“南通现象”享誉全国,公民道德建设成为中宣部确定的全国先进典型;市区及所有县(市)全部进入江苏省文明城市行列,南通成为全省江北第一个文明城市群;我市坚持“以典型示范普及核心价值理念,以群体效应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工作经验被中宣部、中央文明办作为全国创建文明城市重大典型进行了集中宣传;2009年1月20日,我市以全国地级市第2名的优异成绩被中央文明委表彰为第二批全国文明城市,标志着我市“五城同创”的历史性成功,也无可争议地使南通昂身跨入了全国闻名的先进城市行列。

  近年来,伴随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不断深入,全市上下的发展理念、价值取向等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引发了人的精神面貌、工作作风的不断转变,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南通整体工作的提升,走出了一条具有南通特色的又好又快的跨越赶超之路,创造了倍受关注的科学发展“南通现象”。继2003年实现GDP超千亿、财政收入超百亿的“双超”目标后,2007年又跻身全国为数不多的GDP超二千亿元、财政总收入超三百亿元城市行列,2008年实现GDP超过2500亿元、财政总收入达到390亿元。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和综合实力的显著提升,又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了坚实的物质支撑。南通将因全国文明城市的称号而更显活力、愈显精彩,更是我市在新的征程中不断开拓奋进的强大动力。

  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尽管我市已经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但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标准,对照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我市的创建工作还远未达到终点,还存在着不少差距和不足:城市基础设施还不够完善,特别是随着区位优势的提升、城市化的推进,城市交通、旅游配套、公共设施等都亟待改善;城市管理的综合性、长效性机制急需进一步完善,城市边缘性、局部性的一些顽症还没有有效根除;社会事业、社会保障等民生工作的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仍需进一步提升,城乡文明创建水平还不够平衡,等等。

  全国文明城市不是终身制的荣誉称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是一个动态的、长期的过程,要把南通建设成为更高水平的全国文明城市,还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根据中央文明委工作部署,全国文明城市每三年要重新评选、重新命名、重新表彰,对已命名的全国文明城市每年要进行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并公布结果,测评成绩按20%的比例计入下一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总成绩,真正实现创建文明城市考核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因此,全市上下一定要冷静对待荣誉,理智看待成绩,坚决摒弃“牌子到手,创建到头”的错误观念,牢固树立“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思想,继续保持和发扬持续作战、锲而不舍的精神,保持旺盛斗志和务实作风,工作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着眼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提高全体公民文明素质,着眼于改善群众生活质量、全面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着眼于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建设更加美好的新南通,着力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更加深入推进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各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更加富有成效地实施公共文明指数提升工程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程,努力把南通建设成为经济发达、文化繁荣、政治清明、社会和谐、生态文明、人民安康的现代文明城市。

  (二)奋斗目标

  南通市至2011年创建更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目标是:确保在2009年和2010年全国部分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中取得优异成绩,确保2011年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全国文明城市各项测评指标达标水平进一步提升,全体市民对城市整体文明程度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重点

  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申报推荐办法》和2008年、2009年中央、省级测评考核反馈的情况,以及对我市各项测评指标目前实际情况的全面调查,我市今后一个时期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要突出抓好以下重点:

  (一)确保符合全国文明城市申报的前置条件

  1.不发生有全国影响的重大安全事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2.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打击“两抢一盗”以及多发性侵财犯罪成效明显;预防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预防、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成效显著;卖淫嫖娼、聚众赌博、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得到有效控制;依法及时有效打击社会黑恶势力;群众安全感>85%。

  3.有效打击走私贩私、假冒伪劣产品商品,形成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无影响恶劣的侵犯知识产权、假冒伪劣产商品事件;无集中性、区域性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商品的窝点和市场;无重大走私贩私案件,无窝藏和集中销售走私物品的窝点和市场。

  4.确保食品安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小作坊、小摊点等均纳入监管范围,取得有效证照;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95%;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活动;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及时,无漏报、瞒报情况;及时依法处理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

  5.切实加强环境保护,提高环境质量,实现空气污染指数(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85%,实现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且市区内无劣V类水体。

  6.坚持创建为民,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实现市民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80%。

  7.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二)扎实推进未达标或基本达标项目的达标工作

  1.提高群众对勤政廉政的满意度。实现群众对党政机关行政效能的满意度>90%;实现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90%。

  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确保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80%。

  3.切实维护公民权益。确保市民对政府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满意度>85%;设立畅通的维权举报电话,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男女平等,有妇女维权机构并发挥作用,保障妇女基本权益,对女性就业机会公平的满意度≥70%;确保群众对男女同工同酬的认可度、满意度≥70%。依法执行社区居委会选举制度,直选社区选民参选率≥80%。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不搞地方保护主义;审批、执法部门热心为企业服务,无乱摊派等增加企业负担现象;对公务人员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坚决惩处。

  4.强化公共安全保障。城市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国家标准,完好率达到100%;社会面、重点单位及社区物防、技防、人防、消防水平符合安全要求。

  5.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信用供求机制(包括质量、信贷、税务等);建立企业与重点人群的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机制,通过互联网免费查询。

  6.提升窗口行业服务水平。公安、税务、工商、燃气、供热、自来水、供电、公共交通、出租汽车、铁路、民航、环卫、风景园林、物业管理、邮政、电信、银行、医院、宾馆、旅行社、商业零售等行业遵守职业道德,服务标准和程序公开,服务规范,诚信守法;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7.加强文化娱乐场所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文化娱乐场所,特别是网吧、电子游艺厅等实施有效管理,无违法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现象。

  8.加强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市辖区域内有面向社会的二级以上图书馆,馆内设立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建有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和基层服务点;建成区范围内的乡镇、街道的公共图书馆基层服务点覆盖率达到100%。市(或市辖区域内)群众艺术馆(文化馆)为一级馆;崇川区、港闸区文化馆建成二级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建立并实施群众文化辅导员进社区、包片辅导制度;每个街道都有综合性多功能的室内文化活动场所,坚持长期向社区居民开放,正常开展活动。市档案馆为国家二级以上档案馆;所属各区档案馆30%为国家二级以上档案馆。

  9.提高市民公共文明素质。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气氛祥和;市民为人和善,精神面貌良好。街道、车站(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和农贸市场等卫生整洁;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设有禁烟标志的公共场所无吸烟现象;影剧院、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会场等场所安静、文明、秩序良好,无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嬉戏吵闹现象。交通遵章率达标;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窨井等公共设施得到精心保护,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公共设施功能完好,能正常使用。公交车上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孤、老、残、弱者得到志愿服务;市民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赞同与支持率≥90%;市民种绿、护绿活动参与率≥70%;市民对捐献骨髓、器官等行为的认同率≥50%。

  10.加强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规划合理,公共建筑、雕塑、广告牌、垃圾桶等造型美观实用,与居住环境相和谐,能给人以美的享受。城市主要道路设有无障碍设施;各类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设有无障碍设施;无障碍设施的管理、使用情况良好。道路名称、公共图形标志规范,设置合理,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路面无明显坑洼积水;人行道平整畅通,道板、护拦等设施完好,无损坏占用现象。街巷路面硬化,无明显坑洼积水;排水设施完善;路灯无破损,功能完好;街巷各项基础设施功能完好,确保人身安全。

  11.优化公共场所秩序。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无违章搭建现象,门前责任制落实到位;无违规违章占道经营现象,卫生状况良好;无盯人拉客、盯人散发小广告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和单位铭牌现象。交通秩序良好,交通事故死亡率<8人/万车;交叉路口阻塞率≤2%;无非法营运车辆和争抢客源现象。

  12.经营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经营性公共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五病”调离率100%;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落实。

  13.提升城市生态环境水平。全市森林覆盖率>35%;公众对城市环保的满意率>75%。

  14.提升创建文明社区水平。科教、文体、法律、卫生进社区活动覆盖率达80%以上;扎实开展多种形式的邻里互助、社区联谊活动,促进社区和谐。开展全市性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对文明家庭实行动态管理;家庭美德的知晓率≥80%;区级以上(含区级)文明家庭的比例≥20%。

  15.完善创建文明城市投入机制。地方财政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认真执行文化经济政策,形成精神文明建设的多元投入机制;创建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三)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实利益的几个重点问题

  1.整治居民区内封建迷信活动,加大对假僧假道取缔力度,整治贩卖封建迷信用品摊点。

  2.解决居民区车位少、停车难,占用绿地停车和乱搭铁皮棚子停车问题。

  3.解决部分主次干道周边、居民小区内私搭乱建问题,加快城中村改造进程。

  4.加强建筑工地管理,解决有些建筑工地夜间违规施工扰民,扬尘、建筑渣土抛洒等污染市容环境问题。

  5.解决部分居民区内铝合金加工点噪音扰民问题。

  6.加大对饲养宠物的管理力度。

  7.对燃放烟花爆竹进行规范管理。

  8.统一规划、管理、整治主干道两侧、闹市区等重点地段的大型广告牌。

  9.加快新村河道治理步伐,有效解决部分新村河道水体黑臭问题。

  10.加强对放风筝的引导、管理,解决噪音扰民问题。

  11.有效解决一些住宅小区特别是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不高的问题。

  四、主要任务

  创建更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要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各项测评指标的实际水平,确保全面达到并超过A类标准。

  (一)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1.抓好领导班子理论学习。进一步完善和执行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坚持市委主要领导带头学习和宣讲,坚持开展自学和研讨活动,建立学习档案,通报学习情况。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围绕市委工作重心和各阶段确定的学习主题,认真规划学习专题,定期、定量地组织开展好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

  2.加强干部队伍教育。按照《南通市干部教育评估实施细则》、《关于建立青年党员考学制度的实施意见》、《中共南通市委关于“百千万”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工程的实施意见》和实施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工程的相关要求,围绕执政能力建设,以提高干部队伍的理论修养和政治修养为目标,以增强执政意识、把握执政规律、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内容,强化学分制考核,定期对干部进行培训。重点加强“一把手”培训、后备干部培训、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创新创业人才培训、基层干部培训等,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能力。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大力开展政治纪律教育,扎实做好岗前任职廉政教育培训,认真实行诫勉和警示谈话,上好廉政党课,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作风正、纪律严、能力强的党政干部队伍。

  3.坚持依法行政。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坚持科学民主决策,积极推行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等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制定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坚持公开公正民主,提升制度建设质量。各级行政机关积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快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重点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的监督;着力抓好备案审查、案卷评查等工作。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动态调整机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拓展并联审批工作领域,创新审批服务工作举措,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政法部门做好政法工作协调,加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排查和处理工作。加强涉及党纪政纪案件的预防和查处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及时处理有关违法行政投诉。

  4.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强化机关作风考评工作,强化社会舆论监督,推进政风建设,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政府形象。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建设服务型政府。完善行政审批中心的服务功能,各职能部门做到公开办事程序,制定服务规范,热情接待群众。继续坚持市领导接待日制度,按照登记、转送、告知、立案、答复、督办的程序,及时、规范处理群众反映问题。深入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提高市民对勤政廉政的满意度,确保群众对党政机关行政效能的满意度超过90%,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超过90%。

  5.扎实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各组成部门坚持及时更新网上信息,充分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全面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在“在线办事、互动交流”等方面下功夫;进一步规范制度,完善考核,加强督查,确保网站测评保持优秀政府网站称号。

  (二)建设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

  1.大力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全面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弘扬法治精神。强化中心组学法、机关学法工作,全面推行领导干部、公务员考法、述法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在市级机关中开展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强社会各阶层的普法培训;设立法律宣传栏;开发普法信息平台,建立普法网站,开展网上普法教育活动;扎实深入地开展“法律六进”工作;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完善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普法体系;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强化对企业员工的普法宣传,提高企业防范经济风险及维权能力;加大农村普法力度,加强“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努力实现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超过80%的目标。全体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积极推广“德、能、勤、绩、廉、法(安)”六位一体的述职考评体系,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查究力度,确保全市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做到严格、公正、文明司法。

  2.认真抓好法律援助与服务工作。加大对法律援助的财政投入,建立市法律援助基金会,改善市法律援助接待场所条件,提高公众法律援助知晓率,加强对弱势群体的维权工作。进一步完善12348法律热线的建设和维护,纳入全省服务系统。建立健全各区、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网络和工作机制,提高服务水平,把法律宣传和援助送到全市各区、乡镇(街道)、社区和居民小区。

  3.不断提高市民对政府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满意度。执行“城乡兼顾、以点带面、只予不取、享建结合”的公共文化服务模式,拓展公共文化服务内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通过举办公共文化服务月活动、文化江海行、四进社区、高雅艺术进校园、濠滨夏夜、静海讲坛等活动,扩大文化的惠民面,努力提高群众对政府保障基本文化权益的满意度。

  4.切实推进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加大《劳动合同法》及实施条例的宣传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各项政策规定,强化职工的知法用法意识。依法受理处理各类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案件。进一步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从速从严处理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案件。以网络化支撑、网格化运行为手段,建立健全涵盖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劳动保障四级联动执法机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畅通信息反馈渠道,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突发性事件,确保无重大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发生。

  5.认真抓好社会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大力开发采集女性就业岗位,加强女性就业培训,解决女性劳动力就业的后顾之忧,进一步加大男女同工同酬的宣传力度和对违反男女同工同酬案件的查处力度。积极探索企业负担、社会共济的欠薪保障模式,规范欠薪保障的法律救济程序和流程,加强对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监督检查,确保外来务工人员有安全卫生的居住条件,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完善“五位一体”的大救助基地建设,探索解决职业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构建社会救助网络,落实人本化救助措施,努力使救助管理规范有序。加强社会福利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等建设,全面实施养治康教,通过老年维权走进媒体、维权下访走进基层、开设老年人服务热线等形式,认真做好孤寡老人的救助和监护工作。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使投诉率控制在0.5%以内。

  6.加强基层党、团组织建设。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要求,研究制定新一轮基层组织建设规划,全面推进企业、城市社区、机关、学校、新社会组织的党组织建设;力争三年内实现团的基层组织网络覆盖全体青年,努力构建自我运转能力更强、团员青年参与程度更深、更加富有能效的组织运行机制。以加强党、团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为龙头,以开展党、团志愿者服务为载体,努力创新服务手段,加强社区流动党员管理,最大程度地发挥社区党、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7.加强社区居委会的民主建设与管理。切实落实《南通市2006~2010年城乡基层民主建设与管理规划纲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社区议事制度以及居民委员会定期向居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等制度。严格按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执行社区居委会直选制度,努力实现居民自我选举、自我决策、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确保依法直选的社区居委会和居民参与选举率超过80%。探索推行居务公开和社区事务听证等做法,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管理、监督社区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社区服务与管理的社会满意度达到80%以上。

  (三)建设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

  1.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完善政府诚信建设规划,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推行惠民工程服务承诺制,确保履行率100%;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坚持行政许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推行办事承诺制,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和完善公共决策咨询听证机制,实行行政决策听证会制度;完善行政复议、信访制度,坚持有错必纠,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诚信政府建设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处理有诺不践的投诉,确保市民对政府诚信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2.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诚信主题教育,进一步培养市民的诚信观念和规则意识。加强“一网三库”建设,改版南通企业信用网,调整、升级企业信用数据库,建立个人信用数据库;培育信用服务产业,推进信用产品使用;树立信用示范企业,推动企业信用评级;加强信用宣传,营造信用氛围。完善企业与重点人群的信用信息数据库,运用市信用平台实现部门联动监管;运用信用建设成果,结合奖惩措施,依据信用等级,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实现个人和企业信贷信用信息在各商业银行的数据共享,有效防范信用风险。

  3.大力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和走私贩私。整合各部门职能及执法力量,完善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充分发挥“12315”申报举报平台网络和“12365”举报投诉热线的作用,维护消费者和合法经营者的权益。坚持市场监管和抽查,从源头上打假治劣。开展专项打假行动,打击区域性、行业性制假售假。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犯罪分子,严肃查处庇护制假售假的公职人员,全面落实打假工作责任制。深化开展创建“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活动,延伸和拓展“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的数量与范围,确保全市范围内无影响恶劣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事件。建立健全打击走私贩私的举报机制,加大走私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确保无重大走私贩私案件,无窝藏和集中销售走私物品的窝点和市场,无党政干部参与走私贩私。

  4.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按照“政治平等、政策公平、法律保障、放手发展”的方针,进一步加强政府监督和服务,大力优化政策、政务、法制、市场、舆论等环境,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坚持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大力创建服务型机关、法制型机关、学习型机关。维护公平竞争,不搞地方保护主义,打击违法和不当的市场经济行为。审批、执法部门热心为企业服务,无乱摊派等增加企业负担现象。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完善回访测评群众信息反馈体系,坚决惩处公务人员吃、拿、卡、要等违法乱纪行为。

  5.大力推进“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各“窗口”行业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制订并实施本行业服务规范,诚信守法,为群众提供透明、高效、优质服务。制订并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方便市民办事。制订和落实内部管理制度,狠抓“窗口”行业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建设,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确保群众对行业风气满意度超过85%。

  (四)建设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1.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宣传。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面向基层定期开展理论宣传。加强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全市各企事业单位活动中心、墙报、宣传栏、黑板报等阵地的作用,在新闻媒体设立理论宣传专栏或节目,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努力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转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广泛宣传和普及社会主义荣辱观,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社会风尚。坚持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加强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教育,利用重大活动、重要纪念日、节庆日开展好集中性学习宣传活动。立足于解决南通发展中的现实问题,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继续办好南通发展论坛。

  2.广泛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市民教育和道德实践活动。继续宣传弘扬“包容会通,敢为人先”的新时期南通精神,健全形势教育制度,定期举办形势报告会,发放宣传资料,推进基层形势教育活动。充分发挥革命纪念地和历史文化遗址、博物馆、纪念馆的教育作用,保证市区在校中小学生参观人数达到50%以上。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确保80%以上的街道建立市民学校,大力宣传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深化《南通市文明市民公约》和《南通市市民守则》宣传,广泛开展争做文明市民、文明职工、文明家庭等道德实践活动。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教育制度,落实培训经费,改善劳动力市场培训条件,提高培训质量。

  3.进一步提升国民教育水平。高标准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保证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入学率在99.99%以上。加大布局调整力度,积极推进教育现代化工程,努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加大义务教育有效投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推进素质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形成高起点、高质量、高覆盖率的职教办学优势,为经济建设提供高素质劳动后备力量。积极推进南通大学园区和南通综合性大学建设,培养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的专门人才。大力发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现代远程教育,建立开放式教育和社区教育网络,构建全民终身教育体系。切实解决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问题。大力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继续加强教育投入,落实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各项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办学和捐资助学,形成办学主体和投资渠道的多元化,确保人均教育经费支出稳定增长,教育支出占GDP比重超过3.3%。

  4.进一步丰富市民群众文化生活。推进文化“百千万”工程,依托公共文化服务月、濠滨夏夜、文化江海行、静海讲坛、举办各类展览、“三下乡”、“四进社区”等传统活动和载体,进一步丰富市民的业余文化生活,不断提高文化生活质量。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月活动,推进全民健身体系全覆盖。2012年,在市图书馆百年馆庆和新馆落成之际,确保市图书馆建成国家二级馆,力争建成国家一级馆;继续推进基层馆和服务点的建设达标,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市群众艺术馆和各级文化馆、文化活动中心的提级升档,提高各类馆、站、中心的利用率,确保市民群众拥有数量足够、质量保证的文化活动阵地。切实抓好市、区两级档案馆建设,确保达标升级。整合市体育馆现有资源,建成南通市全民健身中心,加紧各区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到“十一五”期末,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0平方米以上,人均公共体育设施用地面积达0.3~0.4平方米。

  5.切实加强文化市场管理。重点封堵政治性非法出版物,集中整治淫秽色情等有害出版物,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出版活动,大力取缔非法报刊。加强出版物市场及印刷企业管理,及时取缔非法出版活动及非法出版物,确保无非法出版物市场及地下印刷企业,确保书店及出版物销售网点不销售政府主管部门明文禁止的出版物。全面落实文物保护“五纳入”规定,完善各级文保单位“四有”基础工作;做好非物质遗产的抢救保护与推荐工作,建好南通市非物质遗产展览展示中心,确保文化遗产保存完好率达到95%以上。

  6.扎实推进科普工作。深入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围绕科学发展、节约能源等主题,积极组织开展科普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等科普宣传活动。进一步抓好南通科技馆的特色展区建设工作,加强管理,广泛开展各类科普展览、培训和比赛活动。加强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主要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设立科普宣传专栏、专题和网页,每年开展全市性科普活动达到3次以上。

  7.提高公共场所市民文明言行的自觉性。加强全民公德教育,严格城市执法管理,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和监管力度,通过教育、管理相结合的综合措施,促进市民文明行为的养成,逐步减少各类违反社会公德的现象。发动市民积极参与维护城市文明大行动,共同爱护公共电话、邮箱、报栏、路灯、座椅、雕塑、标语牌等公共设施,制止一切损毁行为;共同维护集市、商场的秩序,制止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共同养成文明卫生习惯,制止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共同遵守交通规则,车辆停靠安全规范,乘客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制止乱穿马路、违章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共同自觉遵守禁烟规定,制止在禁烟场所吸烟、在公共场所乱扔烟蒂等不文明行为;共同维护公共场所安静、文明的环境,制止在影剧院、图书馆、会议室等场所大声喧哗、戏闹和接听电话等不文明行为;共同倡导关爱他人,制止公交车上不主动让座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的不文明行为。

  8.积极倡导社会道德新风尚。建立健全见义勇为保障机制,做好对见义勇为人员的表彰、奖励和抚恤工作,树立和宣传学习见义勇为的先进典型,确保市民对见义勇为的支持率在90%以上。探索制定慈善超市长效救助制度,抓好经常性社会捐助站点建设管理,积极开展慈善文化宣传,举办影响大、效果佳的慈善救助项目。继续抓好江海志愿者服务体系建设,开通网上注册管理功能,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注册志愿者骨干队伍,不断扩大志愿者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坚持开展绿化造林活动,力求市民种绿、护绿活动参与率在70%以上。加强对市民进行有关义务献血(骨髓、器官、遗体)的公益宣传,普及医学科学知识,使市民对义务献血等行为的认同率达到80%以上。光大精神文明“南通现象”,继续做好南通市文明新风典型、道德模范、群众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的挖掘培养和评比宣传工作,确保社会各界对评选表彰结果的认同率在80%以上,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五)建设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

  1.全面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努力提升江海联动开发的层次和水平,促进产业升级转型。加大沿江沿海优势产业布局力度,紧扣全面达小康目标,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扎实推进苏通科技产业园开发建设。积极实施创业就业工程,努力减少最低生活保障人口,减少城市失业人口,提高外来人口生活水平和质量,实现贫困率逐年下降的目标。确保主要经济指标增幅继续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确保人均GDP水平、单位GDP能耗、第三产业贡献率、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每十万人拥有专利权数、研发(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国际互联网用户普及率等各项指标达到全国文明城市A级考核水平。

  2.加强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加大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不断完善城市功能,着重推进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确保主要道路、各类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设有无障碍设施并且管理和使用情况良好。切实加强城市管理,确保市政设施运行良好,全面推行专业化、市场化管理,把市政设施管理推向市场,建立养护监理制,保持各项市政设施完好可用。确保机动车道路面无被侵占、毁坏现象,街巷路面硬化,排水设施完善,无明显积水。路灯、路板、护拦等设施完好,道路名称、标牌等公共图形标志设置合理,文字规范。公交点分布合理,斑马线、隔离栅栏设置科学,方便乘客换乘、上下车和过马路。优化新辟公交线路,力争市区所有小区通公交车,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20%,加大城市公共汽车数量投入,2011年万人拥有公共汽车数量达12标台。

  3.建立良好的公共场所秩序。建立健全“大城管”管理体制,完善城市管理高位指挥和协调机制。加大市容环卫责任区管理投入及检查考核力度,加大城市规划和市容环卫执法力度,用好数字化城管平台,努力实现管理的精细化、长效化。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责任制,确保城市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无违章搭建、无乱张贴、无非法摊点,沿街店铺无跨门经营现象,卫生状况良好,机动车、自行车停放有序。加强对公交行业司乘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狠抓车况车貌和车厢环境卫生,提升公交行业的服务水平。坚决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权益和乘客安全。加大交通秩序整治力度,大力实施文明交通工程,确保交通畅通,无人为造成的严重阻塞现象。

  4.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修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调整市区社区卫生服务站机构布局,确保每3~10万居民拥有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确保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完善社区卫生机构综合服务功能,努力为居民提供“六位一体”和“零距离”服务,提高社区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建立以社区卫生全科团队为主导形式的家庭责任医生制度,家庭责任医生制度覆盖率达到85%以上。加快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全科医师、公共卫生医师、社区护士岗位培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岗位培训率达到100%,确保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满意度超过80%。

  5.狠抓经营性公共场所卫生和饮用水安全。严格执行卫生许可证发证前的技术审核制度,继续实行卫生监督片警制,加强对监督员监管质量和工作效能的考核。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行为。每年开展不少于4次的集中整治,研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推进市区公共场所卫生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全面清查区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的违法设施,对影响并污染饮用水源水质的污染源实施关停搬迁,建设全市应急水源地。认真执行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发证前的技术审核,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必须取得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对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以及二次供水的卫生监督监测。

  6.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体系比较健全、覆盖城乡广大劳动者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制度,努力健全补充保险体系。继续推进低保规范化建设,实现应保尽保,正常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费,确保城乡低保提标、扩面、增补、管理“四到位”。推进医疗救助制度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衔接,建立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医疗救助制度。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2011年筹资标准达到人均180元,以区为单位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7%以上。做好困难企业职工、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及返乡农民工等人员的就业工作,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积极创建充分就业城市,强化对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确保完成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除目标。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制度建设,把住房保障制度纳入全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完善“六管齐下”住房保障政策,扩大市区廉租住房受益面,提高经济适用房政策性补贴标准,出台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保障实施细则。对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有廉租房实物配租需求的,做到“应保尽保”;对申请租金补贴的,做到“应保尽保”。

  (六)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1.扎实推进城市绿化工作。进一步加大城市园林建设的投入力度,严格执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采取以点带面、以线带片、点线结合手法,实行规划建绿,见缝插绿,营造环境绿带,建设道路绿线,建设公园绿地,不断提高全市森林覆盖率、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和绿地面积,每年全市园林绿化面积以300公顷的速度递增,力争到2011年底,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1.6平方米。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开展“绿化模范村(社区、单位)”创建活动,逐步提高全民绿化意识,进一步提升绿化美化水平。

  2.加大水环境综合治理力度。继续加大环境保护和建设的资金投入,落实环保治理资金,确保环境保护投资指数大于2.0%。确保完成国家、省下达的减排任务,大力实施重点流域、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的综合整治,推进重点企业的稳定达标和污染减排。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工作,实施市区“清水行动”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新一轮河道整治规划,完成濠河第二引水通道工程建设。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南通市污水处理厂10万吨/日和南通市东港污水处理厂2.5万吨/日的扩建工程。加强工业废水处理,对市内重点污染企业进行全面整治,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密切监控企业排污行为。切实保护地下水和地表水资源。加强与省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周边城市沟通协作,加大流域污染治理力度,切实解决跨界污染问题。确保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市区无劣V类水体,实现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

  3.严格控制大气污染。加强对工业企业的废气监管,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整治饮食业油烟污染,积极控制交通、建筑等扬尘污染,有效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污染控制,有效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确保全年85%以上的天数的空气污染指数(API)<100,全市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100%,机动车尾气达标率在80%以上,酸雨频率减少,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4.有效控制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探索实行垃圾资源化综合治理和应用。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强化源头控制,建立和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回收应用体系。推进危险废物处置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扶持固体废弃物综合回收,推动废品回收规范化、市场化、产业化,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到2011年底,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以上,危险废弃物处置率达100%。加强对社会生活噪声、交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公安、环保等单位的联席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限期整治建成区范围的发电机、锅炉等固定声源,降低固定声源的噪声污染,确保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60dB(A),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小于70dB(A)。

  (七)建设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1.努力提高社会安全保障指数。全面落实“打、防、管、建、教、改”各项措施,以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黑恶犯罪和涉命案犯罪为核心,加强重点整治,强化社区治安防范。进一步完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整合治安、保安、义务巡逻队等资源,建设群防群治网络,健全和落实社区民警值班制度,建立和完善居住小区安全巡逻制度和门卫值班制度,创新社会治安管理模式,提升社会管理合力。完善110报警服务体系,全面提高110快速反应能力。加强对出租屋和租住人员的管理,开展“平安社区”、“平安单位”等创建活动,确保无危害一方的黑恶势力,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确保群众安全感高于85%。

  2.切实抓好公共安全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力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加大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坚决遏制恶性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加快实施城镇消防规划,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居住小区设置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加强公众聚集场所、“城中村”、出租屋、“三小”场所等专项整治工作,完善消防设施,改善消防环境,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城市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国家标准,完好率达到100%。

  3.切实做好综合治理工作。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将领导干部抓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的实绩纳入干部任期目标。建立健全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基层人民法庭等基层组织,社区居委会普遍建立治保会、调委会等群防群治队伍,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集中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广泛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把防范处理邪教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加强专门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干预场所建设,确保无邪教人员的“四类”案件和事件发生。

  4.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按照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在餐饮业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化分级管理制度,落实长效管理措施,2010年底前,市区消除C级及以下餐饮行业和学校食堂。加大对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的整治强度,定期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品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专项整治活动。完善全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机构,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查处决策指挥、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系统,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卫生部门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新格局。

  5.加强药品安全管理。全面推行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行业GMP或GSP认证,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实施有效监管。确保辖区内药品评价性抽验合格率≥98%,及时处理药品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漏报、瞒报情况。

  (八)建设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1.开展网络环境净化活动。成立网吧管理协调机构,加大对网吧的监管力度,健全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坚决取缔“黑网吧”,堵塞管理漏洞。采取集中监控、登记注册、验明证件等切实有效的措施,严管重罚接纳未成年人、超时营业等行为。成立网吧行业协会,加强网吧行业自律,提升网吧服务水平和行业形象。进一步组织发动“五老”发挥网吧义务监督作用,配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网吧管理。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政府网站、新闻网站设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网页或专栏,为未成年人创造绿色网络空间。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和手机传播有害信息、视频、音频的行为。加强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约束和规范,建立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数据库。加强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信息服务、信息安全的管理,运用教育、科技等手段推动解决未成年人“网瘾”问题。推动“绿色上网”软件的开发应用,把国家制定的绿色上网软件标准落实到校园网及电信运营商的网络接入服务中,并向家庭和社区、图书馆的公益性电子阅览室普及推广。

  2.净化荧屏声屏和广告。建立严格的广播影视节目审查制度和节目播出程序,加强对本地综艺类、情感类、法制类、选拔类、谈话类节目的管理,有效遏制低俗媚俗之风。坚决执行国家有关播出内容、播出比例、播出时段的规定,建立广告刊播审查制度,制定明确具体的广告审查细则,严格执行公益广告播出比例不低于广告播出总量3%的规定,积极制作和播出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公益广告,消除本地广播电视频率频道、报纸、杂志和网站上出现的不宜于未成年人收听观看的影视剧、影视动画片、纪实电视专题节目和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广告。

  3.加强文化产品监管开发和文化服务活动。加强对图书、电子、音像、报刊等出版物以及印刷、复制企业的管理,持续推进“扫黄打非”工作,及时查处无证照经营,及时查处恐怖、色情、迷信、低俗出版物销售以及非法出版、制黄贩黄、侵权盗版案件。贯彻落实未成年人文化产品税收政策,鼓励扶持优秀少儿歌曲、动漫、网络游戏、影视片、出版物等文艺产品的创作生产和运营。组织创作、宣传推广优秀少儿歌曲、新童谣,征集面向未成年人的优秀舞台演出剧本、影视剧本,并将这些剧本搬上舞台和银幕、荧屏,促进适合未成年人精神文化需求的优秀文化产品数字化、网络化传播。组织开展“优秀影片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对广大未成年人进行理想信念、道德规范教育和弘扬民族精神教育。充分中央台和江苏省少儿频道落地工作,在人力、资金、技术等方面积极支持少儿节目的生产制作,进一步提高质量,增强吸引力。

  4.加强校外活动阵地建设。将用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大场馆建设纳入城市建设和发展规划。落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示范基地、科普基地、公益性文化设施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不少于80%的时间用于开展普及性活动,无以赢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加大投入,依托学校、图书馆、青少年宫和社区的网络教室、电子阅览室等上网服务场所,建立面向未成年人的公益性上网服务场所。依托全国文化资源共享工程,让健康丰富的信息通过网络进入校园、社区、乡村、家庭。

  5.推进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积极开展文明和谐校园创建活动,优化校园文化环境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检查,依法清理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和彩票投注站点,以及2006年3月1日以来新审批的、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的歌舞娱乐和电子游艺经营场所;查处校园周围歌舞及游艺等娱乐场所和非法诊所的违法经营活动,清理打击校园周边藏纳黄赌毒等各种违法犯罪的场所和活动。标本兼治,坚决取缔违法经营餐饮、小食品、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影响校园周边秩序的无照商贩。综合治理学校周边车辆乱停等违法占道行为,清理学校周边交通拥堵的路口和路段,重点保障在中小学生上学、放学时段内的交通安全和顺畅。依法严厉打击教唆胁迫、引诱指使未成年人从事各种不良文化活动进行牟利的不法行为。

  (九)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

  1.大力开展文明社区、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各区有明确的创建文明城区目标、计划,落实具体的保障措施,建立健全评估表彰制度和奖励措施。加强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管理,大力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进社区活动,培养社区居民和非户籍常住人口的现代城市公民意识,确保“四进社区”活动覆盖率>80%。扎实开展多种形式的邻里互助、社区联谊活动,促进社区和谐。广泛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使区级以上(含区级)文明家庭的比例≥20%。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开展家庭美德教育,使家庭美德的知晓率≥80%。

  2.持续开展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以诚信建设、优质服务为重点,坚持从持证上岗、文明用语、服务承诺、投诉处理等细节入手,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活动,继续狠抓微笑服务、便民服务、规范服务、高效服务,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服务环境,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落实“窗口”行业、执法部门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的全覆盖,确保市民对行业风气的满意度高于80%。坚持开展全市性的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活动,对南通市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实施动态管理,评选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大力推动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

  3.广泛开展文明村、文明乡镇创建活动。注重以城带乡、联动发展,继续开展“百村千户建小康”等多种形式的城乡共建活动,贯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大力推进农村新六件实施工程,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建立建议农业保险体系,提高农民增收能力,扎实推进“民富、村美、风气好”的新农村建设。围绕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提高农民整体素质,继续组织好“千戏下基层,唱响新农村”、“文化江海行”等群众文化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全市性的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并确保每年3次以上。

  4.大力营造创建工作氛围,抓好创建工作宣传。办好南通文明网,市各主要新闻媒体设立精神文明创建专题或专栏,使之成为展示文明的窗口、广大市民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平台。培育、宣传创建工作先进典型,利用新闻、公益广告、专题节目、社会调查等形式开展宣传学习活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社区居委会的宣传栏定期刊登精神文明创建内容,重要公共场所设有大型宣传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公益性广告,其数量大于广告总数的20%。加强公共场所广告、招牌等管理,确保用字规范、内容健康、形式美观。

  五、保障措施

  创建更高水平的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全局性的系统工程,必须依靠全市人民继续发扬“自信自强、开拓进取,雷厉风行、敢于超越,团结一致、万众一心”的创建精神,必须建立健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创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水平,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建立健全统筹有力的组织领导机制

  继续建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和有关分管市领导任副组长、各区和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南通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南通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正、副总指挥,各区、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实行例会制度。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继续强化“一把手”负总责的创建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进一步加强市文明委建设,设立专业工作组,履行组织指导协调职能。加强文明创建工作机构建设,确保日常组织推进的工作人员。各乡镇、街道建立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主要指标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年度考核。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文明委组织制度的《南通市创建更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进一步明确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今后三年创建工作的职责任务。市文明办要对各责任部门的任务实施完成情况每年至少督查考核一次。

  (二)建立健全全民参与的社会动员机制

  大力搭建市民乐于参加、便于参加的各类创建活动平台,积极组织市民为创建建言献策。着眼于强化市民的认同感、荣誉感和提升市民的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满意率,多为民办好事办实事,大力抓好城市形象宣传,提高城市美誉度和影响力。强化先进典型宣传,进一步提高宣传的亲和力、感染力。大力整合社会宣传资源,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创建主题宣传,确保主要公共场所宣传创建活动和道德建设的大型公益广告占广告总数不少于20%。加强新闻统筹协调和社情舆论引导,建立健全新闻宣传快速反应机制,积极营造良好的创建工作舆论氛围。

  (三)建立健全渠道畅通的社会监督机制

  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作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指导、督促、检查创建工作,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创建工作情况。充分发挥市民巡访团等群众监督队伍的作用,加强对城市公共秩序和窗口行业文明服务等的检查。搞好创建工作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整改提高的有力措施。继续通过市民投诉电话、领导接待日、群众信箱、行风热线等渠道,征集群众对创建工作的意见,让群众查找存在问题,让群众评价创建成效,及时处理市民投诉的问题。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创建工作存在问题和不文明现象进行曝光。

  (四)建立健全赏罚分明的奖惩激励机制

  把文明创建纳入对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考核内容,纳入行政效能监察重点。做好创建工作的日常监督和年终考核,并与年度机关综合目标考核、公务员考核以及年度奖励挂钩,对创建工作中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群众反映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建立完善的评选、考核、奖励制度,各类精神文明创建先进称号的评定由市文明委统一协调,凡创建工作无起色的部门、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取消其当年参评各类先进称号的资格,并责令其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

  (五)建立健全长效运行的投入保障机制

  注重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人、财、物投入,形成政府、市场、政策、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创建项目和创建工作经费纳入全市财政预算,保证地方财政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认真执行文化经济政策,形成精神文明建设的多元投入机制。运用市场经济的手段,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多方筹措资金,为创建更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提供资金保障和物质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