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到2018年实现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全覆盖

  10月27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邀请山东省民政厅副巡视员张孟强介绍《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的相关情况。据介绍,山东将逐步实现一社区一村(居)民委员会;到2018年,全省12000多个农村社区全部建成面积达标、功能完善、运转正常的社区服务中心。

  山东将结合村“两委”换届选举,稳妥推进社区内行政村合并,实现以农村社区为单元开展治理和服务工作,逐步实现一社区一村(居)民委员会。

  目前,山东省按照“一村一社区”和“多村一社区”的模式,共规划农村社区12818个。已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8874个。

  山东计划到2018年底,全面建成以社区服务中心为主体、专项服务设施为配套、市场服务网点为补充、室内室外设施相结合的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网络。原则上,社区服务中心按照每千人20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总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其中,用于直接服务群众的面积不低于70%;室外活动场所面积最低为1000平方米,人数较多的社区按照每千人300平方米的标准进行建设。

  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在农村社区推行“一站式”服务,对不能直接在社区办理的事项,实行社区干部全程代办;健全农村“三留守”人员服务体系,重点发展学前教育、医疗卫生和养老及残疾人托养服务;鼓励水电等公用事业单位和供销社,在农村社区设立服务点。

  此外,将农村社区纳入城镇化管理。对“城中村”“城郊村”和“镇中村”“镇郊村”,符合“村改居”条件的,依法“村改居”,纳入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完成“村改居”的社区,工作人员报酬、办公经费等与城市社区享受同一政策,社区居民与城镇居民享受相同的养老、医疗、救助、教育、住房等待遇。

  张孟强介绍,为加强社区队伍建设,将采取公开招考、公益性岗位开发、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等方式,充实农村社区工作力量,加强社区工作人员培训。(记者 赵瑞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