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有力度,办案有温度 ——赞皇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近期快速执结一起涉未成年人抚养费

  农历正月十二,元宵佳节前夕,赞皇县人民法院快速执结一起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家庭纠纷案件,该案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在孩子情绪抵触的情况下利用时间培养和重铸父女感情清除隔阂,采用人性化的执行方式,化解家庭矛盾,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申请人范某某的法定代理人范某(系申请人母亲)与被执行人赵某,未进行结婚登记同居生活,2014年8月生育女儿范某某,2014年10月双方分居。范某于2018年9月向我院起诉要求与被执行人给付抚养费,我院判决被执行人赵某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500元至18周岁为止,2023年1月30日因被执行人赵某未支付抚养费,申请人就第一期抚养费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启动财产调查,并及时传唤被执行人赵某。赵某表示同意履行,但提出请求,想见女儿一面。生效判决中虽未涉及探视权问题,但执行法官考虑到家庭和亲情,同时为保障今后每年抚养费能够顺利执行,及时与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范某进行了沟通,对其进行了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工作。最终范某表示配合法院工作。

  2月2日下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范某带着女儿同被执行人赵某在法院执行局见面,面对一年多未见的女儿,被执行人赵某热泪盈眶,主动将抚养费交给申请人范某,一开始对父亲非常抵触的女儿最终与这个被执行人父亲拥抱在一起。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赵某不主动履行生效文书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被执行人赵某表示今后一定及时、主动履行。

  该案顺利执行体现了赞皇县人民法院转变执行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善意文明执行的工作作风,执行干警首先想到的不是案件的单纯执结,而是如何在成年人纠纷之外给幼小的孩子一抹温情从而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结合。

  原标题:《执行有力度,办案有温度 ——赞皇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近期快速执结一起涉未成年人抚养费案件》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