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年满18岁 家庭就要被取消低保?

  市民反映

  近日,来自花溪区的游女士向贵阳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自己是一名没有工作的残疾人,十年前离婚后一个人带着女儿生活。最近,街道工作人员通知说,今年女儿年满18岁,要取消家庭低保金,请问这合理吗?

  部门回应

  在了解相关情况后,花溪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综合科回复,根据贵阳市民政局出台的《贵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核算办法》,保障对象领取低保金,居委会定期将家庭收入和家庭成员变化情况向街道办事处、区民政部门上报,按照分类施保的流程对保障对象进行提高、降低、延续或者终止低保待遇。居委会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开民主评议会,所有低保户都要参加评议。

  针对游女士反映的情况,花溪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综合科工作人员介绍,并不是孩子满18周岁就取消家庭的低保金,而是孩子满18周岁之后,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上门调查,了解孩子的就业情况后,依据家庭实际收入,按照相关程序审核其低保金金额,根据情况进行评定。如果有就业意愿,街道办事处还可以提供就业培训、岗位推荐等。

  随后,记者也联系了游女士所在的黄河路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游女士的孩子还有3个月才满18周岁,目前并未取消两人的低保。孩子满18周岁之后,会按相关规定对家庭整体情况进行低保金评定。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冉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