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问政」满了18岁就要取消低保?回复:要根据家庭实际情况进行定期评定

  【市民问题】我是一名没有工作的残疾人,十年前离婚后一个人带着女儿生活,今年女儿满18岁了,社区工作人员打电话通知说,在女儿满18岁了就要取消低保金,请问这合理吗?

  【部门回复】花溪区民政局:不是直接取消,而是根据《贵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核算办法》,由居委会定期将家庭收入和家庭成员变化情况上报并进行评定,按照分类施保的流程给保障对象进行提高、降低、延续或者终止低保待遇。

  近日,花溪区游女士在贵阳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自己是一名没有工作的残疾人,十年前离婚后一个人带着女儿生活,今年女儿满18岁了,社区工作人员打电话通知说,在女儿满18岁了就要取消低保金,请问这合理吗?

  在了解相关情况后,花溪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综合科回复,根据贵阳市民政局出台的《贵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核算办法》,保障对象领取低保金,社区居委会定期将家庭收入和家庭成员变化情况向街道办事处、区民政部门上报,按照分类施保的流程给保障对象进行提高、降低、延续或者终止低保待遇。居委会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开民主评议会,所有低保户都要参加评议。

  因此,针对游女士反映的情况,“并不是孩子满18周岁就取消两人的低保金,而是孩子满18周岁之后,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上门调查,了解孩子就业情况后,并依据家庭实际收入,按照相关程序审核其低保金金额,根据情况进行评定。如果有就业意愿,街道办事处还可以提供就业培训、岗位推荐等。”花溪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综合科工作人员介绍。

  随后,记者也联系了游女士所在的黄河路街道办事处社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因为游女士的孩子还有3月才满18周岁,目前并未取消,在孩子满18周岁之后,会按照相关规定对家庭整体情况进行低保金评定。(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冉雨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