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少女种草莓又隔衣摸下体 18岁猴急男判刑6月

  台海网9月30日讯 据台湾一男子在KTV包厢内与未成年少女舌吻和“种草莓”,并在旅馆抚摸她的下体,被少女母亲发现,向警方报导,板桥地方法院审理后,判杨男6月徒刑,得易科罚金。

  板桥地地院公布的判决书指出,刚满18岁的杨姓男子于今年1月间,在音乐网站认识1名未满14岁少女,双方在网路上聊天愉快,对彼此产生情愫。

  2月某天晚间,杨男与2名网友和少女一同前往KTV狂欢,几杯黄汤下肚后,杨男禁不起酒精催化,,在少女同意下与她舌吻并在脖子上“种草莓”,期间网友曾告诫杨男“少女年纪还小,不要碰她”。

  几天狂欢到隔天凌晨结束后,杨男和少女一同前往KTV附近饭店投宿,杨男隔着外衣抚摸少女胸部和下体,因少女反对而停止。少女返家后,被母亲发现脖子上的吻痕,少女说出实情,在母亲陪同下向警方报案。

  全案移送板院审理,法官认定杨男无前科并坦承犯行,且案发当时他才刚满18岁,因年轻气盛、不懂克制情欲,但杨男在判决前仍未和被害人达成和解,法官依准强制性交及猥亵罪,判杨男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

  (原标题:对少女种草莓又隔衣摸下体 18岁猴急男判刑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