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切莫乱作为,门头莫要再折腾

  6月11日的古都西安,发生了一件很没有文化的事:西安城墙内距朱雀门不远的小南门四府街,一些店铺的门头一夜之间被有关部门换成了统一的黑底白字,引得众商家和行人纷纷叫苦:这咋成了一街“灵堂”了。

  此事瞬间引爆舆论批评,相关设计施工单位和西安市莲湖区有关部门回应也很快,称设计不好,考虑不周,要虚心接受批评,尽快整改,重新设计制作。类似的事情,不止在西安,在国内其他城市也屡屡发生。今年3月上海静安区常德路街道就曾出现过几乎一样的门头似“灵堂”之事,在舆论批评后,当地也迅速进行了整改。

  然而,这仅仅是施工设计考虑不周的问题吗?

  目前在国内,很多城市都刮起了由政府埋单统一更换门头之风,将一条街道所有店铺的门头统一制作成字体一样、颜色一样、风格一样,甚至高低大小都一样的统一门头。对于这样整齐划一换门头的做法,民间舆论一直多不认可。但除了发生像西安、上海类如“灵堂”这样的刺激性事件,各地政府依然按自己的“喜好”强力推行。即就是西安莲湖和上海静安面对批评之后,也不是把门头设计制作权交还商家,而还是由政府自己重新统一设计、统一制作。

  对此,我们不仅要问:这样整齐划一的门头,其效果真的好吗?为商户统一换门头这样的事,是否是政府该做的?

  为商户统一更换门头,各地政府都有自己看起来初衷很好的解释,比如为了市容的美观,为了和周围建筑风格统一,为了体现一种文化等。但其实只要问问众多商家和行人,这种简单划一的做法,其实效果并不好。

  首先,整齐划一的市容并不能和美观画等号,整齐划一的门头也难以做到和周围建筑风格统一,更体现不出文化来。市容如果没有丰富多彩,只能用“肃穆”来形容;建筑风格如果要用门头来协调,本就是削足适履;至于要说门头整齐划一就是文化,那更是笑话。试想,一座城市,到处是统一的门头牌匾,那究竟是一种什么“文化”?就像西北的西安莲湖和江南的上海静安会出现几乎一模一样的“灵堂街道”一样,这种死气沉沉的整齐是对文化的嘲弄。

  再者,政府这样做,不仅与城市美化的初衷背离,还不利于商户的经营。商户商户,本质是要营商的。为了能够经营好,达到顾客盈门的效果,除了经营本身外,商户自己大都很重视自己的门面。有的要聘请专业公司设计,有的甚至要花重金请名人书写。无论如何,不同的商家会有各自不同的字号、商标,会有自己喜欢的字体、颜色。为了和邻家相区别,甚至要专门挑选不一样的颜色、样式。就商户来说,其目的是要提高自己的辨识度,体现自家店铺的经营特色,吸引顾客前来。对于顾客来说同样如此——要去的地方,不用费劲认字,一种颜色、一个形象就记住了。而现在这样的整齐划一,使所有的商户都没有了辨识度。试想,一家“羊肉泡馍”馆和一家“成人用品”店用几乎一样的招牌,究竟让顾客如何区别?当前,很多地方都在鼓励城市要有烟火气,这种整齐划一更换门头的做法,恰恰是在消灭烟火气。所以,从经营的角度来说,政府这种统一更换门头的做法,是有损商户经营的,是一种只做表面文章,不重视民生的舍本逐末行为。

  另外,这些事情是否属于政府应该做的事,笔者咨询了一些法律专家。他们从刚刚通过的民法典,尤其是物权法的角度认为,商铺是商户自买或租赁的地方,包括门头如何设计制作,都属于商户自己经营范畴之事。在自主经营权力范围内。商户只要保证门头安全,不违背相关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完全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设计制作。政府用公权力强行为商户更换门头,属于权力越界,是对商户自主经营权的一种侵犯。

  当然,我们也不能完全说政府要追求市容美观和文化的初衷是错的,错是错在方式方法不对。政府如果对一块区域、一条街道有宏观考虑和要求,完全可以在广告制作商和商户之间搭建桥梁和平台。政府可以将自身对该区域的设想、希望、要求等提出来,由商户和广告制作商按照规划进行协商,政府则通过提供费用的方式予以引导。这里面政府最关键的职能是引导,但绝对不能大包大揽完全自己上手。自己上手就干,看似简单快捷高效,本质却是权力越界。这也是一种懒政——不愿意费心多做沟通,不愿意费力多作协调,不愿意费功夫多做引导。

  西安、上海等地“灵堂门头”事件,真正值得有关部门反思的,正是政府如何界定自己的行为,如何在不侵权不越界的同时,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和水平,不要再做吃力不讨好、劳民又伤财、违法又挨骂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