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普高注册入学招生章程(江苏省)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普高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一、学院基本情况

  1.招生代码:1311

  2.学院全称: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3.办学类型: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4.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5.学习年限:三年

  6.学院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185号(邮编226010)

  二、学院简介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一所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建校于1960年,隶属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学院座落于风景秀丽的长三角地区最适宜人居的花园城市、著名的教育之乡——江苏省南通市,位于苏通长江大桥北翼、上海一小时经济圈。学院是首批国家骨干高职院建设优秀等级单位、首批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50强高校。

  学院紧密结合江苏交通运输产业和长三角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设置专业,办学特色鲜明。现设有航海、轮机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交通工程、管理信息、机电、人文艺术等7个系49个专业;建有一批国家重点专业、省级示范专业、特色专业和国家级精品课程、省级精品课程。学院现有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近万人,成人学历教育学员2000多人,年短期职业培训规模达2万人次以上。学院校园占地面积近1000亩,校舍建筑面积达34万多平方米。建有2个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3个省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3个南通市重点实验室;建有江苏省船舶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省市级科技服务机构13个;建有40多个校内实训基地、200多个校外实习就业基地;与企业合作共建有“海澜之舟”等5条生产性教学实习船。

  学院积极为学生继续深造创造条件,学生升学渠道顺畅,可通过“专升本”、“专接本”、“专转本”等形式进入本科院校学习。同时学院与上海交通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艺术学院、扬州大学等高校开辟专本对接通道,在校学生或毕业生在学院即可参加对应高校的深造,符合条件者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

  学院构建“学院助困、社会帮扶、心灵关爱、互助成才、感恩回报”五位一体的爱心工程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学院单项奖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特困补助、勤工俭学、订单企业助学款等多项奖助学措施,奖助措施完善,奖助学覆盖面达60%以上。

  学院积极实施“订单式”等人才培养模式,强化校企合作,实行“双证书”制度,学生毕业时能同时持有专科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能证书),毕业生综合素质高、职业能力强,深受国内外用人单位欢迎。学院毕业生整体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就业率高、就业对口率高、就业质量高,连续多年被评为“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膺“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50强高校”。

  三、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所属系部

  计划数

  学费

  备注

  1

  钢结构建造技术

  船舶与海洋工程系

  23

  5300元/年

    2

  集装箱运输管理

  管理信息系

  24

  5300元/年

    3

  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

  交通工程系

  23

  5300元/年

    合计

  70

      注:最终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核定公布为准。

  四、注册条件

  1.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招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的普高学生,均可申请注册入学。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等部门有关标准执行。

  3.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复查,不符合条件者,报省教育厅批准后,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录取办法

  1.凡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学院提出注册申请。

  2.录取原则:录取时,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考生总分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再次排序;如仍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数成绩之和(不含附加分)、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对男女生比例要求:学院所有注册入学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作限制。

  4.优录政策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

  (1)在高中阶段获校级及以上表彰的考生;

  (2)在高中阶段参加校级及以上比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考生;

  (3)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有一门达B级及以上的考生;

  (4)在高中阶段具有发明创造并具有国家发明创造专利的考生;

  (5)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

  (6)由所在中学推荐,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优良、思想道德表现突出的考生。

  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须在普高注册入学开始前,将有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报学院招生办。优先录取考生由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核确定,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执行。

  六、学历证书

  注册入学的学生与统招入学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文凭也完全相同。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由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七、收费标准

  学费:以省物价局核定公布为准,详见招生计划表;

  住宿费:A类1400元/年、B类1200元/年。

  八、附则

  本章程自江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185号(邮编:226010)

  咨询电话:0513-85960968、85960868(兼传真)、13485113866

  网 址:http://www.ntsc.edu.cn

  电子邮箱:zhaosheng@ntsc.edu.cn

  QQ: 2894540465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适用于江苏以外省份)

  一、学院概况

  1. 高校全称: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2. 高校代码:12703(国标代码)。各省招生代码详见各省招生考试报/报考指南,或者查阅学院招生信息网。

  3. 高校性质:国家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隶属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学院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首批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首批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优秀等级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50强高校、全国高职(专科)生综合满意度50强高校、江苏省首批示范高职院校、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教学工作先进高校、江苏省科技工作先进高校。

  4. 高校地址:学院座落于风景秀丽的长三角地区最适宜人居的花园城市、著名的教育之乡——江苏省南通市,位于苏通长江大桥北翼、上海一小时经济圈,与苏州、上海隔江相望。学院地址: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185号(邮编:226010)。

  二、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按照“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原则,坚持以文化考试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排序原则

  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对进档考生分文理依据总分从高到低按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当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与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之和、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它志愿专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其他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 各专业文理科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或查阅我院招生信息网招生计划栏(www.211.70.1.1/zhaosheng)。

  4.加分政策与降分录取:按照各省有关政策执行。

  5.所有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6.对男女生比例要求: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作限制。

  说明: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等3个航海类专业,由于工作性质原因,更适合男生报考。

  7.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报考我院各专业考生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

  根据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海船船员体检要求》及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航海类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不招收色盲、色弱者,要求双眼裸视力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调剂到其他专业。

  三、奖助学措施

  学院建有完备的“奖、贷、助、免、补”助学体系,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学院单项奖学金等奖学措施和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特困补助、勤工助学、订单企业与合作共建单位提供助学款等多项助学措施,最高可达10000元/年。学院奖助学金覆盖面达60%以上。

  学院对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等三个航海类专业学生给予每生每年不低于2000元的学费补助。

  四、就业与升学

  学院与300多家中外知名企业保持长期校企合作关系,在江苏省率先实施“订单式”等人才培养模式,订单培养面广、量大。学院推行“双证书”制度,学生毕业时能同时持有专科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能证书),毕业生综合素质高、职业能力强,深受国内外用人单位欢迎。学院毕业生整体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就业率高、就业对口率高、就业质量高,连续多年被评为“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膺“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50强高校”。

  学院积极为学生继续深造创造条件,学生升学渠道顺畅,可通过“专转本”、“专接本”等形式进入本科院校学习。学院与南京财经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扬州大学、南京艺术学院等本科院校开辟了专本对接通道,设有上海交通大学南通远程学习中心,在校学生或毕业生在学院即可参加本科的学习,符合条件者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

  五、收费标准

  1.学费:文科类专业4700元/年·生、理科类专业5100元/年·生、工科类专业5300元/年·生。专业类别的划分按江苏省财政厅的规定执行,具体专业详细收费标准敬请登录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2.住宿费:A类1400元/年、B类1200元/年。

  六、其他

  1. 需要说明的问题:

  (1)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我院学生工作处联系,办理相关手续。未及时报到并且没有履行相关请假或休学手续的新生,学院将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入学注册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规定对考生的体格和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不符合相应专业要求的身体健康条件者,将调整到其他专业。

  (3)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各省有关政策执行。

  2. 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513-85960868(兼传真)、0513-85960968

  学校网址:www.ntsc.edu.cn

  E-mail:zhaosheng@ntsc.edu.cn

  邮政编码:226010

  3. 考生录取结果可登录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4. 本章程自江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二0一五年五月十日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适用于江苏省)

  一、学院概况

  1. 高校全称: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2. 高校代码:1311(普通类、艺术类)、1480(高职本科分段培养)。

  3. 高校性质:国家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隶属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学院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首批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首批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优秀等级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50强高校、全国高职(专科)生综合满意度50强高校、江苏省首批示范高职院校、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教学工作先进高校、江苏省科技工作先进高校。

  4. 高校地址:学院座落于风景秀丽的长三角地区最适宜人居的花园城市、著名的教育之乡——江苏省南通市,位于苏通长江大桥北翼、上海一小时经济圈。学院地址: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185号(邮编:226010)。

  二、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按照“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原则,坚持以文化考试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招生计划

  各专业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或查阅我院招生信息网招生计划栏(www.211.70.1.1/zhaosheng)。

  3.学业水平测试要求

  (1)文、理科

  文、理科所有专业对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不作要求,选测科目中的一门文科要求为历史、理科要求为物理,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要求为4C,信息技术科目合格。

  (2)艺术类

  艺术类专业门类为美术类,专业考试形式为省统考。艺术类考生须取得所有七门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且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4.排序原则

  (1)文、理科

  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对进档考生分文理依据总分从高到低按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当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与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之和(不含附加分)、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它志愿专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其他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2)艺术类

  考生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需达到江苏省艺术专科最低控制线,对进档考生依次按总分(专业分与文化分之和)、文化分、专业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5.各专业文理科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或查阅我院招生信息网招生计划栏(www.211.70.1.1/zhaosheng)。

  6.加分政策与降分录取:按照江苏省有关政策执行。

  7.所有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不限。

  8.对男女生比例要求: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作限制。

  说明: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等3个航海类专业,由于工作性质原因,更适合男生报考。

  9.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报考我院各专业考生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

  根据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海船船员体检要求》及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航海类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不招收色盲、色弱者,要求双眼裸视力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调剂到其他专业。

  三、奖助学措施

  学院建有完备的“奖、贷、助、免、补”奖助学体系,帮助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学院单项奖学金等奖学措施和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特困补助、勤工助学、订单企业与合作共建单位提供助学款等多项助学措施,最高可达10000元/年。学院奖助学金覆盖面达60%以上。

  学院对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等三个航海类专业学生给予每生每年不低于2000元的学费补助。

  四、就业与升学

  学院与300多家中外知名企业保持长期校企合作关系,在江苏省率先实施“订单式”等人才培养模式,订单培养面广、量大。学院推行“双证书”制度,学生毕业时能同时持有专科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能证书),毕业生综合素质高、职业能力强,深受国内外用人单位欢迎。毕业生整体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8%以上,就业率高、就业对口率高、就业质量高,连续多年被评为“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膺“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50强高校”。

  学院积极为学生继续深造创造条件,学生升学渠道顺畅,可通过“专转本”、“专接本”等形式进入本科院校学习。学院与南京财经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扬州大学、南京艺术学院等本科院校开辟了专本对接通道,设有上海交通大学南通远程学习中心,在校学生或毕业生在学院即可参加本科的学习,符合条件者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

  五、收费标准

  1.学费:文科类专业4700元/年·生、理科类专业5100元/年·生、工科类专业53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生。专业类别的划分按江苏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专业详细收费标准敬请登录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2.住宿费:A类1400元/年、B类1200元/年。

  六、其他

  1. 需要说明的问题:

  (1)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我院学生工作处联系,办理相关手续。未及时报到并且没有履行相关请假或休学手续的新生,学院将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入学注册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规定对考生的体格和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不符合相应专业要求的身体健康条件者,将调整到其他专业。

  (3)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江苏省有关政策执行。

  2. 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513-85960868(兼传真)、0513-85960968

  学校网址:www.ntsc.edu.cn

  E-mail:zhaosheng@ntsc.edu.cn

  邮政编码:226010

  3. 考生录取结果可登录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4. 本章程自江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二0一五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