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期石家庄铁道大学疑似在校学生猝死了,静等校方通告

  网友10月2日百度贴吧发帖询问石家庄铁道大学本部11栋是出啥事了吗?听说某种原因在校学生猝死…真的假的?

  

  有网友回复:前排借楼提醒,根据目前已知消息,确实有一位同学因自身身体原因突发疾病。并非网传喝酒或其他原因导致的。更多消息请以学校通报为准。请各位理性讨论,不要信谣、传谣,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也有网友回复:铁大真是多灾多难,每个学期至少死一个人,上学期有个领导还猝死了…也有网友回复:现在信息发达了才知道一年能死这么多学生,这要是以前一年得死多少学生我们大众都不知道…

  

  生老病死乃人之常情,可以说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无法逃避自己的死亡的,与此同时,我们却很难知道自己的死亡方式和场所,而如果场所比较特殊的甚至会影响到他人或者相应部门,那么学生死在学校,学校有责任吗?小编通过搜索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学生死在学校,学校有没有责任

  1、首先学生在学校死亡,学校不一定会承担责任。

  2、学校承担责任的前提是学生的死亡和学校的失职、管理不到位等过错有因果关系,否则没责任。 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学校有看护学生的义务。如果学校存在过错,导致被害人受伤或者死亡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由于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和学校共同承担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学校却有监管不力,可以要求学校责任,至于责任多少会有相关部门鉴定或现有证据进行划分。

  相关法律知识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八条 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

  学校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根据责任大小,适当予以经济赔偿,但不承担解决户口、住房、就业等与救助受伤害学生、赔偿相应经济损失无直接关系的其他事项。

  学校无责任的,如果有条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自愿和可能的原则,对受伤害学生给予适当的帮助。

  第二十七条

  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予以赔偿后,可以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

  实际上在实践当中大部分情况下虽然说学校并不一定就需要承担责任,但是学生死于学校内部的时候学校都不得不承担一定的责任,因为这可以说是学校对于自己学生的管理制度存在问题导致的。

  小编温馨提醒:学生要了解自己的情况,对自己负责。声明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所以一定要懂得珍惜生命。当自己身体有不适的时候,一定要及时给家长或者学校老师说,及时救治,挽救自己的生命不受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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