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2020年面向本校选拔攻读博士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根据《面向本校选拔2017级、2018级硕士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要求,经过学院考核,并报学校复核后,学校同意拟录取毕绍洋等考生为天津大学2020级硕博连读生,同意拟录取顾元庆等考生为天津大学2020级校内普招生,同意拟录取何宾等考生为天津大学2020级校内工程博士生,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12日——2019年12月31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向学校反映。受理电话:022-27401195;受理邮箱:tjub27401195@126.com。

  公示期满并无异议后,即被认定为我校拟录取博士研究生。经报请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拟定于2020年6月发放《录取通知书》。

  注:

  1. 药学院拟录取的所有应用化学(药)考生因涉及实验室轮转,目前博士生接收导师待定,于博士入学后再落实。

  2. 上述三种类型考生均无须缴纳报名考试费。

  3. 带※标识学生为拟录取少民骨干学生。

  附件:

  天津大学2020年面向本校选拔攻读博士生拟录取公示名单(硕博连读,类型I).pdf

  

  

  

  

  

  

  天津大学2020年面向本校选拔攻读博士生拟录取公示名单(校内普招,类型II).pdf

  

  

  

  天津大学2020年面向本校选拔攻读工程博士生拟录取公示名单(校内选拔,类型III).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