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日本美女高中生失踪无音讯,发现时已成了一块水泥

  1989年因为一个轰动全国的案件,日本特别修改了《少年法》。因为在这个案件中作案的全是未成年,手段极其残忍,引起了社会动荡。

  这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都有相同的特点:

  一、不学无术、品行恶劣

  二、相似的原生家庭,缺乏父母的管教

  三、跟当地的混混黑帮交往

  那么他们到底是做了什么,让全社会恨不得杀之而后快呢?一切还从1988年那个夜晚说起。

  

  1988年11月25日晚上8点多,17岁的女高中生顺子和往常一样,骑着自行车行驶在回家的路上,突然,一辆摩托车从她旁边飞驰而过,她本能往旁边躲避,以为不会有事,没想到摩托车上的人,竟然往她身上踹了一脚,害她摔倒在水沟旁。

  这人真是太嚣张了,但顺子是个乖孩子,夜黑风高的她也不想惹麻烦,扶起自行车准备继续走,这时一个看起来跟她年龄差不多的男孩子走过来帮她扶了一把自行车,还微笑着安慰她,顺子的戒备心放下不少。

  随后那个男孩说的话又让她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以为他说,刚刚踢她的那个男人还没有走,正望着他们,说不定有危险,于是他提出送她回家,天真的顺子就这么相信了他。而这一份纯真的信任,把她送到了人间炼狱。

  

  这个男孩叫宫野浩,当时18岁,是一个高中辍学的无业游民,跟周围的小黑帮组织混在一起,而这场英雄救美全是他的设计,那个骑摩托的男人叫凑真嗣,才16岁,也是一个辍学在家的。

  他们在整天无所事事,不是去偷东西,就是抢劫,还到处收“保护费”。那天晚上他们看到甜美可爱,身材苗条的顺子落单,就起了邪念。

  宫野浩将顺子带到了一个偏僻的地方,侵犯了她。随后又威胁她如果敢说出去就杀了她的家人。顺子怕他真的对自己的家人不利,只能先顺从,想找机会逃跑。但宫野浩他们怎么可能给她机会呢?

  宫野浩将她带回了自己家,对她父母称是自己的女朋友。宫野浩的父亲是证券公司的员工,而母亲是一名钢琴家,但父亲在外面有情妇,长期不在家中。宫野浩的母亲当然能够察觉出不对劲,但她什么也没说,这个儿子早就已经不服她的管教了。

  而这也让宫野浩更加嚣张了,他将顺子关在二楼的阁楼上,将其他的“兄弟”叫过来QF顺子。

  

  而此时顺子的家人虽然对女儿没有打电话回家感到奇怪,但顺子一直非常懂事独立,做事情有自己的规划,她偶尔也会去同学家住,因此他们并不太担心。

  宫野浩等人并没有什么怜香惜玉的心思,他们一直折磨顺子,让她的身体承受了极大的痛苦。第二天顺子还是没有回家,也没有任何消息,顺子的家人报了警,宫野浩等人怕自己的罪行被发现,就威逼顺子打电话让顺子的父母撤销报警。

  于是接下来的几天,顺子一直称自己在朋友家里,过几天回来,顺子的父母被安抚住了,虽然不满意她长期逗留在别人家的做法,但基于对顺子的信任,还是没有怀疑,他们没有听出顺子语气里的哀戚,叮嘱她要早点回来。

  此后长达41的时间,顺子就一直被关在宫野浩家的二楼,每天遭受以宫野浩为首的这群不良少年的QF,他们对顺子折磨是惨无人道的,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残忍,顺子每天连爬起来的力气都没有,遍体鳞伤,有一次顺子拖着羸弱的病躯下楼报警,谁知被宫野浩听到,挂掉了唯一的希望。

  

  而宫野浩的家人对此不闻不问,装聋作哑。1989年1月4日,宫野浩在一次输钱后将顺子凌辱至死。但他早已没了人性,为了毁尸灭迹,他叫来自己为虎作伥的兄弟们,买了水泥和砖块,将顺子封在水泥砌成的大桶中,扔到了东京江东区若洲的镇的垃圾填埋场。

  而失去顺子消息十多天的家人,询问了顺子的在学校的各个朋友,她们纷纷表示在11月25日后就没有联系到顺子过。那么那个所谓的朋友是谁呢?顺子的家人这才察觉不对劲,赶紧报了警,但警方也一直没有找到她的踪影。

  直到1989年3月29日,凑真嗣和另一个男孩因为QJ少女被关进少管所,在警察的询问下,才让这个震惊全国的“绫濑水泥杀人案”浮出水面。

  经过调查取证后,警方将宫野浩等人全部抓捕归案。除了宫野浩以外,其他犯罪嫌疑人均是未成年,日本的法律与中国不同,因此当时的判决结果也引起了轰然大波,很多日本民众表示不服判决结果。

  因为在本案中,宫野浩只被判了20年有期徒刑,其他大部分都是5~10年不定期有期徒刑,有的因为不满16岁,只被判了一年多。也正是因为如此日本才在后来修改了《少年法》。

  

  如果是在中国这样的罪行,会被如何判处呢?

  根据中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而宫野浩等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QJ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QJ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QJ妇女、奸淫幼女,有二人以上LJ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像宫野浩这样已成年的,情节极度恶劣,极大可能是被判处死刑的。而其他的未成年犯罪者也将被从重处罚。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很大部分与家庭教育或家庭环境有关,宫野浩家人对儿子的犯罪行为明知而包庇,不仅是教育上的失败,更是人性里的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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