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2023闵行企业技术中心智能工厂两化融合贯标制造业数字化场景

  

  各有关单位:

  根据《闵行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闵经委规发〔2021〕2号)、《闵行区推动智能制造与工业互联网促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1-2023年)》和《闵行区关于推进智能制造与工业互联网促数字化转型的政策意见》(闵经委规发〔2021〕7号)要求,2023年闵行区企业技术中心、智能工厂(车间、产线)、两化融合、制造业数字化场景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级企业技术中心

  (一)基本条件

  1、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在本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要产品和服务符合本区产业发展导向,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知名度,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发展前景良好,为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较突出的贡献。

  2、领导层重视企业技术创新工作,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企业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3、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实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

  4、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5、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较完备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体系。

  6、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两年内(自申请截止日起前两年)未发生涉税等违法违规事项。

  (二)指标要求

  1、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或30人以上;

  2、用于研究开发的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其中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不低于200万元);

  3、近两年度销售收入稳定正常合理;研究开发经费不低于上年度销售收入的3%或不低于300万元;

  4、近三年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取的知识产权不少于3件(含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且上一年度至少获得1项专利。

  (三)申报资料

  1、闵行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表(附件1);

  2、闵行区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汇总表(附件2);

  3、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汇报材料(此项材料重要,包括但不仅限于:申请单位概况、企业技术中心筹建情况,企业技术中心研发项目、中长期技术创新计划、人员与经费投入以及申请单位技术创新体系等情况);

  4、相关附件材料:

  (1)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或护照)(均为复印件)。

  (2)2022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及由B级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B级以上资质证明必须提供)。

  (3)由B级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上一个会计年度研发费专项审计报告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包含的内容详见申请表中的“填表说明”,两份报告可以合二为一)。

  (4)近三年有关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著作权证书或申请受理通知书等)、近三年获得的国家与地方奖励(提供证书)。

  (5)近三年完成的技术标准工作(提供技术标准首页与前言)、区长质量奖(提供证书)、项目创新性及先进水平(提供项目查新报告和项目咨询报告)。

  (6)近三年承担国家、省部级或区级政策项目情况(提供项目立项合同和任务书等复印件)、近三年产学研合作情况(提供合同及发票)。

  (7)企业上一年度的职工总数及研发人员情况,包括人员名单、人员学历结构及其工作岗位,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的用工合同及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高级技师、高级工程师证书复印件。

  (8)小巨人企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研发加计扣除所得税申报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证书、技术开发转让合同登记证明材料。

  (9)研究开发设备相关佐证材料(300 万元以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200 万元以上)(研究开发的设备清单列表及对应发票)。

  (10)由税务所出具的上年度完税证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

  (11)企业所通过的质量认证体系证书和其他可以证明企业研发机构研发能力的材料。

  5、真实性承诺和信用度查询授权书(附件9、附件10)。

  二、区级智能工厂(车间、产线)

  (一)申请条件

  注册并纳税在本区的,建设有智能工厂(车间、产线)的市场主体。

  (二)申报材料

  1、《闵行区智能工厂(车间、产线)申请表》(附件3)一式三份。

  2、《闵行区智能工厂(车间、产线)申请报告》(附件4)。

  3、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及由B级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B级以上资质证明必须提供)。

  4、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法人身份证、联系人身份证、相关的知识产权证明,企业租房合同或产权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5、智能工厂(车间、产线)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企业介绍、智能工厂介绍、拟建设项目情况等,并附相关高清图片。

  6、根据《上海市智能工厂评定流程介绍》(附件11),完成智能工厂线上测评,提供测评后的“测评雷达图”。

  7、智能制造诊断服务商(经闵行区经委认定,并免费提供服务)出具的《智能制造诊断报告》。

  8、真实性承诺和信用度查询授权书(附件9、附件10)。

  三、鼓励推广普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

  (一)申请条件

  注册并纳税在本区的市场主体,被列入国家或上海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或示范的市场主体,或完成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的市场主体。

  (二)申报材料

  1、《闵行区产业政策申请表》(附件5)一式三份;

  2、《闵行区产业扶持项目申请报告》(附件6);

  3、2021年度、2022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及由B级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B级以上资质证明必须提供);

  4、企业营业执照、上两年度纳税证明、法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与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证明,企业租房合同或产权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5、国家或上海市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或示范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完成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的相关认定材料;

  6、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服务商相关资料(附件6等);

  7、闵行区区级产业扶持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7);

  8、企业曾获得资助或正在申报的项目情况说明(附件5);

  9、真实性承诺和信用度查询授权书(附件9、附件10)。

  四、制造业数字化场景项目

  (一)申请条件

  在本区注册登记并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开展制造业数字化相关领域的具有行业引领和示范效应的应用场景。

  (二)申报材料

  1、《闵行区产业政策申请表》(附件5)一式三份;

  2、《闵行区产业扶持项目申请报告》(附件6);

  3、2021年度、2022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及由B级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B级以上资质证明必须提供);

  4、企业营业执照、上两年度纳税证明、法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与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证明,企业租房合同或产权证明材料等复印件,2023年1月以后的企业自有资金证明;

  5、详细解决方案(围绕智能制造应用场景需求,提出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总体目标、建设内容、计划、预算、成员,以及其他可考核的具体指标)。

  6、详细竞争力分析(重点阐述相比于其他单位,自身竞争力。如已成功实施的典型案例、强大的团队力量、丰富的外部资源等)。

  7、智能制造诊断服务商(经闵行区经委认定,并免费提供服务)出具的《智能制造诊断报告》。

  8、项目查新报告和科技咨询报告;

  9、闵行区区级产业扶持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7);

  10、企业曾获得资助或正在申报的项目情况说明(附件8);

  11、真实性承诺和信用度查询授权书(附件9、附件10)。

  五、项目申报方法、程序和说明

  (一)电子资料

  申报时间:2023年3月8日9:00-4月7日17:00,建议尽早提交,过时不予受理。

  申报“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的各单位登陆“闵行区企业服务平台”分别在“鼓励企业在区内建立研发机构”、“鼓励推广普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填写申报材料,完成网上申报。

  申报“区级智能工厂(车间、产线)”和“制造业数字化场景项目”的各单位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智能工厂(车间、产线)或制造业数字化场景项目+企业名称。

  (二)纸质资料

  提交时间:2023年3月8日-4月14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地址及联系人:沪闵路6558号311,各位老师。

  书面申报:需提交两整套资料和一份《闵行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表》(附件1)、《闵行区智能工厂(车间、产线)申请表》(附件3)、《闵行区产业政策申请表》(附件5),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报。

  盖章要求:项目单位需将申报材料中《闵行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表》(附件1)、《闵行区智能工厂(车间、产线)申请表》(附件3)、《闵行区产业政策申请表》(附件5)(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单独提交,另外两份胶装至两整套申报资料内)报所在镇、街道(莘庄工业区)、企业服务部门初审并盖章,紫竹园区企业必需到紫竹园区企业服务部门盖章。

  具体要求:纸质申报材料需现场提交,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厚硬纸质材料作为封面,采用胶装,不采用胶圈、文件夹、金属钉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材料。

  闵行区经济委员会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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