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人社局,各市直属学校、民办学校,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全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72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马人社秘〔2021〕127号)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标准

  1.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以及教研、电教、师训机构(部门)教师职称评审标准条件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3个资格条件的通知》(皖教师〔2020〕7号)执行。

  2.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标准条件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皖教师〔2021〕2号)执行。

  3.标准条件中有关补充细则按照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马鞍山市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执行。

  二、申报推荐程序及办法

  根据省人社厅要求,今年全省中小学教师系列试点网上申报及评审(网上申报方式及流程见附件1),中职学校教师系列仍实行线下评审方式。

  我市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中级及市直属学校、市管民办学校初级职称评审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各县(区)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系列初级职称评审由各县(区)组织实施。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另行通知。

  (一)单位组织申报、推荐

  学校(农村学校以中心校为单位,下同)要向教师传达省、市有关评审工作的要求,特别要强调今年标准条件的修订、申报方式的改变等内容,以及本校结合实际制定的竞聘方案(须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备案),公布经人社部门核准的申报岗位数,并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

  学校(单位)要成立以同行专家和一线教师为主的竞聘委员会(一般不少于7人),采取专家评议、民主测评等多种评价方式,对参加竞聘教师的师德表现、专业水平、教育教学业绩等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鉴定,确保考核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学校(单位)根据考核评价结果,由竞聘委员会根据核准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或现有空岗数额,择优推荐拟聘人选参加各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严格执行诚信承诺和公示制度。申报人要客观、全面、准确的提供各项原始材料及规范填写各项表格,不得为申报职称而提供虚假材料,申报人需填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2)。学校(单位)对通过推荐拟参加评审的人选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对,推荐的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按要求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查后无问题的,学校出具《单位公示证明》(附件3),及时指导推荐人选进行网上申报,同时将申报人相关纸质材料集中统一保管,以备必要时线下核查,待评审结束无异议后,退还申报人。

  对已经取得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通过学校(单位)考核推荐,拟聘用到相应岗位的教师人选,不再参加评审,由学校直接聘任到相应岗位。

  (二)主管部门审核、上报

  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社部门对学校推荐和公示情况及教师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学校推荐和公示情况的审核,主要包括:竞聘方案是否符合规定,组织推荐程序是否规范,公示内容是否齐全,岗位指标使用是否符合要求等。审核可以通过现场考察、走访教师、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对教师申报材料审查,要对照评审标准和推荐要求,逐项进行,确保申报符合条件和材料真实。各单位审核材料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市教育、人社部门将视情况随机抽查推荐情况,对未按照要求开展的,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三、有关政策规定

  (一)关于少先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根据省教育厅、人社厅、团省委和省少工委《关于做好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2〕69号),“少先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专业科目,按照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分学科评审的办法评审。

  (二)关于岗位结构比例和聘任。各单位岗位核定按照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意见》(皖人社秘〔2016〕317号)执行,各县区公办教育教学机构申报高、中级职称的岗位数报县区人社局确认,报市人社局备案;市直公办教育教学机构申报高、中级职称的岗位数报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确认。学校根据人社部门认定备案意见,正式办理岗位聘用手续(下发聘文),签订聘用合同。聘任起算时间为按照人事管理权限集体研究决定之日,聘任次月兑现相应岗位工资待遇。

  (三)关于乡村学校教师职称申报。根据《关于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皖教秘师〔2019〕70号)和《安徽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21〕4 号)精神,落实乡村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倾斜政策。符合上述条件的申报人员,须填报《乡村学校任教经历认定表》(附件4)。

  (四)关于继续教育学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一,专业科目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专业技术人员认定职称,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期间内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时;评聘职称,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期间内继续教育总学时,其中年均学时达到规定要求,公需科目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一。

  (五)关于城镇教师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中小学城镇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称的,从教以来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并提供《城镇教师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认定表》(见附件5),同时提供相应任教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复印1年即可,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章,注明复印时间)。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可采用到其他特殊教育学校或附设特教班的学校或随班就读学校开展讲座、示范课、公开课等方式,或为特殊教育对象送教上门方式替代支教经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实践和调研的,须提供相关的实践(调研)报告和鉴定材料。

  (六)关于所具有学历的专业与所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专业不一致、转评、任职年限计算、破格申报和年度考核等。

  根据《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等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相关政策问答》(http://jyt.ah.gov.cn/public/7071/40403569.html)执行。

  (七)关于考评课。根据省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各县(区)教育局负责本辖区内申报教师考评课的组织、实施工作;市直属学校、市管民办学校由学校组织本校申报教师考评课,学校需制定考评课实施方案,并报市教科院审核同意后实施。考评课结果分学科逐级汇总上报《马鞍山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考评课评分汇总表》(附件6),考评课原始评分材料及考评课录像由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市管民办学校妥善保管备查。市教育局将会同市人社局对各单位考评课组织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评课具体组织形式和评分细则等见附件7)。

  (八)关于援疆、援藏支教教师职称评审。根据《中共马鞍山市委 马鞍山市人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办法》(马发〔2018〕35号)规定:支持援疆、援藏支教工作,援疆、援藏支教教师优先评聘高一级职务(职称)。其他有关政策按选派通知精神执行。

  (九)严格落实“师德问题”一票否决。严格执行《马鞍山市中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职称评审“师德问题”一票否决。申报教师2020-2021学年度《马鞍山市中职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登记表》随教师个人申报材料同时上报。

  (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第40号令)等有关规定,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对帮助教师弄虚作假、违规推荐的学校,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学校及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当年不得评先评优,并视情节依法依纪给予纪律处分。对参与造假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视情节依法依纪给予纪律处分。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县、区教育局及市直属学校、市管民办学校推荐工作小结(纸质盖章);

  (二)各县、区人社部门须出具委托评审函(纸质盖章,同时在系统上传);

  (三)《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申报教师可从申报系统导出,A4纸双面打印,一式1份,逐级审核盖章上报);《中职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市教育局提供电子版,A4纸双面打印,一式1份,逐级审核盖章上报);

  (四)《马鞍山市2021年度申报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8)(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严格按要求规范填写);

  (五)《马鞍山市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考评课评分汇总表》(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

  五、评审组织及时间安排

  (一)10月9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召开职评工作会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10月18日前,各单位填写《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及使用情况一览表》(附件9),核定岗位职数,按照管理权限到人社部门审核备案;

  (三)10月1日-10月31日,申报教师完成个人材料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完成审核,逾期后申报功能自动关闭。

  (四)11月10日前,各县(区)教育、人社部门完成审核;11月15日前将所需纸质材料上报市教育局,中职学校教师个人申报材料准备好,具体上报时间待通知。

  (五)11月底或12月初,完成市级评审工作。

  市级评委会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市教育局、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送市人社局审核(审批)。

  六、收费标准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有关规定,评审收费标准为:高级300元/人,中级160元/人,初级100元/人。

  本文件未尽事宜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网上申报方式及流程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3.单位公示证明

  4.乡村学校任教经历认定表

  5.城镇教师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认定表

  6.马鞍山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考评课评分汇总表

  7.马鞍山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考评课实施方案

  8.马鞍山市2021年度申报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9.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及使用情况一览表

  10.教师职评申报材料参考目录

  11.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学校审核鉴定表

   

  马鞍山市教育局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3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1

  网上申报方式及流程 

  各申报单位事先须线上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账号注册,按隶属关系和属地原则,选择单位性质和属地人社;申报个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注册绑定所属单位,填写个人业绩库和申报信息由单位审核,将申报材料扫描上传系统进行线上申报。

  1.申报时间: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 2021 年10月1日至 10 月 31日,逾期后申报功能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新增人员申报。

  2.申报流程:

  (1)个人申请。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hrss.ah.gov.cn/,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或者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首页,“资讯中心”页面下方“专题专栏”中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该系统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下方“安徽政务服务网”,输入相应账号、密码进行登录。具体申报操作指南可以在“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首页的右上方进行下载。申报人须将所有需个人上传的申报材料扫描成电子档(文件、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发表的期刊、论著<封面、目录和正文>等需上传的页面,须经单位审核,注明“原件已审核”并盖章后再扫描), 通过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破格申报高级教师的,需提前线下完成破格审核,将省人社厅审核通过并盖章的《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扫描上传。

  (2)单位推荐。申报学校各部门及职评小组要按照《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 3 个资格条件的通知》(皖教师〔2020〕7 号)和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马鞍山市中小学、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申报人员的职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其思想政治及师德表现、任期内工作量、出勤情况、班主任等工作情况、每学期教学计划、教学设计及教学完成情况、每学期听课评课情况、任期内开展公开课情况等进行认真核实,如实填写《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学校审核鉴定表》(附件11)并签字,申报单位管理员对本单位线上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并负责上传《单位公示证明》等材料。

  (3)逐级审核。申报单位线上提交的申报材料,由教育部门受理,各县区申报单位按县(区)教育局→县(区)人社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评审组建单位逐级审核,市直属学校、市管民办学校按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评审组建单位逐级审核。个人及所在单位审核期为 2021 年10月1日至 10 月 31日,各县区教育、人社部门材料审核期为10月1日—11月10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材料审核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市评审组建单位受理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下午 17:00。

  个人和部门须在规定的审核期内,完成所有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并进行提交,逾期后审核功能将自动关闭。各审核部门在审核时,可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予以退回(逐级退回),并一次性告知原因,申报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补充完善后重新提交申报。 

   

  附件2 

  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本人系           (单位)工作人员,现申报       系列(专业)   级专业技术资格。 本人承诺提交的所有评审材料(包括学历、职称、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均为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失实材料,本人自愿三年内停止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并接受人社等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

   

  兹承诺   同志所申报材料审核属实。若有弄虚作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所在单位(盖章):    审核人(签字):

                                                        校 长(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单位公示证明 

  同意推荐本单位    同志申报     系列(专业) 级专业技术资格。其申报的材料已经本单位审查,并按省有关规定在本单位公示一周以上。

  申报材料经公示后无异议真实可信。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本公示证明一式两份,一份连同申报材料上报,一份单位留存) 

   

  附件4

  乡村学校任教经历认定表

  附件5

  城镇教师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认定表

  注:城镇学校曾为薄弱学校,请该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在认定意见栏中注明该校属薄弱学校的时段。

   

  附件6

   

  附件7

  马鞍山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考评课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3个资格条件的通知》(皖教师〔2020〕7号)、《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皖教师〔202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形式

  (一)各县(区)教育局负责本辖区内申报教师考评课的组织、实施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报市教科院备案;市直属学校、市管民办学校由学校组织本校申报教师考评课,学校需制定考评课实施方案,报市教科院审核同意后实施。考评课必须是一节完整的课堂教学,申报教师的考评课教学设计、评委原始评分材料及考评课录像由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市管民办学校妥善保管备查。

  (二)考评课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1.组织现场课考评。县(区)教育局提前1天公布考评课课题,统一组织申报教师有生上课,按照《马鞍山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考评课评分表》,现场考评,确定考评课分数及等次。

  2.组织视频课录制考评。县(区)教育局提前1天公布考评课课题,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申报教师有生上课,并同步录制一节完整的课堂视频课,在课题公布2天内将视频课录像报送至县(区)教育局。县(区)教育局组织开展考评课视频录像评审,按照《马鞍山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考评课评分表》,确定考评课分数及等次。

  (三)评委组成。每个学科评审小组由3-5人组成,评委需具有高级职称,市直属学校、市管民办学校评审小组专家原则上从校外聘请。

  二、评分标准

  考评课结果(分值用X表示)分为优秀、良好、不合格。X≥85为优秀等次,85>X≥75为良好等次,X<75为不合格等次。申报高级教师职称人员考评课未达到优秀等次的,专家评委须在考评课评分表上备注原因。考评课评分标准、评分表附后。

   

  附表1

  马鞍山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考评课评分表

  授课教师姓名     学科           

  考评组组长:            组员:                  日期:

   

  附表2

  马鞍山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考评课评分表

  (公共基础课)

  授课教师   学科

  考评组组长:            组员:              日期:

   

  附表3

  马鞍山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考评课评分表

  (专业课)

  授课教师    学科           

  考评组组长:              组员: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