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的力量系列报道

  

  青措卓玛,女,1974年10月生,中共党员,现任贵南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任,是贵南县唯一一名专职律师。2017年被全国妇女联合会评选为“妇女儿童维权先进个人”;2019年被司法部评选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2020年被省妇女联合会评选为全省妇女儿童维权先进个人。

  贵南县地处偏远,地域辽阔,交通不便,平均海拔3200米,12个民族大杂居,且居住分散,青措卓玛是这个不足9万人口小县城唯一的一名律师。1999年大学毕业后,她立志于自己的专业,在贵南县司法行政系统先后从事公证员、律师工作20余载,一直致力于帮助农牧区弱势群体维权,至今办理援助案件600多起,接待法律咨询及代写法律文书无数件。

  心系百姓,践行使命。自任职以来,她始终在践行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行善积德”为信仰、“扶弱济贫”为己任,严于律己、勇于担当,任劳任怨、兢兢业业,帮助了千百贫苦群众维护个人权益。她凭借着精通藏汉双语的优势,多次跨县、跨地区办理了多起法律援助案件,如贵德县常牧镇祖孙水渠溺亡案,那条没有任何防护设施的水渠,先后夺走了13条人命、淹没了上百头牲畜,严重威胁着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青措卓玛主动为受害人家属提供援助,该案历时四年,最终胜诉,受害人家属获赔15万元,主管部门也为事发水渠设置了防护措施。

  助力,责无旁贷。作为全县唯一的执业律师,青措卓玛全力协助工作,积极参与县及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修改以及其他重大涉法决策工作。在每年开展的贵南县“治欠保支服务民生”活动中,与县相关部门协同工作,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如王某等16位农民工讨要工资无果,在县大院举横幅闹访,知悉情况后青措卓玛及时与农民工沟通,仅用一天时间为16位农民工讨回20万被拖欠工资。

  勇挑重担,建设中心。2019年,为响应司法部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号召,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建立“一站式”服务平台,方便群众办事维权,贵南县成立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虽然与法律援助中心是两张牌子一套人马,她自己已经身兼数职,但她依然为中心建设乐此不疲,甘之若饴,摸索出一整套规范化的管理程序,建立“点援制”“半小时法律服务圈”“贵南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贵南县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一免两优制度”(即免予审查追索劳动报酬案申请人经济条件、军人军属优先、残疾人优先)、立案-审批-指派一整套完整的法律援助工作流程,使得中心工作井然有序。经过几年发展,贵南县公共法律中心在附近农牧区群众中享有较高口碑,已然成为贵南法治建设历程金字招牌。

  拓展领域,服务群众。青措卓玛还担任多所学校法制辅导员、贵南县法治讲师团成员,受县人大、政协等有关部门邀请,每年免费举办各类法治培训。逢重要时间节点,她就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开展法治宣讲、举办法治专题讲座,解答群众法律咨询。通过几年的努力,法律援助工作在群众中知晓率、普及率明显提升,成为群众维权的重要途径,来寻求法律援助的群众日益增加,她和中心工作人员将每一位来访群众的困难看在眼里、放在心上,发扬法律援助扶弱济困的精神,在每一起案件中,践行为民初衷,履行职责使命,切实让每一位受援者感受到公平正义。

  倾力维权,为妇女儿童撑起法治“保护伞”。作为贵南县妇联兼职副主席,在多年的从业过程中,她为妇女儿童维权作了大量工作。2015年,化隆县一名藏族女子在工地干活时,不慎从作业车上跌落,致右大腿骨折,事发后工地老板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受害女子和家人不懂汉语,无法与用人单位交涉。他们知悉青措卓玛律师精通藏汉双语后,从二百里外的化隆县赶到贵南县申请法律援助,青措卓玛义无反顾地承接了此案,多次前往化隆县与用人单位交涉,最终为当事人讨到赔偿款9万元。

  2016年,森多镇一位年近七旬的老妈妈,因一场车祸而失去了唯一的儿子,留下两个年幼的孙子和双耳失聪的儿媳,知悉情况后她主动与老妈妈联系,为其提供法律援助,起诉后在法院的主持下,多次与保险公司、肇事车主协商,最终为受害人家属讨到赔偿款20万元。

  类似上述的事例,青措卓玛律师处理的举不胜举,身为一名共产党员,她扎根高原,牢记使命,不忘初心,像一只百灵一样穿梭于贵南县广袤的大草原,一心为群众排忧解难。峥嵘岁月中,把最美好的青春奉献给了这片高原,她以自己最完美的方式诠释了法律追梦人的承诺和责任、为这一方的弱势群体撑起了一片正义的蓝天。

  来源:青海湖普法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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