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吴定军 接受监察调查

  峨眉山市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吴定军涉嫌严重违法,目前峨眉山市监委正对其进行监察调查。

  吴定军简历

  吴定军,男,汉族,1975年8月生,四川峨眉人,在职大学学历,1997年7月参加工作。

  1997年7月至2000年8月,在峨眉山市九里中学任教;

  2000年8月至今,在峨眉山市职业技术学校任教(2014年2月起兼任出纳)。

  来源丨峨眉山市监委

  今日,2023成都市公园(绿道)阳光帐篷区开放点位正式发布!

  3月17日,作为成都市“迎大运 动起来:花重锦官 打卡成都”系列主题活动重要内容,2023四川花卉(果类)生态旅游节子活动暨成都市第六届天府迎春赏花节正式启幕。本次天府迎春赏花节开幕式紧扣“迎大运 动起来”主题,全面启动“花重锦官 打卡成都”系列主题活动,在3月至8月期间持续开展“万千市民寻春踏青,打卡成都好去处”“2023最美阳台(社区花园)创建评选”“2023年成都公园城市国际花园季暨第六届北林国际花园建造周”等系列主题活动。

  开幕式上正式发布了2023天府迎春赏花节“寻春踏青赏花指南”、2023成都市公园(绿道)阳光帐篷区开放点位以及20个成都“最美公园”。

  本次发布的2023成都市公园(绿道)阳光帐篷区开放点位,是在2022成都市公园(绿道)阳光帐篷区开放点位基础上新增的30个。

  周末一起去露营~

  一年前,2022年3月31日,四川省乐山市嘉定中学一名高二女生报警称被语文教师兼班主任山某某实施了猥亵,同时多名同班女生也反映有过类似遭遇。随后,当地警方介入调查取证,但山某某被带至学校辨认现场时坠楼身亡。

  由于嫌疑人山某某死亡,当地警方终止调查,并撤销了其涉嫌强制猥亵案。而当时押解山某某辨认现场的两名民辅警因先后离开其身边,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对当事女生来说,事发过去一年,本已回归平静生活。不料,前不久因网络上相关报道再起风波,有不少网友指责她们“诬告”,让她们备受煎熬。多位女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事发前该班16名女生还凑钱买了一个摄像头,准备悄悄拍下老师的行为,只是还没来得及投入使用。

  山某某坠楼前后到底发生了什么?当初多位女生指称被老师猥亵究竟有无证据?对此,红星新闻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事件回放:

  高中女生报警称被猥亵

  涉事男教师辨认现场时坠亡

  嘉定中学是一所公办高中,由乐山四中和新桥高中合并,设置两个校区。57岁的山某某在新村校区高二四班任语文老师兼班主任,此前他在原新桥高中任教20年。

  嘉定中学新村校区

  2022年3月31日,一则有关山某某的消息突然在校园里传开——高二四班一名女生报警称被山某某实施了猥亵,同时多名同班女生也反映有过类似遭遇。随后,警方介入调查,不少学生家长纷纷闻讯而来,要求学校和警方严肃处理。

  2022年4月1日上午,山某某被通知到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张公桥派出所接受调查,录完口供后于当晚回家。当天,警方同时对多名女生进行了询问调查。

  次日下午,民警再次对山某某实施传唤,并带至乐山市市中区刑警大队办案区进行调查。其妻梁某某也被警方要求一并前往协助调查,录完口供后梁某某回了家,但一直没等到丈夫回家。

  4月3日下午5时许,梁某某得知消息,其丈夫山某某在学校坠楼身亡。据相关知情人介绍,当天(4月3日)下午4时左右,山某某被警方押解至嘉定中学新村校区辨认现场时,他坠楼后经抢救无效身亡。

  山某某坠楼之处

  死者家属:

  不相信男教师“自杀”结论

  认为其如何坠楼未查清楚

  事发后,网上热传一篇《四川乐山一班主任离奇“跳楼”死亡,家属质疑警方渎职》的文章。文中,山某某之女认为,警方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并提出为何没有打开执法记录仪、手铐为何会无故脱落等8点质疑。

  山某某之女介绍,父亲出生在郊区农村,是第一代大学生,奶奶含辛茹苦送他念大学。毕业后,他成为一名优秀的语文教师。他一生兢兢业业,对工作负责,深受学生爱戴,曾多次获得市、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表彰。

  在该文中,山某某之女表示,事发后警方曾口头通报其父亲是跳楼自杀,但他们并不相信,认为这样的结论有问题。关于父亲的死因是“自杀”还是“他杀”,为何坠楼、是否及时抢救以及执法过程是否合法、是否有证据材料指向所谓的犯罪事实等问题,警方没有明确答复。

  2022年8月29日,事发时押解山某某前往学校辨认现场的两名民辅警被乐山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9月30日,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两名警务人员提起公诉。

  起诉书显示,山某某被两名警务人员带至嘉定中学行远楼四楼后,林某、李某先后离开山某某身边,同时背对山某某,看向右侧墙面长达15秒,让站在教室门口的山某某一直处于无人看管、失控状态,致使山某某有可乘之机,其左手从手铐中脱出并冲入教室,翻出窗外,坠楼死亡。四川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认定山某某死亡原因为高坠致心脏破裂死亡。

  对于两名民辅警的行为,检察院认为,林某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李某是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二人在履行公务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应当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二人具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遂以该罪名向法院提起公诉。原定于2022年12月27日的庭审因故临时取消,将延后举行。

  2022年12月29日,有媒体发布“乐山男教师被举报猥亵女学生后坠楼死亡,两警务人员被控玩忽职守”的相关报道。山某某之女认为,父亲到底是如何坠楼的没有查清,“对于家属来说,搞清楚父亲为什么坠楼更为重要。”

  红星新闻记者曾多次联系山某某之女山女士,试图就相关问题进行进一步沟通,但其婉拒了采访,没有作出相关回应。

  对于家属的一系列质疑,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表示,事发后已多次与家属方进行沟通,现在此案已进入司法程序,暂时不方便接受采访。

  涉事民警:

  确有责任,为疏忽自责

  积极筹款百万试图补偿死者家属

  山某某坠亡,对其家庭带来巨大伤害。而当天押解山某某前往学校辨认现场的民警林某,也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今年39岁的林某是乐山峨眉山人,2007年从警,至今已16年,事发时系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张公桥派出所副所长。红星新闻记者多方联系林某,其婉拒了采访。

  事发时林某工作的派出所

  据多位接近林某的知情人介绍,事发当天下午,林某考虑到此案主办民警头天熬夜很辛苦,便带领辅警李某一起押解山某某前往嘉定中学新村校区等多个作案现场进行辨认。

  据介绍,当时到了学校操场后,山某某称其办公室在右侧一栋教学楼的四楼,便领着民警往楼上走。在四楼走廊一间办公室外,林某见办公室锁着门,便上前查看门口墙上贴纸有无电话号码,随后李某也一同上前查看,两人同时背对山某某,看向右侧墙面。此时,距林某二人1米多远、站在教室门口的山某某径直向左侧教室里冲去。待林某和李某反应过来追进教室时,山某某已从一扇打开的窗户跳下。遗憾的是,山某某经抢救无效身亡。

  山某某从一教学楼四楼窗户坠下

  当时山某某究竟是怎样跳窗的?上述知情人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当时林某带了执法记录仪,本想等确定了具体作案现场再打开,所以没有记录到他跳窗的过程。但“山某某冲进教室,民警去追”,走廊监控完整记录了这个过程。

  至于山某某的手铐从一只手中脱落,该知情人分析,有可能是他奔跑跳跃过程中挣开的。

  对于死者家属“他杀”的质疑,上述知情人表示,林某两人追进教室后距离山某某还有一段距离,根本没拉着他,“民警也没有害他的动机。”

  事发时模拟画面

  该知情人表示,事后大家才得知,山某某的办公室和所教的高二四班教室均在左侧另一栋教学楼的底楼,不在事发这栋教学楼。此外,当时到了山某某指认的教学楼四楼后,走在前面的山某某还要继续往楼上走,林某还纳闷“这就是四楼得嘛”,山某某这才停下脚步,“现在回过头来想,也许当时他就有了跳楼的念头。”

  山某某的办公室和任教班级所在楼栋

  “在带山某某辨认现场过程中,民警的执法记录仪没开,而且两人又同时背对嫌疑人,脱离了他们的视线,肯定有错。”该知情人表示,据林某自己透露,平时各级组织反复培训和强调执法规范化,但他仍大而化之,在这次执法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程序和规定带嫌疑人辨认现场,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和影响。

  事发后,林某一直感到万分自责愧疚,原来的他满头乌发,现在却白发陡生。该知情人介绍,林某认为自己确实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也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罚。为弥补过错,他也一直积极筹款试图补偿山某某的家属。

  该知情人介绍,最初林某从律师处得知,对方提出300万元补偿,作为普通工薪家庭,300万元无疑是个天文数字,但最终他还是东拼西借凑了100万元左右,对方家属不接受。

  不过对于补偿一事,山某某之女山女士未予以回应。

  涉嫌强制猥亵案已撤销

  当事女生:

  对质疑诬告的声音感到“很委屈”

  如今,事发近一年,此事因网上相关报道再起风波。

  在山某某坠亡案件中,涉事民辅警到底该承担怎样的责任,有待法院公正判决。与此同时,女生举报老师猥亵也成为关注点。

  在网友评论中,有人认为事情很可能属实,山某某无法接受身败名裂的后果,羞愤之下畏罪自杀;但也有人认为不能听一面之词,也有可能是学生诬告,老师心理压力大而自杀;有网友表示,虽然嫌疑人死亡了,但不能让真相一并消失。

  红星新闻记者辗转联系上多位当事女生,对于一些指责“诬告”的声音,她们坦言“备受煎熬”。

  最初报警的女生小美(化名)说,山老师多次在教室和办公室里用手触摸她的胸部、臀部,自己每次都尽量躲开。2022年3月30日,山某某以带她出去吃饭为由,在其车上又乘机猥亵,第二天她愤而报警。在小美提供的一段与山某某的通话录音中,山某某表示,他是想表达对大家的好,拉近师生关系,可能越界了。对于小美提出的他摸班上多名女生胸部等行为,山某某承认错了,并知道这是犯法行为,“我(是)马上要退休的人了,一定汲取教训,痛改前非。”

  另一名女生小丽(化名)称,有时晚上睡觉关了灯,想起来也会很害怕。原本以为这件事过去了,但最近网络上的评论又把伤疤撕得血淋淋的。该班女生小琴(化名)称,自己先后被山某某猥亵过3次,也多次看到或听说其他女生被猥亵过。自己觉得这种事不好说出口,也没有足够证据,就没有告诉家长和学校。

  此外,多位女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事发前,该班16名女生还凑钱购买了一个摄像头,准备悄悄拍下山老师的行为,只是还没来得及投入使用。而事发后,山老师将多位学生叫到办公室,希望他们做小美的工作,最终未果。

  当事女生讲述相关情况

  据知情人士介绍,2022年3月31日,山某某猥亵女生的消息传开后,不少家长聚集在校园,当时统计该班大概有13名学生反映遭山某某猥亵过。事发后,至少有7名女生前往警方处配合调查,并指控遭山某某摸胸部或臀部等猥亵行为。

  因犯罪嫌疑人山某某死亡,2022年4月13日,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决定撤销其涉嫌强制猥亵案。由于该案未走到法院审理阶段就已撤销,这意味着山某某是否构成强制猥亵罪,将不再有答案。

  司机朋友注意啦

  3月20日起

  成都将加强中心城区部分区域

  部分路段货运车辆通行管理规定

  具体公告如下

  关于加强中心城区部分区域

  部分路段货运车辆通行管理规定的通告

  为进一步科学合理调控城区道路交通流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在《关于进一步强化部分区域部分路段货运车辆通行管理规定的通告》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中心城区部分区域部分路段货运车辆通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3年3月20日起,下列区域内全天24小时禁止重型自卸货车、重型罐式货车通行(确需进入区域内工地运输的车辆除外,但必须使用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

  (一)区域一:东至科华南路、南至第一绕城高速、西至剑南大道北段、北至府城大道西段、府城大道东段以内的合围区域。

  (二)区域二:东至金盾路、文翁路;南至武侯祠大街、高升桥路、一环路西一段、武侯大道双楠段;西至中环路(武侯大道路口至清江中路路口);北至清江东路(含)、十二桥路(含)以内的合围区域。

  (三)区域三:东至九寨沟路、静康路;南至静居寺路;西至二环路东四段;北至迎晖路以内的合围区域。

  (四)区域四:东至三环路东段;南至长融东三路、长融西三路、和泰路、和泰西一路、中环路双店路、中环路崔家店路;西至杉板桥南五路、杉板桥路、枫丹路、二仙桥北路;北至民兴路以内的合围区域。

  (五)区域五:东至金周路、两河路、兴科路;南至西源大道;西至新业路、天河路;北至百草路、地铁二号线以内的合围区域。

  (六)区域六:东至中环路(茶店子西街路口至清江西路路口);南至清江西路;西至三环路西四、五段;北至茶店子西街合围区域。

  (七)区域七:东至天府大道南段;南至正北街、华阳大道二段;西至和平街;北至华府大道以内的合围区域。

  (八)区域八:东至梓州大道南段;南至科学城中路;西至天府大道南段;北至广州路合围区域。

  二、2023年3月20日起,上述区域内的下列道路每日6:00至22:00,禁止核定载质量5吨(不含)以上的燃油燃气货运车辆通行。具体是:

  (一)高新区范围内的锦城大道(天府大道至益州大道)、锦尚西一路(天府大道至益州大道)、蜀锦路(天府大道至益州大道)、锦悦西路(天府大道至益州大道)、碧林街(绿茵街至阳光街)、阳光街(蓝岸街至美墅街)、绿茵街(蓝岸街至美墅街)、美墅街(绿茵街至阳光街)、蓝岸街(绿茵街至阳光街);

  (二)青羊区、金牛区范围内的芳邻路、百花东路、浣花滨河路、同怡路(金博路至金泽路)、金博路(同怡路至蜀辉路)、金泽路(同怡路至蜀辉路)、蜀辉路(金博路至金泽路);

  (三)锦江区范围内的牛沙北路、静沙北路、马家沟路、古雅坡路、通宝街;

  (四)成华区范围内的二仙桥东三路(成华大道十里店路交叉路口至东风渠东华大桥)、长林盘路、民智路;

  (五)金牛区范围内的金博路(蜀辉路与金博路路口至同怡路与金博路交叉路口);

  (六)天府新区范围内的滨河路三段、湖畔路(蜀州路与湖畔路交叉路口至湖畔路与宝塘三街交叉路口)。

  三、货运车辆除遵守本《通告》规定以外,还应遵守成都市货运车辆相关通行规定。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上述路段设置禁令标志和电子监控设备,加强该区域交通管理。

  五、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并实施交通违法累积记分管理。

  六、本通告有效期从2023年3月20日起至2024年3月19日止。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