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工!城乡规划院聘9人!面试考核!

  

  晋江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晋江规划院”)成立于2016年9月,系晋江市人民政府与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合作成立的唯一注册在晋的国有控股规划院。

  现因工作需要,晋江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拟公开招聘9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副总规划师1名、副总建筑师1名、副总工程师1名、主任规划师3名、主任建筑师1名、主任工程师2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任职要求详见附件1。

  新员工入职后须无条件服从晋江市规划院内部调配。

  三、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

  招聘主要由报名、资格初审、组织考察面试(初试和复试)、体检、政审及人才资信认证、公示聘用等环节组成。考察面试侧重对应聘者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就业意愿、岗位匹配等各方面的了解和评价。总成绩以“(初试成绩+加分项)*50%+复试成绩*50%”的方式合并计算,若总成绩相等,以复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将在海峡考试网、侨乡人才网等媒体发布,以海峡考试网发布的公告为主。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8日-3月31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晋江规划院招聘领导小组和中国海峡(晋江)人才市场共同负责。

  3.需提交的报名材料电子文档: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必须在有效验证期内)扫描件、工作经历证明、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职称评审表(或批文)、奖项证书(如职称评审或执业资格考试已通过但尚未领取证书的,有相应公布文件或成绩单佐证,可按已获得该职称、执业资格证书予以确认)

  (2)工作经历证明:提供聘书、劳动合同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离职证明,以上证明均须具体到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工作经历和全日制普通教育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3)本人近期1寸电子档免冠彩色照片。

  (4)属留学回国人员或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扫描件。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扫描件。

  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个人员只能应聘报名一个岗位;

  (2)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将于海峡考试网-最新公告专栏发布,请注意关注;

  5.资格审查:按照报名条件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6.岗位报名经资格审查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则由晋江规划院决定是否开考。

  7.领取准考证方式:报名材料资格审查通过者,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即可。

  (三)组织考核面试

  1.初试

  (1)初试时间、地点待定。

  (2)初试内容及形式:采用专业知识测试和面试相结合。初试当天上午进行专业知识测试,下午进行初试面试并采用答辩形式。初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的初试成绩在海峡考试网发布。

  (3)初试最终成绩:初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初试最终成绩以“初试成绩+加分项”的方式合并计算,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进入复试环节,若入围初试人员的初试成绩均低于70分,则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计划。

  2.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待定。

  (2)复试内容及形式:半结构化面试,即“固定题目+加试题”。复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能力、管理潜能和专业技能。复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70分,复试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取。

  (3)总成绩:以“(初试成绩+加分项)*50%+复试成绩*50%”的方式合并计算。入选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的,以复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复试成绩也相等的,则由招聘单位加试一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在海峡考试网-最新公告栏发布。

  (四)体检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安排。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女性报名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五)政审及人才资信认证

  1.体检合格者需提供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发现违法、违规及其它不宜聘用事项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2.体检合格者进入“人才资信认证”环节,该环节由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福建省人才资信认证中心对体检合格者进行人才资信认证。

  (1)审查项目:身份信息核查、教育背景核查、网贷风险核查、信贷风险核查、不良记录等。

  (2)资信审查中发现报名人员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如发现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报备相关诚信记录部门备案。

  (六)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峡考试网-最新公告专栏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实行上岗试用及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由晋江规划院决定是否取消聘用资格。

  所有招聘岗位的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报名人员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或公司在对拟聘用人员的成绩和相关材料审查过程中发现记录造假、违规及其它不宜聘用事项的,或对拟聘用人员被聘用后,因试用期(两个月内)考核不合格予以辞退或被聘人员入职后两个月内辞职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或放弃该岗位招聘。